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長執(一)】
經文:提前三:1-7

PC Chong


  主旨:保羅把作長老的資格列出來。

  1。在提摩太前書的第一和二章,我們已經看到保羅把教會的兩件首要工作告訴提摩太,就是對付異端邪說和禱告事工。誰來推動和負責這些事工呢?當然是教會的領袖咯!接下來的兩課,我們要一同思考教會領袖應有的素質的問題。
  2。提前三:1「『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羡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為了「監督」這個銜頭,教會就爭論不休了好多世代。「監督」的原文是episkopos,英文是翻譯為bishop(會督,欽定本KJV),overseer(NIV,NASB)。究竟「監督」和「長老」有什麼分別?「長老」的原文是presbuteros,英文是翻譯為elder(欽定本KJV,NIV,NASB)新約裡,「監督」用在教會的只出現在徒二十:28、腓一:1、多一:7。至於「長老」,用在教會的則出現在徒十四:23、十五:4、22-23、二十:17、提前四:14、五:17、多一:5、雅五:14、彼前五:1、約貳1、約三1等。這兩個銜頭從來不會出現在一起,你覺得怪嗎?
  其實,最好的解釋是:它們是同一個職銜的不同稱呼。我們只要比較徒二十:17和28兩節,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同一班人,卻用了「長老」和「監督」不同的稱謂。所以,「監督」是職責的稱呼,職責是監管教會的整個運作;「長老」則是用來描寫教會領袖的個人實況,他們年紀較大,在社會和教會裡都是比較有名聲,老練和受人尊敬的人。在舊約裡,我們時常看到:「長老」的頭銜,他們在以色列會?中是德高望重的人。大家還記得當摩西因獨自管理以色列會?的大小事,弄得疲憊不堪時,上帝吩咐他要揀選七十位長老來分擔工作嗎?從下面這些經文,大家可以看到這些長老的職責是何等重大:
  「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長老和審判官就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申二十一:1-2)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申二十一:18-21)
  「摩西和以色列的?長老吩咐百姓說:『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申二十七:1)
  長老的職分一直傳下來,在新約教會裡,長老也成為首要的地位。他們要供應,要治理,要監督,要保護,要教導在上帝家裡的人。
  我個人覺得教會實在沒有必要為了這個銜頭而爭執不休。「長老」也好,「監督」也好,「主教」也好,就由教會或宗派自行決定好了。
  保羅說:「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羡慕善工。」--這是一個心願:「我羡慕做執事,我羡慕做長老。」這樣的心願是好的,表示那個人有志要服事上帝,要裝備自己讓上帝所用,像上帝稱許迦勒,說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民十四:24)這樣的人不是出風頭,不像別人立志要做大商家,要做……他不是為了自己的益處,乃是為了上帝國度的事業,所以是好的。
  3。提前三:2-7「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譭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
  作監督的資格是什麼?在這六節裡,保羅沒有半個字提到他的教育水平,他有多少家財,他的社會地位。所以,作監督的資格不是取決於那個人有沒有五個C(這是新加坡人的說法,不知道別的地方是否也有追求五C之說。五C是Careers(職業)、Condos(公寓)、Clubs(俱樂部)、CreditCards(信用卡)、Cars(轎車)。),而是注重他的品德和行為。所以,千萬不要為了奉獻,就選那些富翁作長老;不要因為那個人在社會上有地位,跟權貴有關係,辦其事來容易,就選他為長老;不要因為他在工商管理方面是專長,就選他作長老;不要因為他的教育水平高,是大學畢業生,就選他作長老。我們在選任長老的時候,這些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們有沒有符合這段經文裡所列出的條件。條件雖然多到嚇壞人,但為了國度的事業,我們必須謹慎而行。這些條件可以歸納成四方面來討論:

A。個人的品德行為:

