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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氣(Anger)】
【怒氣(Anger)】
在聖經裡通常指一種被視為有罪的情緒。例如,詩篇
三十七篇8節吩咐說:「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耶穌
也視發怒與殺人一般,祂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
審斷」(太五22),人心中恨不得人死就和真的殺了人一
樣。以弗所書四章31節和歌羅西書三章8,把憤怒與惱恨
、苦毒、惡毒、毀謗並列為基督徒當永遠棄絕之事。保羅
在列舉一個教會的監督或牧師應該具有的品質時說,基督
教的領袖不應動輒發怒,輕易暴躁(多一7)。
聖經裡也談到了善意的怒氣。「義怒」是指一顆聖潔
的心靈難以容忍罪惡時所產生極端的氣憤。神的憤怒就是
如此:人應為善,卻故意犯罪,於是神發怒,「因這地的
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
他們所立的約,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
未曾給他們安排的」(申二十九25、26)。同樣,摩西在
西乃山上大發烈怒,把兩塊法版摔在地上,因他看見以色
列人鑄了金牛犢又拜偶像(出三十二19)。
新約裡,馬可說耶穌怒目看法利賽人,因為他們想抓
住衪違背律法的行為(可三5)。耶穌在潔淨聖殿時也表
現了祂的憤怒(約二13-22),因為那本該是禱告的地方
,卻被人用來作買賣;耶穌「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
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太二
十一12)。耶穌的這種義憤既不是祂的弱點,又不是罪,
而是對不義和不公正,特別是未經懲罰的不義和不公正的
合宜反應。
使徒保羅要求大家「生氣卻不要犯罪」(弗四26),
似乎是鼓勵這種正義的氣憤。顯然他意識到,正義的氣憤
可以很容易地轉化為邪惡的、有罪的怒氣,所以他緊接著
又作勸解:「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弗四26、27)人的義怒若持續不息,發展成為罪的危險
性就愈大,這就給撒但留了地步。故此雅各提醒我們「要
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雅一19)。
聖經也提及「神的烈怒」,是針對世人而發的怒氣。
在舊約裡,神的怒氣往往向罪惡和罪人而發。例如:因為
摩西提出種種藉口,「耶和華便向摩西發怒」(出四14)
;又如:「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士二14),
因為他們拜偶像。神不能犯罪,甚至不能被任何罪試探(
雅一13),因此衪也不能容忍衪的子民犯罪。神的憤怒不
是不合理的,不是無故的,也不是一種任性發洩的感情,
而是衪的聖潔與罪之間不可調和所產生的結果。
信徒應該知道,怒氣有合宜的和不合宜的兩種,因此
要力求他的怒氣,像神的怒氣一樣,完全合乎他所處的情
況。
Wesley L. Ger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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