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Adam)】


神造的第一個人,為人類的始祖。亞當不僅是舊約的關鍵 人物,而且對理解救贖之道,對認識耶穌基督及其工作都 極重要。 ●●●●亞當和夏娃 聖經記載亞當及第一位女性夏娃被造之事分見於兩處。第 一處的記載(創一26-31)意在表明這一對男女與神,並 與其他被造之物的關係。此處記神按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 ,遂有第一對人類,神且委他們以「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治理這地」的大任。從與其他被造之物的關係來看,一 方面這第一對人類也是神的全部創造物中的一部分,他們 與地上的其他動物於同一日被造成;另一方面,人類又高 於其他被造之物,因為神的造物過程以人類之造成為高峰 ,且人類是唯一按神的形象被造的。由此可見,亞當與夏 娃在神面前及在被造物之中的正確地位及尊榮,是第一處 記述的重點。 第二處記述(創二4至三24)意在解釋人類的罪與死的起 源,並為一部救世偉劇揭開序幕。該處詳述造亞當的經過 ,補敘第一次略去的細節,如神如何利用地上的塵土造成 人形,又如何將生氣吹入而成就了有靈的活人(二7)。 此處還講到神如何設立伊甸園,並委任亞當以種植和管理 之責(二8-15);又講神如何吩咐他可隨意摘取園中任何 樹上的果子為食,但告誡他只有一棵樹上的果子絕不可食 。神在這最後一事上切切叮囑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二16、17)此 處又敘述亞當為萬物都定了稱呼;只是他仍然獨居,「沒 有遇見配偶幫助他」,這便是創造第一個女人的緣由(二 18-22)。神抽亞當身上一條肋骨造成夏娃,這事極明確 地顯示男女的合一及神造二性的本意。亞當見到夏娃時的 第一個反應是:「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二23) ,強烈地表現出渴求合一與連結的願望。 然而事情卻出現了逆轉。我們看到撒但如何利用蛇來誘惑 夏娃。蛇對神的誡命巧妙地暗諷曲解,終於誘使夏娃不但 自食了禁果,且又去與亞當分食(創三1,二16、17)。 夏娃顯然是敗於不禁誘惑(提前二14),亞當則似乎是自 覺而甘心地違抗神命。這對男女原是按神的形象被造,卻 以為悖逆神命可使他們「像神」(創三5),這真是十分 諷刺的事。 悖逆的惡果旋踵即至,這也是亞當始料未及的。先是男女 的連合有了羞恥的隔閡(創三7),繼之則在人、神之間 豎起了罪的屏障,這後者是更嚴重的惡果。此處講到神在 亞當違命之後來尋找他,他意識到與神的隔閡,便藏身於 樹木中,躲避神的面(三8)。神問他,他卻公然諉過於 夏娃,且話中暗示其咎在神。他說:「你所賜給我、與我 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三12)。夏 娃則怪罪於蛇(創三13)。 然而神是公正的。神命三者各負其咎,各自承擔悖逆的惡 果(創三14-19)。神給人的委任本是極大的福祉,從此 卻摻入了磨難與苦痛,神咒詛說:人在地上繁衍必帶來女 人生養的苦楚;從地上得食必靠男人的勞苦和汗水(三 16-18)。男女的連合也要因男子管轄女子而引起關係緊 張,或說雙方開始為權益爭執(三16下可作兩面解)。神 終於宣佈了裁決:亞當與夏娃必死,這正應了神事先的告 誡。終有一天,他們生命的氣息要被奪去,他們的身體也 要歸回塵土(三19)。他們犯罪之日,也體驗了靈堛漲 亡,他們與賜他們生命的神隔離了,也被驅離生命樹,即 永生的象徵(三22)。神既打發他們出了伊甸園,歸路便 斷絕了。通往樂園的路已被B\發火焰的利劍封住(三 23、24)。惟有神才能恢復他們失去的一切。 然而希望並未繼絕。神仍是仁慈的。神為亞當夫婦用獸皮 造衣,並應許他們終有一日那隱於蛇後的撒但,要被「女 人的後裔」擊打(創三15;參羅十六20)。