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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名稱(God, Names of)】
神多次向祂的百姓啟示祂自己;當聖經引用「神的名」,
就有神完美的意義。當受造的男女求告神的名,神受到敬
拜(創二十一33);當他們忘記神的名,他們就是離棄神
(耶二十三27);當他們妄稱神的名,神受到褻瀆和侮辱
(出二十7)。
●●●●聖經對名稱的觀念
聖經中,神的名稱和位格是不可分割的,這也說明聖經對
名字的觀念。
在希伯來文中,「名稱」一詞最可能是指「簽名」或「分
明的記號」。希臘文中,「名稱」一詞是從一動詞衍生出
來的,意指「去認識」;因此,透過名稱既有所指,也可
讓人認識一個人或一件物件。但名稱的意義不是憑感覺標
明或武斷的見解,來為人、地、事物而定下的。在聖經中
,名稱正確地描述人、地、或事物的特性,以致名副其實
。亞當按照各動物的特性,給牠們起名(創二19、20);
「挪亞」意指這兒子「必為我們減輕勞苦和帶來安慰」(
創五29);「耶穌」意指「救主」(太一21)。當一個人
得了新的地位,或人生突然改變時,得著新的名字便是指
向那新的際遇,例如亞伯拉罕(「多國的父」,創十七
5)和以色列(「與神摔跤」或「與神較力」,創三十二
28)。一個人或一個民族的名字,顯示了那人或那民族旳
特性。但神的名稱則有明顯的分別,而這一方面經聖經學
者和神學家對神的作為作出研究後,就更形明顯。學者面
對的問題是:神的名乃為稱頌,是由神提出為要稱頌祂?
還是人藉著觀察神的作為,為了稱頌神的特性,反映出祂
的品德,而為神起名稱?
有些學者認為神的名稱是人為的,就斷言神是無法知道的
。他們認為神的名和祂的屬性,有觀念的限制,使人不能
獲得更完全的理解,只能從祂的作為和事蹟而認識祂。有
人提出人應當研究神在現在和過去的行徑,反而不必過分
側重古代人們對神的名稱和祂屬性的描述。這觀點暗示了
今日神仍然啟示祂自己,像聖經時代一樣。
然而,福音派學者堅稱聖經清楚列出,神使用祂的名稱啟
示祂自己。神並沒有單以一個名稱,表明祂所有的特性。
其實,所有的名稱加起來,也不足顯示神所有的屬性。神
是無限的,人不能完全認識祂;但祂在許多方面啟示祂自
己,多至人若研究神的名稱,就不禁驚訝祂的偉大、聖潔
、威嚴、榮耀、難以形容的良善和公正。此外,福音派學
者和神學家,很快就肯定研究神的作為,有助瞭解那些自
我啟示的名稱和屬性。同一群的福音派學者一方面不同意
卜仁納有關神的啟示的見解,但另一方面卻同意他所寫的
:從一開始神顯然不是一物體,任由人以言語和理性操縱
,神是深奧莫測,住在不能接近的光堙K…神的名是奇妙
(參士十三18)。為何要問?答案是神選擇以祂的名稱啟
示自己。而我們愈認識祂,就愈知道祂,也更感覺到祂的
威榮深不可測(《基督教教義──神》,頁117)。
在這點上應當說明,聖經學者和神學家在怎樣把神的名稱
、頌讚、描述和祂的屬性分類有不同意見。例如加爾文和
賀智不討論神的名,除非這些名字有助明白祂的屬性。其
他像該柏爾,則分別討論神的屬性和祂的名稱。白偉克和
卜可夫,把神的特性分為3個主題:(1)特別名字;(2)主
要名稱;(3)個別名稱。倘若有人查考那些研究,並鑽研
如約克、史提芬遜、加弗的研究,並且那些聖經神學的作
品,(廣泛來說)可把神的名字綜合為6種類別:
1.專有名稱:伊勒、雅巍、阿道迺、腓奧斯、古利奧。
2.個別名稱:父親、阿爸、聖子、耶穌、聖靈。
3.名銜:創造主、彌賽亞/基督、保惠師/安慰師。
4.本質名稱:光、愛、靈。
5.形容名稱:磐石、巴力、主、拉波尼(即夫子)、牧人
。
6.屬性:美德的稱謂或特性、三位一體之神。
●●●●舊約中神的名稱
●●伊勒和有關的名稱
在希伯來文的聖經中,「伊勒」出現200多次;最適合譯
作「神」。「伊勒」這名稱,有許多可能的意義;有人認
為其字根是「烏勒」,意即「第一」或「強而有力」。其
他建議則指其字根是「阿拉」,即「居前」的意思,也有
人認為是「領導者」或「指揮官」,也能解釋為「當受敬
畏者」。這樣,神是首先的、強而有力的,祂當受敬畏。
