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得 - Lot】


  聖經中與所多瑪和平原上其他城市被毀有關的重要人物,並且是摩押人和亞捫人的祖先。正如亞伯拉罕一樣,羅得在吾珥長大。他的父親死了以後,他便由祖父他拉照顧。他拉帶著羅得和羅得的叔叔亞伯蘭往哈蘭去(創十一27-32)。他拉死後,羅得與亞伯蘭一起前往迦南,後來去埃及,再返回迦南地。
  當羅得和亞伯蘭重返迦南,他們的羊群和牛甚多,以致他們不能同住在一個地方。亞伯蘭慷慨地讓羅得先選擇他喜歡定居之處,羅得便選擇了約但河以東的平原。那是肥沃的土地,在神的審判及大災難降臨之前,那地就像「耶和華的園子」(創十三10)。因此,羅得愈來愈投入當地的生活,受到敗壞的風氣所污染,而且選擇所多瑪作為定居之所。
  羅得在所多瑪居住的時候,有4個米所波大米的王(可能是屬於小城邦的王)打敗了那地的5個王。於是,四王便把那地方掠奪一空,還擄去羅得一家及他的財產,當亞伯蘭獲悉羅得被擄,便追擊那些侵略者,並且在大馬色以北的何把,將所有被擄的人和財物奪回來(創十四)。
  其後,有兩位從天上來的使者到了所多瑪探訪羅得,催促他離開這個快被毀滅的城。城中的人強要與天上的使者作同性戀的惡行,正表明這個城的敗壞,而且羅得願意犧牲他的女兒,更顯出當地的敗壞風氣如何影響羅得。而羅得不願意離開所多瑪、他的未來女婿拒絕與他同行,還有他的妻子回望所多瑪,以致變成了鹽柱,更進一步證明這些邪惡的影響何等深遠(創十九)。
  這故事的結局亦像在羅得家門前的情景一樣污穢。羅得的女兒們因為沒有丈夫而失望。於是使羅得喝醉了,就與他同寢。結果,她們懷孕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名叫摩押,另一個名為便亞米。他們是摩押人及亞捫人的始祖,是以色列人的世仇(創十九30-38)。
  雖然羅得任意妄為,新約聖經仍宣稱羅得是一個「義人」(彼後二7-9)。這明顯地意味著他對神的信心,足以確保他的得救。凡質疑羅得的歷史性及所多瑪被毀的人,必須留意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七章28及29節中,曾確定二者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