聖經學者多認 為這個應許是聖經首次提出的救贖應許。 經歷這重大變故之後,亞當夫婦便離開伊甸園,去過塵世 的生活了。亞當享壽930歲,子孫後裔繁衍不息(創四1、 2、25,五4、5)。 ●●●●亞當的重要性 探討亞當的重要性,是以若干前設為出發點的。首先他是 一個歷史人物。這個前設是許多舊約作者所認同的(創四 25,五1、3、4、5;代上一1;伯三十一33;何六7),而 新約作者也同意這觀點(路三38;羅五14;林前十五22、 45;提前二13、14;猶14)。耶穌闡述自己的婚姻觀時曾 引那第一對夫婦的關係為據(太十九4-6;可十6-9),如 果亞當僅是一個神話象徵的話,那麼耶穌的引辯就毫無意 義了。聖經雖然從未為亞當的歷史存在和個人存在作辯, 但在論述亞當、夏娃生平及行動的意義時,都以這前設為 基礎。 第二個前設是以亞當不僅是一個個體。首先,希伯來文「 亞當」一詞可以作普通名詞。就創世記來說,在四章25節 以前並未以該詞作人的名字來使用。該詞在希伯來文中是 若干用作表示「男人」的字詞之一;也可用作表示「人類 」。從舊約的使用來看,「亞當」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有兩 個意義:或指某男性個體(利一2;書十四15;尼九29; 賽五十六2);或作為「人」的總稱(出四11;民十二3, 十六29;申四28;王上四31;伯七20,十四1)。「『亞 當』的子孫」這片語中,「亞當」也作人的總稱(詩十一 4,十二1,十四2,五十三2,九十3;傳一13,二3),這 片語是直譯希伯來文,實指「世人」,即全人類。「亞當 」一詞所含的「天下萬民」之意,表明了舊約的一個重要 關注,以色列的神是全地的神,也是萬民之主,與以色列 的民族主義迥異(創九5-7;申五24,八3;王上八38、 39;詩八4,八十九48,一○七8-31;箴十二14;彌六8) 。 這第一個被造的人稱為「亞當」或「人」,並非是偶然的 事。這名字暗示每說及亞當也會關係到全人類。這一用法 也許藉希伯來人和近東人熟悉的所謂「集體人格」或「集 團代表」這一古代概念,就會得到最好的解釋。我們知道 ,現代思想很強調個人。社會集團或整個社會關係的存在 ,都被視為附屬於並依賴於個人的存在和欲望。與此相應 ,在現代人眼中,一位集團代表也僅是個人,他與集團的 關係是臨時的、形式上的、職位上的,且只在某些特殊事 務上才有權代表集團行事。 希伯來人的理解卻全然不同。個人獨立的人格當然也受重 視(耶三十一29、30;結十八4),但強烈的傾向是把社 會群體(家庭、部族、民族)看作單一機體,擁有集合的 身分(民二十14-21及二十一1-3)提到不同民族的人都使 用單數詞。同時,這個群體的代表則被視為一個集體人格 的體現或化身。在這代表身上凝聚著該社會群體的基本品 格和特性,因此它的行動和決定對整個群體都有約束力。 設若該群體是一個家族,那麼父親就是這個群體的代表; 他的言行,無論是好是壞,都必須被這個家族,甚至子孫 後代所接受(創十七1-8;參創二十1-9、18;出二十5、 6;書七24、25;羅十一28;來七1-10)。至於一個城邦 或一個民族,當然也要受他們的代表的約束,不管他是受 擁戴的英明領袖(代上二十一1-7、14;彌三11、12), 抑或是碌碌無為的庸才(書七1-5;參二十二20)。但以 理書七章13至22節記載「有一位像人子的」得了永不敗壞 的國,他就是「至高者的聖民」這個群體的代表(參但七 13、14、18、22)。 亞當是最早被造的人,也是人類之父,後世的子孫萬代都 是按他的形象、樣式生的(創五3),他當然就是全人類 的代表。創世記的記載顯示一章26至30節的命令(參創九 1、7;詩八5-8,一○四14)和三章16至19節的咒詛(參 詩九十3;傳十二7;賽十三8,二十一3),不僅是加於亞 當(及夏娃)的,而且是藉他加於整個人類的。 亞當的人類代表身分於舊約雖未作進一步的闡述,但兩約 之間時期的猶太教肯定是有這樣的理解。如次經《以斯拉 二書》的作者即有一段對人類遭遇的哭訴說:「啊,亞當 !