也有人建議前置詞「伊勒」(意為「朝向」)是它的字根
,含有「捨己為人」或「那位讓求者得幫助」的觀念。有
些學者提出「阿琳」,意即「約束」,也應視為字根,即
「有強大的約束力、堅定轄制」。綜合這4種意思,就是
有力、有權能、超越、完美和偉大。
近代出土的坭版上,刻有關於迦南的神祇,就顯示這個意
思。就如於拉斯珊拉出土的《巴力敘事詩》,相信是在列
祖時期寫下的。該敘事詩指巴力是主要的英雄,但卻多次
提及伊勒。他是眾神之父,眾神包括巴力、亞莫夫、摩特
和女神亞舍拉的情夫(亞舍拉生有70個兒子)。伊勒也被
稱為創造萬物之主、人類的父親。因此,祂是迦南神祇的
君王、統治者、強過萬物和眾民的至高神。這堶{南人的
神,很像舊約中以賽亞所說,有一寶座要設立在山上,神
的寶座在眾星之上(賽十四13);而何西阿咒詛猶大對神
不忠,因他仍與伊勒閒遊。從這些經文可見,聖經中稱為
伊勒的神,與迦南人的伊勒不同。迦南人的神會朽壞、必
死、不能永存的;而希伯來人的神伊勒,則是永活不朽的
真神。然而,希伯來人與迦南人一樣同用「伊勒」指他們
的神,強大而有權能、居首位和擁有超越的神性。
「伊勒」在舊約中專用在較早的書卷中,那奡y述神行使
祂極大無比的權能,有別於一般的能力;「伊勒」道出神
就是那偉大的施行者和創造主,祂就是那一位運用祂的權
能,任何事都能作成,且保持或毀滅都在乎祂(參出十五
)。「伊勒」也被用來表達神並不應等同受造物的一部分
,然而,祂卻是那一位至高超越諸天、穹蒼的神(詩十九
1)。在受造之物中,人為萬物之冠,神為伊勒,是萬有
之神,超越世人(結二十八2;何十一9)。
「伊羅興」也普遍用來指神的名,在舊 約中出現超過
2,500多次。這個複數的名稱,在實際的緣由和意思,也
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有的說伊羅興是伊勒的眾數,但似乎
更為可能的是,伊羅興是「以羅亞」的眾數,見於詩體的
寫作中。有些批判家認為這眾數的名稱,是借用了異教多
神宗教的資料。但在外邦異教中,卻沒有一個神祇的名稱
是眾數的。另一些人說這眾數名稱,是用來指三位一體之
神的特性。而以單數的動詞和眾數的名詞並用,藉此來支
持這個說法。即使那兩種立場並沒有矛盾之處,從聖經中
發展出來有關三位一體之神的教義,並沒有顯示是基於神
的眾數名稱。
眾數的名詞「伊羅興」最容易理解為表示強烈的程度。神
使人從祂的名認識祂,就是有強烈、廣泛而豐富榮耀的神
,就如祂在祂所創造的宇宙萬有中,運用祂超越的權力。
因此,當聖經論及創造時提出:「起初神(伊羅興)創造
天地。」(創一1)這名在創世記第一和第二章,重複用
了35次,都是與神的權能啟示在創造中聯在一起的。在申
命記中,「伊羅興」這名被重複使用,以強調神的威榮權
能,這可見於以色列人從埃及的奴役中被釋放出來、神在
曠野中存留他們的性命,又預備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在上
下文中,神(伊羅興)也被視為那位律法的頒佈者,祂必
以權能施行審判,刑罰那些違背律法的人。眾詩人也重複
用這聖名,承認和讚美神,就是那位威嚴的統治者,在生
命的許多方面,祂已表明了祂無所不能(參詩六十八,其
中「伊羅興」出現了26次)。
福音派學者如約克、摩爾干解釋,「伊羅興」表示神的約
與祂子民的關係。他們指出「伊羅興」見於神向亞伯拉罕
的說話。當時,神指出祂是那列祖和他的子孫的伊羅興,
這就是說神與他們有一種立約的關係(創十七1-8)。在
這關係之內,意味著神永遠隨時運用祂的權能,扶助那些
與祂立約的人。這樣,「伊羅興」也表達了神信實的觀念
,祂守約,祂所應允和祝福的都要實現。
「以羅亞」(和合本譯作「真神」)這名主要見於詩體的
寫作,在約伯記中不少於41次。以賽亞藉此來表達神無可
比擬的特性(賽四十四8)。大衛有類似的態度,問道:
「除了耶和華(以羅亞),誰是神呢?」(撒下二十二
32)摩西首先把「以羅亞」一詞,用在他的詩歌中(申三
十二15-17),指向以色列神,而在上下文中,他指出「
沒有別神」,可代替那拯救的磐石、舉世無雙的那一位。
這名可能用來強調神是那位唯一真實永活、當跪拜崇敬、
配受敬虔、存聖潔敬畏的心來親近的真神。
