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Christ)】


【基督(Christ)】   新約對耶穌的正式稱號,意謂祂是神所膏立的救世主 ,只有祂具備擔任這拯民救世大任的資格。「基督」一詞 源於希臘詞[[71103000000,Christos]],即希伯來語的「 彌賽亞」(約一41)。兩詞原由動詞衍生,意若「以聖油 膏身」,用作稱號,便是「受膏者」之意;耶穌這稱號表 明祂的職分和工作,都是神所指派的。   新約多把「基督」這個稱號和主的名字連合,如「基 督耶穌」(例:加三26;弗二10,三11),或「耶穌基督 」(例:太一1;可一1;羅一1);有時則加上冠詞(例 :羅七4;按:和合本只譯作「基督」)或稱「主基督」 (例:羅十六18等);也有單用這名號代替耶穌的名字( 約二十31;羅十五3;來三6,五5;彼前一11、19)。   舊約的3種人物:先知、祭司和王,預示了耶穌的職 分和工作。以利沙之受膏於先知以利亞(王上十九19), 說明古時的先知也是膏立的,只是律法書未予記載罷了。 摩西是舊約第一位先知(申十八18),他的事奉引發對彌 賽亞的盼望,等候那位先知的來臨(約六14;來一1)。 亞倫是祭司之祖,從他開始,凡祭司任職都要經過隆重的 受膏聖儀(出二十八41,二十九7-9,三十30)。以色列 諸王自掃羅和大衛始,便都以受膏象徵神的揀選和悅納( 撒上九15-17,十1,十六13)。在這3類人物的就職儀式 上,膏油塗頭是中心環節(出三十22-33),它象徵受膏 者已領受了聖靈的恩賜。撒母耳記上十六章13節記大衛受 膏時說:「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受 膏者並不能獨行其事,無論是先知、祭司,還是君王,其 言談行事都要奉神的聖名,在神的百姓面前,只是神的代 表而已。   我們從福音書的描寫中看到,耶穌默然領受了彌賽亞 ──基督的稱號和權位。祂的受洗應該看作是受膏就任先 知、祭司、王者三合為一的總職位。耶穌接受約翰主持的 洗禮(約翰是新以利亞,參太十一14),也領受了聖靈的 澆灌和神的委任,開始祂的事奉(太三16至四17)。約翰 明確否認他自己是彌賽亞,而指出耶穌就是基督(約一 20;路三15-17),耶穌第一批門徒跟隨祂,因為他們深 知祂就是彌賽亞(約一41)。連魔鬼都承認祂是「神(所 膏)的聖者」(可一24;參太八29)。眾人以耶穌為那先 知,為「新摩西」(約六14、32)而跟隨祂,及後發現祂 的國是屬靈的,與地上的政權無干,便又紛紛地離開了祂 (約六66)。惟十二門徒篤志不改,他們說:「我們已經 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六69)彼得代表其他 門徒宣認耶穌是神的啟示: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 子」;這話且得到了耶穌的認可(太十六16)。耶穌受審 ,祂被判罪的主要原因,就是祂承認自己是基督(太二十 六63、64、68,二十七11、17、22、37)。   宣告耶穌就是基督──這是早期教會宣講的主要內容 (徒二36,三18、20,九22,二十八23、31),且是基督 教最早(太十六16)、最根本的信條(林前一23;約壹五 1),確認耶穌作為神的僕人,為了神的百姓而成全了先 知、祭司、君王三者合一的職務(路七16;林前十五25; 來七22-28;啟十九16)。   參「耶穌基督的生平和教訓」;「彌賽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