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憎的(Abomination)】


聖經用語,指可惡的人、行為或事物,其淵源出於聖潔的 神對其子民的特殊要求。舊約常用以表達此意的形容詞有 「可憎的」、「污穢的」、「不潔的」等。 「可憎的」譯自希伯來文,原詞主要有4個:最常用的一 個指違犯既定的習俗、儀禮,因而必受神懲的行為,如用 有瑕疵的祭牲獻祭(申十七1)、占卜、問兆、行巫術( 申十八12)、崇拜偶像(王下十六3)等;另一個希伯來 詞指某些動物的肉,人若接觸或食用均要受玷污(利十一 10-13);第三個詞指已過3日的祭肉(利七18);第四個 指異教的偶像(耶四1,七30)。舊約希臘文本多將「可 憎的」譯為「不法」,尤以以西結書為著,從而為該詞加 添了道德的成分。在新約,除了「那行毀壞可憎的」的特 別用法以外,「可憎的」一詞則在新約只出現數次(路十 六15;多一16;啟十七4、5,二十一8、27)。各譯本有 不同的翻譯,但主要的意思是指聖潔的神所厭棄的東西。 Morris A. Weigelt 參「那行毀壞可憎的」;「潔淨和不潔淨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