另有一個密切相關的名,稱為「以拉」,見於以斯拉記和
但以理書。有人以為以拉是迦勒底語,意即「真神」。以
羅亞的字根據說是「阿拉」,意即「要敬畏」或「使困惑
的」。神既是以拉,因此當受敬畏和崇拜。就這個觀點來
看,便能理解這名為何在以色列人被擄和歸回後,即被普
遍使用。
神的其他3個名,包括了「伊勒」。伊勒以羅安意即「至
高神」,是用來指麥基洗德的神(創十四18-22,和合本
譯作「至高的神」)。見於詩篇五十七章2節和七十八章
56節,希伯來文作「伊羅興以羅安」;以羅安這名稱是從
動詞「阿拉」 衍生出來的,意即「往上、被舉起、被抬
高」。有些例子單用「以羅安」,但上下文指是「神」的
同義字(例:民二十四16;詩八十三18;賽十四14
)。「哈以羅安」一詞,譯作至高神,也有出現(創四十
17)。「以羅安」(至高)時常用作形容詞,於是翻譯為
「高、至高、較上、至上」。這名稱用以讚美神,基本表
示祂超越萬有,祂是造物主、擁有者和統治者。在任何方
面,祂都是無可比擬的,祂不用服從任何人或任何事物,
祂是超乎一切的。有些福音派聖經學者指出,這名稱特別
用於神統治千禧年的國度,這結論是基於耶和華在經文中
被稱為至高神,建立以色列最終和完全的復興(但四25;
詩八十三18)。然而,這似乎指「以羅安」這名在任何世
代、任何環境都可應用於神。在生活各方面,包括敬拜、
軍事行動、政治和經濟等範疇,神被認為是無可比擬、至
高無上的創造主、擁有者,統治萬民,掌管萬事萬物。
「伊勒沙代」(和合本譯作「全能的神」)包含的字母較
多,在聖經中出現7次(創十七1,二十八3,三十五11,
四十三14,四十八3;出六3;結十5)。而這字的簡寫「
沙代」,則更為常見:約伯記30次,而詩篇十九章1節和
六十八章14節、以賽亞書(十三6)、以西結書(一24)
、約珥書(一15)和路得記(一21)也有出現。在這些經
文中,綜合了神是全能、豐盛、超越、至高無上的統治者
和賜予者的意思。這意思為一般人所接受,但對於「沙代
」實際的意思則有不同的看法。有人以「沙」為開始,這
是一個最先被考慮的觀念,意即「胸懷、麵包、粥糊或奶
」,並視為一種「寶貴的隱喻」,指神養育、供應和滿足
。在閃族人的用語中,「沙代」的字根意指「滋潤」;但
綜觀在上下文,並不適用於「沙」(意即「全能神的顯現
」),也不適用於「瑟」(意即「惡魔」)。有些學者想
把該詞加以運用,因它見於申命記三十二章17節和詩篇一
○六篇3節,論以色列人拜偶像之事。加上「瑟」這字的
拼法不同,難以建立魔鬼和全能神兩者在觀念上的關係。
較為人接受的看法是,「沙代」這詞由「沙」(那位)和
「代」(是充分的)兩部分合拼而成。較後期的希臘文版
本採用了這個意思。「沙代」最可取的解釋,是這字從動
詞「沙得」(制服、手段狂暴或破壞)衍生出來。而「沙
」和「沙代」之間清楚的聯繫,可在以賽亞書十二章6節
和約珥書一章15節找到。神作為伊勒沙代,完全自給自足
,而祂是絕對的統治者,那全能者會作出最後的安排。七
十士譯本採用了這意思,把伊勒沙代譯作「盤多奎他」,
意即那「統治、掌管一切的全能者」。
富斯指出伊勒和伊羅興,著重神與自然界的關係,而伊勒
沙代是指向神在祂恩典的作為媞瓾狾蛣M,並驅使她進一
步推展她的計劃。系統神學學者卜可夫在《系統神學》指
出,神既是伊勒沙代,就是那位全權全能超越自然的神,
祂的名見於聖經中,神並不可怕,反而是使人得福和安慰
的源頭。
「伊勒俄蘭」(和合本譯作「永生神」)是指神是永遠長
存的那一位。這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顯示神的名和祂的屬
性連在一起。「俄蘭」一詞有廣泛的用法。一般在字典中
的解釋,是「持久、古老、無限的未來」。這詞用來論及
神的存在、神的約和應許、彌賽亞的統治。詩人說:「從
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九十2);先知以賽亞說,神
是永在的創造主(賽四十28),是永遠的力量(賽二十六
4);耶利米說,神是永遠的王(耶十10)。卜可夫指出
神的永恆,從時間的角度來看,祂無窮無盡。「俄蘭」用
以描述神,不當想成是向後和往前不確定的延續,這詞反
