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書(Divorce, Certificate of)】


古代稱休妻時寫給妻子的文書為「休書」,在摩西律法中 是有明文規定的(申二十四1-4;參太五31,十九7;可十 4)。律法之意,是在以休書保護婦女的權益,因為休書 證明女方已有充分的人身自由;同時,休書證明男方已無 權佔有女方的嫁妝。何西阿書二章2節有「他不是我的妻 子,我也不是他的丈夫」之語,這是古代休書句語的例子 。舊約先知用此語表達神對悖逆之民的憤慨和失望之情( 賽五十1;耶三8)。 參「民法和公正」;「離婚」;「婚姻,婚姻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