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情慾的引誘()

【經文 5: 15-23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祝麗儀姊妹

()培養婚姻中的愛(15-19)

面對情慾的引誘,首要培養婚姻裡專一的愛,這樣才能抵禦婚後情慾的試探和引誘。今天這段經文提醒我們要積極建立強而有力的婚姻關係,就好像要抵抗病菌的侵襲,首先要增強身體的抵抗力和免疫力一樣,這樣才有力量去抵禦情慾的引誘,也就不怕有婚外情的出現了。

1.強調「自己」妻子

十五節中用「池中的水」,「井裡的水」比喻為妻子或配偶的情愛,是神給我們預備的;要我們在自己的配偶身上找到愛情的滿足。請留意這句經文說:「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裡的活水」,在神的定規裡,各人當以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妻子為滿足。在神創造的定規裡,情愛的享受總要在神為我們所預備一夫一妻的規範裡,所以保羅在林前七章強調主快將再來,社會充滿淫亂;為避免發生淫亂的罪,男子應當有自己的妻子,女子應當有自己的丈夫,並在神給我們一夫一妻子範圍裡,建立一種強有力的愛的關係。而婚前性行為或婚外情都是嚴重偷盜的行為,是嚴重的罪。

2.婚姻的愛要專一

十六至十七節的意思是:泉源裡的水是好水,但漲溢在外,就變成污穢,一旦流在街上,更變成有損健康、不潔的水。人專一的愛情是在神所定規的範圍裡,讓我們得到愛情的享受。我們看回15節,水在井裡是活水,若漲溢在外卻是污穢的死水,危害人的生命。神愛我們,祂賜專一的愛情給我們,又要求我們專一的愛祂,所以聖經常用基督與教會的愛,教導我們怎樣建立專一的愛情。

3.刻意培育出來的愛

十八節教導我們怎樣刻意培養專一的愛,若泉源是代表妻子,怎樣才可使妻子蒙福呢!舊約記載中往往多兒多女就代表蒙福,若將其意思擴闊一下,則表示妻子除了有美的外表之外,還要有美麗的內涵,才是蒙福的妻子。妻子婚前要好好裝備自己,婚後更要繼續改良自己,不斷成長,以致令丈夫更喜歡自己。經文指出:妻子蒙福不單是妻子的責任,更是丈夫的責任。令丈夫成為大方得體的男士,亦不單是丈夫的事情,更是妻子的責任。大多數人在婚前都會努力流露吸引對方的一面,努力包裝自己,盡量遷就對方,聖經教導我們不但婚前要這樣,婚後更應做得圓滿。保羅在以弗所書提到丈夫和妻子的關係:「你作丈夫的要愛你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連生命都可以奉上,用盡自己的努力去建立對方。一個竭盡能力愛妻子的丈夫,妻子順服他是很自然的事,就像耶穌愛教會一樣:耶穌竟顧念我們這班罪人,用祂十字架的寶血買贖我們,用真理的道洗淨我們。祂這樣行不單為了我們,更是為了主自己;因祂要把教會洗淨,使之成為聖潔可以獻給主自己。丈夫也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可惜大多數人婚後就喜歡低貶對方、批評和挑剔對方,婚前認為是對方的長處,婚後可以都一轉而為對方的弱點。因此我們要學習修補對方的不足,改進對方的短處,給對方進修的機會致其恩賜有完全發揮的機會。此外,不懂得建立對方另有一種因素,就是過份的佔有慾。當我們不懂得建立對方,婚姻往往會帶來很大的悲劇。

()情慾的罪逃不了神的審判(20-21)

二十至廿一節教導我們,如果有好的妻子,就應不假外求,也不應愛慕淫婦。情慾的罪是嚴重的罪,必會帶來審判。「修平」譯作評審,我們不可以為二人作的事,就不會有其他人知道,也沒有危害他人,但神是知道的,因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神是鑒察人心的,祂的審判必定會臨到。神無所不在的意思是我們所行的耶和華都看在眼裡。今日人犯了情慾的罪常自辯:「食色性也」,認為每人都有這種需要。然而,不是人以為對的就是對的,唯有神說是對的,才是對的。其實當一個人勤懇事奉,過聖潔生活,就能抵禦任何的罪。

()犯罪不改是自掘墳墓(22-23)

廿二至廿三節形容犯了情慾的罪是自掘墳墓,「捉住」──是被綑綁的意思。當我們返教會,讀聖經,知道有很多事情不能作,覺得沒有自由,就選擇不返教會,不讀聖經,以為就可以得自由,這實在是錯誤的觀念。當人不受真理約束和規範時,就是被罪惡所綑綁和禁錮,不能叫我們得自由。不要以為神的審判仍未發生在自己身上而沾沾自喜,神的審判是有神的時候的,祂還未懲罰我們,是給我們悔改機會。23節形容自高自大的人不受訓誨,將自己帶入死亡裡面,那些人認為聖經也有說得不對的地方。

總括來說,只要多親近神和事奉神,就是勝過罪最好方法;當犯了這些罪時,不要為自己辯護,要快快的悔改,趁著仍是恩典的時刻,來到神面前,神有足夠的恩典赦免我們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