而是論及神超越時間上一切的限制;加上,「俄蘭」指神
的素質根本有別於時間。聖經論及「伊勒俄蘭」的經文中
,信徒確保可享幸福、安全,而得著希望的就是得著賞賜
。
「伊勒之伯」(和合本譯作「至大的神」或「至大全能的
神」)論及神的權柄和能力。單是「之伯」,指能力和英
雄人物,而兩個字用在一起,則常常指向神,而有時則加
上「哈格多」(意即至大;申十17;耶三十二18),用以
強調神的偉大和可畏的威嚴。伊勒之伯也用以描述彌賽亞
,見於以賽亞書九章6節(參詩四十五4,八十九20)。
「伊勒羅伊」(和合本譯作「看顧人的神」)這詞在聖經
中只用過1次。當夏甲在曠野飄流時,神差使者去見她、
鼓勵她,她就稱耶和華是「看顧人的神」(創十六13)。
詩篇一三九篇1、2節表遠了這個觀念。神無所不知,沒有
一樣事能隱藏使祂不見(參詩三十三18)。
●●雅巍
「雅巍」(和合本譯作「耶和華」)是神的一個卓越的名
稱,這名字從未被用來指任何外邦宗教的神祇,也從未用
來指人。在舊約中出現6,823次,最先見於創世記二章4節
,那婸P伊羅興連在一起。在創世記中,「雅巍」出現
164次,而從出埃及記至約書亞記,則出現1,800次。這名
從未以變格的方式在希伯來文中出現,也從未有複數的方
式或詞尾。這詞縮寫為「雅」及「雅和」(參出十五2;
詩六十八4;賽十二2等)。
很難界定「雅巍」實際的意義。有些人尋求從動詞「作為
」([[72024000000,hayah]])的字根,或在同一動詞古
代的形式([[72025000000,hawah]])追尋,但沒有贊同
是否[[72063000000,qal]]或[[72026000000,hiphil]]的
動詞,也作為字根考慮。那些挑選
[[72026000000,hiphil]]的,把「耶和華」的意思看為「
使之成為」;這樣,出埃及記三章14節便讀成:「我要作
成那將要作成的。」其他人則取[[72063000000,qal]],
且翻譯這名為「我是」或「我將是」。然而,有人仍偏於
把這名與動詞[[72024000000,hayah]]分開,而認為這才
是它原本和獨立的名稱,好表達以色列施恩之神的獨特性
。
舊約的譯者並未同意改正翻譯「雅巍」,這詞既已譯成希
臘文「古利奧」,即「主」或「神」,許多人就用「主」
或「神」來翻譯雅巍。但「阿道迺」([[72001000000,’
ad怊芄B]])為耶和華最佳的譯名,則在好些例子中
與「雅巍」同時出現。例如,欽定本把
[[72085000000,Yahweh]]譯為「神」,而
[[72001000000,’ad怊芄B]]則譯為「主」;但許多
現代的譯者已選用「耶和華」(Jehovah)。這名稱見於
美國修訂譯本(1901),被定為不可接受。這名的興起,
正值猶太人實行不讀為「雅巍」,因利未記二十四章16節
說:「那褻瀆耶和華(雅巍)名的,必被治死。」這警告
絕對是要抵擋妄稱或褻瀆這名的人,尤其在以色列被擄後
(參摩六10)。因此當讀舊約聖經,猶太人不是用「伊羅
興」,就是用「阿道迺」來取代「雅巍」。及後,「雅巍
」(YHWH)的字母加上「主阿道迺」的元音,便成為了「
耶和華」(JeHoWaH)。
一個有趣的問題是:「雅巍」是否先用在特殊的地理環境
堙F有些學者作結論,指摩西最初是在米甸的曠野,認識
神的名稱叫雅巍。稍後,這名成為在迦南的南部,就是在
猶大和西緬的地區,為人敬拜的神祇名稱。這些學者斷定
「伊羅興」這名,在迦南北部使用。他們還指出每一個地
區均發展自己的宗教傳統,並寫下他們「宗教信仰的記錄
」,各自在他們的地區發展他們敬拜之神的名。稍後,當
以色列民族聯合,雙方的文獻合拼,而「雅巍」和「伊羅
興」的名同時用作指他們共同敬拜的神。這種有關神名的
起源和使用的觀點,不能在舊約聖經中找到根據。兩個名
稱是獨特地連在一起,同時,資料顯示在出埃及很久以前
,這兩個名稱已為人知道和運用了。例如亞伯拉罕論及他
向雅巍、伊勒以羅安(和合本譯作「至高的神」)舉手起
誓(創十四19-22)。而且,亞伯拉罕和以撒為神築壇,
求告祂的名(創十三4,二十六25)。
出埃及記六章2、3節的詮釋,引起極大的爭議。經文說:
