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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書(Divorce, Certificate of)】
古代稱休妻時寫給妻子的文書為「休書」,在摩西律法中
是有明文規定的(申二十四1-4;參太五31,十九7;可十
4)。律法之意,是在以休書保護婦女的權益,因為休書
證明女方已有充分的人身自由;同時,休書證明男方已無
權佔有女方的嫁妝。何西阿書二章2節有「他不是我的妻
子,我也不是他的丈夫」之語,這是古代休書句語的例子
。舊約先知用此語表達神對悖逆之民的憤慨和失望之情(
賽五十1;耶三8)。
參「民法和公正」;「離婚」;「婚姻,婚姻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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