  (1)無可指責(Anepileptos,英文是blameless)--原文是指完美無缺,像一隻沒有瑕疵的花瓶。人又怎麼可能全無過失呢?所以,保羅絕對不可能要求長老是個完人,他的意思是:在教會服事,雖有不完美的地方,但千萬不要給人抓到把柄,使上帝的名受到恥辱。
  (2)有節制(nephalios,英文是vigilant)--這個字跟下文的「不因酒滋事」是同一個意思,就是作長老的,無論什麼時候,他的心神都是清醒的,不愛爭吵,行為不粗野,像醉酒的人那副模樣。
  (3)自守(sophron,英文是sober)--意思是作長老的人,有自製力,說話做事都能恰如其份,不走極端。
  (4)端正(kosmios,英文是ofgoodbehaviour)--跟提前二:9「正派衣裳」的「正派」同字。這是流露在一個人外表的高雅態度,這種態度是很難裝假的,乃是從內心發出來的。
  (5)不因酒滋事(paroinos,英文是notgiventowine)--新約時代,喝酒比喝水來得安全,因為食水供應不足,又常受污染。所以作為長老,一定要在喝酒上有節制,不然就會叫主的名受辱。
  (6)不打人(plektes,英文是nostriker)--在早期的使徒法規(ApostolicCanon)有這樣記載:「當會督,祭司或執事,看見信徒做錯事,或非信徒傷害人,因而想藉責打來阻嚇他們,我們命令要革除這等人;因為我們的主從來沒有教訓我們這樣做。當他受人謾?時,他不應還人辱?;當他受人毆打時,他不應回擊;當他受痛苦時,他也不應恫嚇別人。」做長老的,不但不隨手打人,連言語誇大、欺嚇的言行都是不該有的。
  (7)要溫和(epieikes,gentle)--溫和的人不是包青天,只講公正嚴明,他能體察制定法律者的原意,而不止看法律本身;他看人的動機而不止看行為;記念人的好處,而不是他的惡;遇到爭辯的事,他雖然可以依循法律來解決,但他更會用愛心來處理。有這樣的長老,教會就不會處在劍拔弩張的氣氛,大小事都能在融洽的氣氛中得到解決。
  (8)不爭競(amachos,英文是uncontentious)--意思是不願意打鬥,如羅十二: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人和睦。」
  (9)不貪財(apilarguron,英文是notcovetous)--錢財、美色、權勢是每個男人的陷阱。貪財的人很容易受賄賂,也只為自己的利益做事,這種人絕對不能成為長老。

B。家庭的見證:

  (1)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意思是尊重婚姻,不亂搞男女關係。作長老的人必須和太太相親相愛,若整天吵吵鬧鬧,在教會裡怎麼會有好見證,又怎樣教導人?
  (2)「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這是保羅非常實際的教導。長老連自己的家都不能管理,還怎樣管理教會?長老連兒女都不懂得管教,他怎麼會管教教會的弟兄姐妹?
  (3)樂意接待遠人--不是單單長老本身樂意接待遠人,而是整個家庭樂意接待遠人。這是一種愛心關懷的表現,可以看出長老和家人是不是只顧自己,不顧別人。若是只顧自己,又焉能顧及教會的弟兄姐妹?

C。信仰的純正:

  保羅雖然沒有明言長老一定要信仰純正,但從上文談到對付異端邪說,我們知道作為教會領袖的長老,當然要信仰純正,在基督的信仰要道上有裝備,最好是受過神學的訓練。從保羅在徒二十章怎樣勸勉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他們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以免被傳講異端邪說的人所引誘,可見長老本身必須是固守要道的人。
  (1)「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太過年輕就被選立為長老,不管他的條件是怎樣優越,他有了權勢,就很容易落入試探,頤指氣使。在真道上的裝備是要花時間的,所以千萬不要因為年輕人的學歷高深,就選立他為長老。
  (2)「善於教導」--錦心不等於是繡口,有學問的人不等於會教導。所以選立長老時,一定要肯定那個人不但在真道和靈性上有根基,還要肯定他是能教導的。我們只要看看他在主日學和講臺上的表現就一目了然了。

D。教外的名聲:

  (1)「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譭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意思是那個人不管在同事或朋友當中,他是一個有見證,被人稱讚的人。最重要的是,他沒有把柄落在別人的手中,不然教會的主就會受羞辱。有的長老在教會像天使,但在社會上,在工作場所卻像魔鬼。這樣的人越在教會有表現,越會被教會的人說閒話,結果是教會的主受到羞辱。
  除了這些資格外,保羅在多一:5-9也有設立長老的教導。大家不妨也拿來參考,做個比較。
  在這裡,我要問大家:
  (1)在這麼多資格中,是不是每項資格都佔有同樣的比重?
  (2)若人不能擁有全部資格,教會是否可以選立他為長老?
  (3)若教會沒有人有資格當長老,怎麼辦?
  (4)姐妹可被選立為長老嗎?
  關於選立長老的其他教導,我會另辟外一章跟大家討論。

默想:

  在一些教會裡,所有聖工和會務都由長執掌權,牧師不過是雇工,沒有權干涉。每到年會時,牧師的去留是由會?在大會中表決。這樣做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