「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
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
道。』」這段經文被理解為,在摩西以前,沒有人知道雅
巍這名。但這並非經文所指,經文是說,列祖們不知道神
就是雅巍。從神實際帶啟示性的歷史作為,他們知道祂是
伊勒沙代,但未曾知道神獨特的性情,即祂是雅巍。換言
之,神一直是雅巍;祂對摩西說,列祖的後裔會從祂向他
們所行的,認識神名完全而豐富的意義。
「雅巍」這名,顯示神至高至完全的特性。這是包括或假
設別的名稱的意義。「雅巍」特別著重神絕對的信實。神
曾應許列祖,祂要作他們的神,且要與他們同在,要拯救
他們,也要賜福和保守他們,並賜給他們土地作他們的產
業,在那堥ぅ^祂。神告訴摩西,以色列要看到並經歷神
的堅定不移,神必堅定且奇妙地謹守祂的話,並切實執行
;神要證明祂是信實、救贖、扶持,且賜下復興的神。在
救贖工作中,神要彰顯祂的名所暗示的憐憫、恩典、忍耐
,豐盛的慈愛、誠實、信實、赦免、公正和公義(出三十
四5、6)。雅各的確領悟了這名的意義,他宣告說:「耶
和華啊,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創四十九18)
雅巍是以色列神卓越的名稱。雅巍是一位信實守約的神,
祂既賜下慈愛和生命的話,便謹守祂的話,賜下慈愛和豐
盛的生命給屬祂的人。
參看雅巍這名的豐富意義,能使人明白為何要嚴格規定這
名合宜的用法(利二十四11、16)。這也解釋了為何以色
列人在感謝、讚美、敬拜時,在詩歌中使用縮寫的方式指
耶和華。他們唱哈利路亞:「讚美耶和華」(詩一○四
35,一○六1,一四九1,一五○1)。
「雅巍」用在許多的短語中,被視為神的名稱和榮耀。這
些混合的名稱中,最常見的是「耶和華沙巴奧」,和合本
譯作「萬軍之耶和華」。這「萬軍」頻頻用在摩西五經中
,指以色列的軍隊(參民十14-28)。這是因為這字從動
詞「沙巴」而來,意即「作戰」,有時也指「事奉」。例
如,民數記八章24節清楚地指在會幕履行的事奉工作。名
詞「沙巴奧」首先見於創世記二章1節,那堳地上和天
上許多的受造之物,有些經文在文中則只限於指星辰,然
而,其他學者認為「沙巴奧」是指天使,例證見於詩篇三
十三篇6節。
「耶和華沙巴奧」這混合的名,首次在撒母耳記上一章
3節中出現。「沙巴奧」既常用於撒母耳記上、下,是指
軍隊(撒上十二9,十四50,十七55;撒下二8,八16,十
16等),人們認為這混合的名稱,指雅巍是眾軍的神,即
神有軍隊事奉祂。這些軍隊被視為是天使組成天軍,天使
乃是為神作工的僕人。有人已清楚地指出,「耶和華沙巴
奧」這名最多是在先知每遇到神的百姓被仇敵的軍隊擊敗
,或受到擊敗的威脅時使用(耶利米書88次、撒迦利亞書
55次、瑪拉基書25次、哈該書14次)。可見,這混合的名
用以提醒他們,立約的神有大軍為祂打仗,幫助祂的百姓
。這樣,雖然以色列的軍隊失利,然而,與他們立約的神
在每個可能遭遇的境況中,祂也有充足的能力。這位耶和
華沙巴奧就是以色列的元帥所要效忠的對象(書五14、
15),並且靠著神的名,以色列得著賜福(撒下六18)。
其他混合的名稱,常見的有:
「耶和華尼西」(「尼西」意即「我的旌旗」)這名是摩
西對神的稱呼;那時他築壇慶祝以色列得神的幫助,打敗
亞瑪力人(出十七15 )。以賽亞用「尼西」論及將臨的
彌賽亞,祂必得勝(賽十一10,五十九19)。
「耶和華拉發」(「拉發」意即「醫治者」)這名稱見於
出埃及記十五章26節。當時,以色列確知神是他們的醫治
者,必阻止埃及的疾病蔓延到以色列。這名雖只用上1次
,然而,人卻時常呼求和讚美神就是那位醫治者(例:詩
一○三3,賽三十26;耶六14等)。
「耶和華羅希」(「羅希」意即「我的牧者」),見於詩
篇二十三篇1節。「耶和華是我的牧者」的觀念,在以西
結書第三十四章有詳細的解釋:「主耶和華說:我必親自
作我羊的牧人。」(結三十四15)耶穌作為一個牧人,為
祂的羊捨去生命,就把這觀念完全的意思展示出來。
「耶和華以勒」(「以勒」意即「預知」或「預備」),
見於創世記二十二章14節。當時,亞伯拉罕將要把兒子以
