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知(Foreknowledge)】


在一些事情發生或物件存在之前,已預先知道、認識。 ●●●●聖經中的觀念 在新約中,希臘文「預知」一詞,只出現7次。所論及的 是基督徒預知要防範假師傅(彼後三17);猶太人對保羅 早年的生活的認識(徒二十六4、5);神對基督之死的預 知(徒二23;彼前一18-20);並神對祂的子民(羅十一 2)和教會(羅八28-30;彼前一1、2)的預知。 其實,預知的觀念早已透過其他形式,貫串在整本聖經之 中。首先,聖經教導我們神是全知的。神的智慧是沒有限 量的(詩一四七5)。祂知道每個人的心思意念(代上二 十八9)。詩篇一三九篇描述神瞭解所有人的思想、言語 和行為,極為詳盡。這種知識也延伸到天上的麻雀和人的 毛髮數目(太十29、30)。從這種無限的知識,就可以推 斷神對於將要發生在人類歷史中的事情,亦瞭如指掌。 此外,聖經直接說明神在事情還未發生之前,便已知曉。 這就是祂跟那些無法看透未來的外邦偶像的分別之一(賽 四十四6-8,四十五21,四十八14)。神預知的能力,使 先知可以發出預言。神曾向亞當和夏娃宣告,女人的後裔 一定會擊敗蛇和牠的後裔(創三15)。亞伯拉罕蒙神應許 ,將來必得著的福氣(創十二3)。神對摩西說過,「我 知道……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出三19)。彌賽亞降臨 時的榮耀,早已由舊約的先知宣告了(例:賽九1-7;耶 二十三5、6;結三十四20-31;何三4、5)。在但以理書 第七章(參但二31-45),神揭示了世上帝國將來的興衰 和神國度的建立。在新約許多地方,亦可見基督的事工和 教會的建立是為了應驗舊約眾先知的預言(太一22,四 14,八17;約十二38-41;徒二17-21,三22-25;加三8; 來五6;彼前一10-12等)。 ●●●●哲學家和神學家的觀點 對許多希臘早期的哲學家而言,將來一切的事都緊操在命 運的掌握中,不但包括人類的歷史,甚至是眾神祇的前途 。偶爾,這些神祇會知道一件將要發生的事情,並向人啟 示出來。不過,這些預知的事件,仍是無法更改的。這種 看法,跟聖經所述那位有位格的造物主如何知道未來,並 按自己的目的來引導歷史的論點,當然大相逕庭。 多個世紀以來,神學家和哲學家均被神的預知,跟人的責 任和自由之間的關係所困擾。有些人會說若神確實無誤地 知曉將來發生的事情,則這些事情就必然會發生。故此, 不論人所作的決定是甚麼,都不要緊,因為事情的結局是 不受影響的。 初期教會的神學家斷然反對「預知即是事情早已決定了」 的說法。例如,殉道者游斯丁說過:「我們預告事情將要 發生的時候,並沒有視之為不可變更的終局。」 另外一些神學家,由於懼怕預知會摧毀人的自由和責任心 ,於是堅持神並非確切或完全知道未來的事情。好像那些 支持現代進程神學觀點的人,他們認為神是跟大自然和人 類一同成長和發展。這位神在他們看來最多只能知道一切 過去已經發生的事情。而未來的一切,對於神和人而言, 都是未知和無法確定的。一位較早期的神學家格拉克認為 ,雖然神可以預知未來的一切事情,衪卻選擇不預先知道 某些事情。 奧古斯丁則持另一個理由,反對預知的說法。他辯稱神在 永恆中, 看一切的時間都是現在。在神來說,也就沒有過去或未來 。所以,祂不會在事情尚未發生之前,預先知道,因為衪 永遠高高在上,從「現在」的角度看一切的事件。奧古斯 丁當然沒有否定神對一切事物,甚至是有關我們未來的事 件,都瞭如指掌。 由於聖經中對神預知的能力,已有清楚的教導,福音派的 神學家一般也接受神對於未來的事情,擁有全備的知識。 不過,尚有另一個不同的觀點。奧古斯丁和加爾文的跟隨 者堅持神確實知道一切的事情,因為人類歷史中所有的事 情,連最微小的部分,都在神的主權下被決定了。因此, 他們看預知跟預定,縱使不能算是一樣,卻是緊密相關的 。同時,大部分加爾文派的神學家斷言,人類仍然要為自 己的選擇負責,他們不是命運盲目安排下的犧牲品。他們 一般亦接受神並沒有創造罪惡;罪是天使和人類背叛那位 聖潔和公義的神而產生的結果。 另一方面,亞米紐斯派的傳統,把預知和預定區別開來。 雖然救贖世界的計劃和人類歷史的梗概是由神預先決定, 但個別的人對神的回應,則未被預定。故此。神可以預知 一件事情的發生,而沒有直接指定那些事件要發生。 雖然,福音派的基督徒對於永恆全知的神,跟人類歷史之 間的關係,觀點不同,但我們仍須牢記神能預知一切的事 情,並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些都是聖經的教訓。 William S. Sailer 參「揀選」;「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