【巴拿巴(Barnabas)】


  「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徒4:36)

  巴拿巴本名約瑟,是一位很早便在耶路撒冷歸信基督教的人,後來致力於傳揚和教導真道,使徒們稱他為巴拿巴,大概也是為了這緣故。

  至於巴拿巴身世的記載,可信者僅見於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

  其他如偽經《巴拿巴書信》和《巴拿巴行傳》,則俱不足信。前者經考訂可知是二世紀中期的託名之作,並非出自巴拿巴手筆;後者成書更晚在五世紀,作為考證巴拿巴身世的依據,殊無價值。特土良認為希伯來書是巴拿巴的著作,但內證顯示不利此說。

  巴拿巴是居比路人氏,是猶太移民;由於他出身祭司家族,故對耶路撒冷十分嚮往。於是他移居聖城,也許他是在耶路撒冷認識耶穌這個人;不過,他的歸信則是耶穌復活以後,也許是因聽了使徒的見證的結果。

  使徒行傳首次提及巴拿巴,記述他的原名是約瑟,家有田產;他把一塊田地賣了,將銀價捐獻給教會(徒四36、37)。及至耶路撒冷爆發了迫害希利尼基督教徒運動,與他背景相仿的人都紛紛逃奔他鄉,他卻仍留於城中(徒八1-8,十一19-22)。他在耶路撒冷有美好名聲,深得使徒看重,便選派了他和保羅同往宣教。

  是時,很多分散了的基督徒匯聚到敘利亞的安提阿城,耶路撒冷教會便派巴拿巴往該城襄理教務(徒十一19-22)。使徒行傳的作者評論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於是有許多人歸服了主。」(徒十一24)巴拿巴請了已成基督徒的保羅到安提阿協助工作,兩人同工整整1年,「教訓了許多人」(徒十一26)。後來耶路撒冷發生大饑荒,巴拿巴與保羅二人奉派送賑災款項往耶路撒冷,事畢便帶約翰馬可一同返回安提阿(徒十二25)。

  巴拿巴和保羅又被安提阿教會派往其他地方傳道(徒十三2、3)。從這些記載來看,巴拿巴名字置於掃羅(即保羅)名字之前,顯示當時以巴拿巴為首。二人足跡所至,有居比路和小亞細亞各重鎮。在路司得佈道時,巴拿巴被當地人稱作「丟斯」,保羅被稱作希耳米(徒十四8-12)。

  嗣後二人同返耶路撒冷向教會述職(徒十五),述職後又開始計劃另一次宣教行程。當時,二人意見相左,終至分道揚鑣(徒十五36-41)。因巴拿巴欲偕其表弟約翰馬可同行(西四10),保羅則以馬可於上次宣教行程擅自離隊而執意不肯(徒十三13)。結果,巴拿巴偕馬可到居比路去,保羅則偕西拉去敘利亞和基利家。兩人分手之後,使徒行傳的記載便把焦點轉移至保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