撒獻給神,神卻預備了一隻羊,代替以撒,他便給那地方
起名叫「耶和華以勒」。
「耶和華沙龍」(「沙龍」意即「平安」)是基甸為他所
築的壇所起的名稱。當時,神的天使來吩咐他去攻打米甸
人(士六24)。在以弗所書二章14節,基督被稱為是罪人
的平安(和合本以小字作「他是我們的和睦」),這平安
能保守信徒的心懷意念(腓四7)。
「雅巍」也與「沙得」或「沙多」(意即「公義」)一同
出現,在耶利米書二十三章6節,就把耶和華稱作我們的
公義;這思想明顯就是大衛公義的支系(彌賽亞),要把
神的公義轉移給那些與新的約聯合的人。這觀念多次表達
在摩西五經堙F當中論及神預備了一種生活方式讓人活出
公義,亦即成聖的生活(參利二十8,二十二9等)。
●●阿道迺
這名指神(和合本譯作「主」),在舊約中出現約360次
,然而,使用並不一致。最初見於創世記十五章2、8節。
那時,亞伯蘭問及更多有關一個兒子和應許之地的事情。
在五經之後,這字只出現了14次;於詩篇中重複出現(
50次以上),而先知肯定時常使用(賽47次;耶29次;結
150次以上;摩27次)。
「阿旦」([[72005000000,adan]])一詞意即「主人、統
治者、擁有者、主或神」,被認為是名詞「阿冬」(
[[72006000000,adon]])的字根,時常用以指男性。例如
,在創世記和撒母耳記上、下,這名稱就常用來指擁有奴
僕的男性,或擁有權力的人。
有關這字作為神的名稱的用法,有些學者爭辯認為這字在
早期已常被採用,後來被「雅巍」取代。但這卻似乎跟現
實不符,因為王國時代的君主、奴僕和先知也經常使用這
字。人們以此並聯同「伊羅興」來稱謂神。「阿道迺」正
確地描述了信徒與神之間個別的溝通。在這種溝通之內,
敬拜者承認神的威榮和偉大,還有對神的歸屬感。人口稱
神或主,乃表示信徒對神的尊崇和謙卑的順服,這樣,阿
道迺就是表達信心、蒙福的確據、安全感、願獻上事奉、
感恩的名稱(詩十六2,五十七9、10等)。
●●舊約中的混合名稱
在舊約中,神的名有各種不同的混合名稱。例如,「伊羅
興耶和華」、「伊羅興耶和華阿道迺」、「伊羅興阿道迺
」,都很普遍。這些混合名稱,為要顯示神完全的本體和
特性,就如名稱所啟示的意思一樣。神的名也與「以色列
」相連,例如,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士五3;賽十七6),
祂也是以色列人祈求時的稱呼,並不提出任何名字。例如
,「奇多斯以色列」(和合本譯作「以色列的聖者」,賽
四十三14等);「阿比以色列」(創四十九24,和合本作
「以色列的大能者」;詩一三二2;賽四十九26作「雅各
的大能者」)。這些名都表達了神和祂子民有立約的關係
,並積極地承認了神永不改變的特性。
●●舊約中神個別的名稱
神個別的名稱,有父神、聖子、聖靈,和由這些名稱變化
而成的不同名稱。
洛克正確地指出舊約聖經並沒有神為父的啟示,是堪與耶
穌在祂禱告中稱「我們的天父」比擬的。
「阿爸」(意即「父親」)一詞在創世記中出現的次數遠
比任何其他書卷多,而且,集中出現在摩西五經中。但這
名並不用以稱呼,只是指有兒女之男性,即父親、祖先─
─首領、主要人物和家屬、部族的管理者。這名時常意味
著傳達神藉著他說話的人,又與他同工。但藉著他把祖先
豐富的傳統賜給那些兒女和列祖的後代。在詩歌書中,神
被稱為父親但這並非直接的稱呼,就如約伯問:「雨有父
嗎?」(伯三十八28)經文是說神創造雨,是雨的源頭,
雨由祂掌管。在詩篇六十八篇5節,指神在祂的聖所作「
孤兒的父」;平行的短語中,則有:「作寡婦的伸冤者」
,指示當中的含義。詩篇八十九篇26節說,大衛向神呼喊
:「你是我的父」,平行的短語中,則用:「神」、「是
拯救我的磐石」。這堛熒N思,指神是創造主和救主,祂
要起來,施行拯救,且要保護大衛。在詩篇一○三篇13節
,提到父親,也有類似的用法:「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
,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
以賽亞有4次用上「父親」指與神的關係;3次指那位創造
