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應許的命令】
經文:路六:38

石連城


  主耶穌的命令總是帶有應許的。祂的命令是與我們的義務及責任有關。讀了此段經文,主對我們說了什麼?

一、主命令祂的門徒集注在『給予』的教訓:

  小時候被教導為『節省錢』的好習慣,要把每一分錢都要記帳下來,要節源,因此,一聽到要『給予』,會覺得不習慣。大家忘了這是帶應許的『給予』,是耶穌的命令。
  什麼理由要接受此命令:
  第一.出生是以自我為開始。

新生嬰孩一歲∼三歲皆以自我為中心,但慢慢長大到結婚成熟,就開始「給予」的生活。爸媽恨不得樣樣能給孩子,若真的有仙桃,他們也會冒著生命危險去摘下來給孩子,這是『成熟』的給。而且『給』的時候是一種『快樂』。一個人要常想我今天還有能力『給予』,有心去憐憫,有意去分享,因此是一件『快樂』與『福氣』的事,而且是能造就別人。

  使徒行傳廿35『施比受更有福』,就是這個意思。『給』是表明自己還『用』,給別人有機會來『用』我的成果。東西要『用』才有意思,我們不會只買車來觀賞而不用,不讓妻兒、親人、朋友來享受其方便?
  第二.給是指著生活各層面而言,不是限定在奉獻袋上的錢。基督徒在生活上,要成為家庭溫馨安全之給予者。我們要成為在學校的給予者,學校老師應是給知識和學習知識之給予者,工作者則要成為在工作崗位上的給予者,將其工作之寶貴經驗和建言、技術、誠懇提供;若是做生意的,則要在生意上成為給予者,將誠實有用的產品給予買者,在教會也要成為給予者,擅於代禱、安慰、探訪。
  第三.給不是一個外表包裝美麗的東西,我們要給與愛,給與恩慈,給與赦免,給與讚美,給與鼓勵,給感謝,給與時間和機會。這些皆不以包裝的行為、言詞來表達,而是以流露真誠地給予。

二、主應許凡給予的人將有上帝的賜福:

  路加六38『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遞搖帶按,上尖下流,倒在你們懷裡。』這是一個基本原則。若丈夫能給與妻子的是家庭快樂,那麼回收也應是豐盛的回報。老師若是勤於分享知識、信仰給學生,則會得更豐盛的回報。生意人若是提高服務的品質、產品的品質合適顧客的需要,那麼回來的應是超乎所期待的。

【三】若我們要活得豐盛那麼必要慷慨地給予:

  記得嗎?上帝慷慨的將獨生子賜給我們做為救主。耶穌基督也毫無保留地將自己給與我們,甚至死在十架上。希伯來十二6說『祂用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上帝寶座的在右邊。』,因此,『給予』對某些人而言奉獻,給與似乎是痛苦,然而初代基督徒卻因為寧願奉獻自己的痛苦,而得上帝的榮耀,難怪耶穌事工的信仰『施比受為有福』(使徒廿35b)

HELEN STEINER RICE將此思想譜成詩說:

   愈多給與,愈多得到
   愈多歡笑,愈少埋怨
   愈多不自私,愈活得豐盛
   愈多分享,愈多保障
   愈多關愛,愈多得著
   生命是好的,朋友是著的
   憑著我們給與什麼
   就日日加添豐盛
  當耶穌命令『給予』,是指著每樣的東西,包括我們所有的。倘若我們要體驗什麼叫豐盛,我們就必須學習給予,除非先給予才有享受的一天,手若貪婪地緊緊握住就無法喜樂、輕鬆、豐盛地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