你作了甚麼?罪是你犯下的,卻不僅是你一人淪落,我 們作為你的子孫後代,也跟你一起淪落。」(《以斯拉二 書》七48)這位作者於另一處又說,因亞當的悖逆,他的 子孫後代都要嘗受死亡的滋味(《以斯拉二書》三7;參 三21、26,四30,七11;《巴錄二書》十七3)。 後來,「亞當」的代表意義在拉比的解釋下固然有些荒誕 ,卻很別出心裁。他們描述亞當體大如地,足能容納全人 類;有一說謂當年神造亞當時取土於四方,如拉比俄色阿 說:「亞當的身來自巴比倫,頭來自以色列,四肢來自其 他地方,其下體,據亞哈之見,是取自亞克拉底亞格瑪( 該城向以淫亂風盛著稱)。」 ●●●●亞當和基督 對於基督徒來說,欲理解亞當作為全人類代表的真正意義 ,只有在耶穌基督降生與完工之後才能得著。我們雖然並 無證據,說耶穌確把自己的角色看作與亞當一樣,但耶穌 以「人子」自稱,在早期猶太人的思想中,這稱謂常與「 第一人」聯在一起。 基督教創立之初,信徒便意識到基督與亞當在角色上有相 似之處,如兩者均顯示神的形象(創一26、27;參腓二 6、7;西一15);兩者均為人類的代表,對全人類都有極 重要的意義。路加在他的福音書中為強調基督之於普世的 意義,追溯耶穌的祖先至亞當(路三38;參太一1)。 早期教會更從基督與亞當在角色上的相似,進而強調他們 在成就上的相異。亞當因不信而敗,基督則因堅信而勝。 馬可和路加記述耶穌於曠野受試探之事的背後,也許隱藏 了亞當和基督的對比。當時有拉比的傳說,謂亞當在樂園 受眾獸尊崇,享用天使的美食。馬可顯然知道這些傳說, 因其中某些類似的情節也包括在他的記述中(可一13)。 路加的記載是先介紹耶穌的家譜,由近即遠,終之於亞當 ,且稱「亞當是神的兒子」(路三38),繼之便詳記魔鬼 對耶穌的試探,其中有兩次魔鬼嘲弄耶穌說:「你若是神 的兒子」(四3、9)。馬可、路加之所記雖不盡同,但全 含有一個重要的對比,即耶穌與亞當一樣也受到魔鬼的試 探,然而耶穌卻堅拒魔鬼的誘惑而終不為所動,此其大不 同於亞當之處。 腓立比書二章6至11節也隱藏同樣的對比。亞當具有神的 形象卻自我僭越,對比基督擁有真正神的形象卻自甘卑微 。使徒保羅在別處經文進而把個人之間的對比發展成兩個 人類代表間的對比。在羅馬書五章12至21節中,保羅對比 亞當的悖逆把死與罪帶給人類,與耶穌的誠信和忠順使人 類因衪而稱義且得生命。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5至50節,則 有更清晰的對比。保羅稱耶穌為「末後的亞當」及出於天 的「第二個人」,對比於「首先的人亞當」及出於地的「 頭一個人」。在保羅看來,人類是分作兩部分的,即以亞 當為代表的人和以基督為代表的人。那仍然連結於亞當的 是「舊人」,帶著「出於地」之人的形象,分擔他的罪並 與神和神的創造遠離(羅五12-19,八20-22);那些因信 連於基督的人,則成為基督的「肢體」(羅十二4、5;林 前十二12、13、27;弗一22、23;西一18),按照耶穌的 形象重新創造(羅八29;林前十五49;林後三18),從而 成為「新人」(弗二15,四24;西三9、10;加三27), 是神新的創造(林後五17;加六15)。亞當構成的障礙由 基督拆除了(羅五1;林後五19;加三27、28;弗二 14-16)。據保羅所言,亞當與基督同作為人類的代表, 而亞當之所失者已由耶穌基督恢復了(另見啟二7;參創 三24)。 在教會歷史中,亞當一直都激引發出許多的討論和推想。 諸如他為何犯罪?他是否也屬於基督救贖的人群?歷代以 來,基督徒都在試圖回答這些問題,一些偉大作家也透過 其作品表達他們的看法,如但丁的《神曲》、彌爾頓的《 失樂園》和《復樂園》,以及麥克唐納的《女妖》等等。 而除了聖經的記載,我們別無其他資料可瞭解這如謎的人 物。 Stephen Taylor 參「伊甸/伊甸園」;「夏娃」;「新人和舊人」;「新 創造,新造的人」;「第二個亞當/末後的亞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