主、拯救者,撫養、保守和指引以色列的神(賽六十三
16,六十四8)。以賽亞說,那應許的嬰孩要被稱為「永
在的父」(賽九6)。這名這樣使用,就在地位、功能、
才能和責任上以父的素質建立子。
耶利米也指神是父親,見於耶利米書三章4、19節,意即
「源頭、保守者、祂子民以色列的朋友」。瑪拉基在一章
6節和二章10節,指神是父親,配受祂兒女的尊崇,又是
全民的源頭和統治者。
「兒子」是舊約中最多使用的詞語之一,一般是指兒女、
後裔,也含有跟從者、承繼者的意思。有少數間接的經文
,指三位一體之神的第二位。
有關彌賽亞的詩篇第二篇,說:「你是我的兒子。」(第
7節)上下文中指出一位君王向管治者說話,管治者要與
君王一起,並在君王之下管治。這樣,便即時與擁有神權
的君王有關。但在新約中,經文所指的卻是三位一體之神
的第二位(徒十三33)。這樣,「子」就應用在所應許的
彌賽亞身上,指出祂就是擁有神權的統治者和審判萬國的
那一位。「聖子」被理解為與神有同等神性和功能,但並
非所有的聖經學者均接受這種解釋。然而,在新約中找到
支持的根據,如希伯來書一章8節,就引述了詩篇四十五
篇6節的話。如上述所說,以賽亞談及將要賜下的聖子(
賽九6)、由童女所生的那一位(賽七14),是以馬內利
、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聖靈」一名只好幾次出現在舊約中。靈,通常指神的靈
(創一2)、主耶和華的靈(賽六十一1)、耶和華的靈(
結三十七1)、靈(民十一17)、我的靈(創六3)、磢
聖靈(詩五十一11)。雖然在舊約中,聖靈的特性沒有像
在新約中那樣清楚地展示出來,但可肯定地指出神和聖靈
的關係,無疑舊約教導聖靈的神性,聖靈的特性和功能,
尤其與創造的工作(創一2;詩三十三6等)和裝備事奉神
的工人有關,例如工匠(出三十五31 )、領袖(民十一
17,二十七18)、先知(撒上十6;撒下二十三2;代下十
五1;結十一5等)。
●●舊約中神的名銜
在舊約中,名銜是用來指職分和功能的。這名稱不是說神
有這樣的職位,而是用來指功能連同權力,完全權利的概
念和義務。如此,神就擁有豐富而完全的職分。
神被奉為人類的創造主(傳十二1)、創造地極的主(賽
四十28)、是祂以色列子民的創造主(賽四十三15)。神
是個人的救贖主(伯十九25;詩十九14),也是那普世的
救贖主(賽五十九20)。其他的稱號是用來指向神的功能
,例如,造物主(賽五十四5)、君王(詩二十九10;賽
四十三15)、審判者(創十八25;參「亙古常在者」,但
七9、13、22)、保護者(詩一二一5)。
「彌賽亞」是給予那位要來作真先知的、唯一的大祭司、
永恆的君王的稱號。「彌賽亞」由希伯來文「彌西亞」
[[72042000000,Meshiah]],意即「受膏者」)衍生出來
。當一個人被膏立作先知、祭司或君王時,意即他被指定
擔任某個職位、負起本分的責任、授權發揮他的功能、有
資格或可以實現那職分的要求。膏油象徵聖靈特別使某人
得著接受所指派事工的資格。聖靈在舊約中,並非指任何
專門的稱號。
●●舊約中關乎神本質的名稱
在這題目之下包括的名稱,在新約中較為常見。但在文中
,也反映了舊約的源頭。
神是光。詩人歌頌:「耶和華是我的亮光」(詩二十七
1),無疑在他的心中,他想起了那火柱發出亮光,指引
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那雲柱豎立在會幕之前,且充滿了
聖殿,被形容為一種榮光,因此,論及神是亮光,也就是
說祂是發出榮耀的源頭和施予者。
神也被稱為是愛祂子民的一位(申七8、13),但祂並非
如新約中所說:祂是愛。舊約也沒有說神是靈;然而,舊
約的確也包含了這一個教導。
●●舊約中形容神的名稱
舊約作者大量使用了不同的象徵名稱,以描述神一些特殊
方面,以及祂與祂子民特殊的關係。以下會列舉多個比較
普遍和令人有深刻印象的名稱。
「巴力」是用來表達對神作為主人和擁有者的觀念。這名
稱定要理解為統治的地位,連同一種個人的關係;這解釋
了為何這名稱通常譯作「丈夫」。
「巴力」的字根意即「結婚、擁有、管轄」。「巴力」常
被使用,不是單獨,就是以混合名稱出現(例:「巴力毘
