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Flax)】


  指這品種中好幾種植物,其中一種特別被大量培植,為要提煉亞麻子油,樹幹亦可供應紡織用的纖維。亞麻是最先被人發現的一種紡織纖維,聖經只有一處提及棉(斯一6,和合本作「帳子」),沒有提及當時在埃及或聖地還有種植其他可供應纖維的植物,因此,相信除了毛衣外,所有衣服用料都是麻布。麻也用作製造一些家居用品,如手巾(約十三4、5)、裹布(約十一44)、腰帶和內衣(賽三23;可十四51)、漁網(賽十九8、9)和準繩(結四十3)。亞麻在埃及是一種重要的農作物,在以色列人未進應許地時,已為聖地的人所熟悉和使用(書二6)。古代埃及人用亞麻來紡織衣服,並用以包裹木乃伊,希臘人和希伯來人也用麻布來包裹死人(太三十七59;可十五46;路二十三53)。在聖殿中供職的祭司只可穿麻布衣服,把毛和麻混合織成布料,是猶太人的律法所禁止的(利十九19;申二十二11)。

  聖經時代的麻布最少有3種,而每種顯然都有其特定的用途。提及最粗糙的普通麻布之經文有利未記六章10節,以西結書九章2節,但以理書十章5節,和啟示錄十五章6節。提及品質極佳的麻布之經文有出埃及記二十六章1節和三十九章27節。最幼細而價值極高的麻布則可見於歷代志上十五章27節、以斯帖記八章15節和啟示錄十九章8節。

  亞麻高1至4呎,莖部瘦長,像鐵線一般,樹葉多而細小,形像矛頭,呈淡色。亞麻失收被視為神的刑罰之一(何二9)。用亞麻纖維來紡織麻布是猶太婦女一種家庭工業(箴三十一13、19),製成品由普通布料以至祭司和聖殿中供職者所穿的袍子都有。麻也用作油燈的燈心(賽四十二3)。

  亞麻的蒴果常被稱為「莢」,出埃及記九章31節指亞麻已熟透了,圓形的莢熟透便可以收割,然後束成一捆一捆。這些亞麻捆要浸在水中數星期,使莖部的纖維與非纖維部分分開,然後把麻捆解開,把浸軟了的莖部鋪開曬乾(書二6),其後再加以梳理,取出纖維。這些纖維約有1至3呎長,拉長力很強,也很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