珥」),是指迦南人和非利士人外邦異教的神祇。以賽亞
曾以此來指以色列的神:「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賽五
十四5)在何西阿書一章中,也稱神為丈夫;但希伯來語
則為「伊施」([[72110000000,ish]])(參何二16)。
「夸尼」(和合本譯作「忌邪的神」)見於出埃及記三十
四章14節。這字的原意即「佔有」,並包含保護所佔有的
意思,似乎還有「很是惱怒、嫉妒」的意思。神是忌邪的
,因祂堅持那些與子民所立的約,祂不能容忍祂立約的民
與別神立約。
「蘇珥」(和合本譯作「磐石」)見於哈拿在歡呼稱頌神
的詩歌中(撒上二2)。這詞表示了神是支持和保護的意
思。神舉起並保護了被人嘲弄和輕視的哈拿。以賽亞控告
神的子民忘記了神是他們「能力的磐石」(賽十七10)。
詩人歌頌神是他的磐石(詩三十一2),接著歌頌神「是
我的巖石,我的山寨。」(詩三十一3;參詩七十一3)最
令人有深刻印象的經文,是摩西的歌中稱「他是磐石,他
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
義,又正直」(申三十二4)。摩西表達了他完全信靠神
,相信神在履行祂的話語、作成祂的工,展示祂那信實可
靠、恆久不變的德性。
「羅亞」(和合本譯作「牧者」)是詩人用來歌頌神對子
民的眷顧和關懷的名字(詩二十三1),意即「餵養、牧
養」。詩篇八十篇1節,詩人呼籲以色列的牧者,賜下復
興,且使以色列重得他們的地方和祝福。當雅各為約瑟祝
福時,就用這名稱呼神,說祂是牧者、是磐石,祂看顧保
護了約瑟,且會繼續看顧(創四十九24)。以西結進一步
描述牧者的特性和工作(結三十四)。當耶穌說:「我是
好牧人」(約十11),無疑是由這些舊約經文引出來的。
當要留意的是,耶穌採用舊約中牧人的名稱,是把自己與
舊約中的雅巍等同。
神的名描述了所應許的彌賽亞,在舊約中非常普遍,例如
有「根」、「支派」、「晨星」、「王權」等其他名稱。
●●●●新約中神的名稱
●●神的專有名稱
新約中的「腓奧斯」(意即「神」)與舊約的「伊勒」和
「伊羅興」相同;「以羅安」為新約中的「合斯多斯腓奧
斯」(和合本譯作「至高者、至高神」,路一32、76;可
五7等)。「盤多奎他」、「伊勒沙代」與「腓奧斯」一
同出現(林後六18;啟十六7等)。這名不只用來指神的
超越、能力、統治權和權力,也表示了神是一位個人的神
,祂與子民有親密的關係。這事實時常以個人的代名詞與
「腓奧斯」一起使用。卜克夫說,這是因為在基督堙A神
是祂每個孩子的神。「腓奧斯」有1,000多次出現在新約
中,而「古利奧」則在七十士譯本中,用來表達舊約中「
雅巍」和「阿道迺」的名;新約也跟著使用「古利奧」,
意即「權力」,所以與「雅巍」的意思不盡相同,但新約
中確實賦予「古利奧」足以比擬舊約中「雅巍」的分量,
尤其當用來指耶穌基督(參徒二36;腓二9-11等)。
「狄斯波提斯」在新約中曾5次指向神或耶穌(路二29;
徒四24;彼後二11;猶4;啟六10)。這名表示權力;現
代「暴君」的殘忍觀念,則不見於新約經文中,即使應用
在人身上亦然;而中心的思想則在於主權(提後二21)。
●●新約中神個別的名稱
在施行洗禮時的慣用語,即大使命的一部分,稱神為聖父
、聖子和聖靈,三位一體之神的名,帶出了舊約中的意義
,而3者之間的關係因有明確的解釋,故此,這名在新約
中的意義,就更形豐富了。
「阿爸」是新約中神個別的名稱。這是亞蘭語,譯作「父
親」(可十四36;羅八15;加四6);表達了一種非常親
密、不可分割的關係,這種關係見於基督和聖父之間、信
徒(孩子)與神(父親)之間。
「耶穌」是聖子,三位一體之神的第二位。這名意即「救
主」(太一21)。這名的字根是「拯救」,組成的名字如
「約書亞」、「何細亞」和「何西阿」。舊約的字根基本
是指:「進入一處平安、廣闊、敞開的地方」。約書亞帶
領以色列進入迦南,他的作為與名稱相稱。新約的解釋(
「從罪惡中救出來」),並非與舊約的意義相反。從罪惡
中被救出來,是恢復與神的交通,並進入天國的樂園。
●●新約中神的名銜
「創造主」的名銜用作稱呼神(羅一25;彼前四19),如
同舊約一樣。這名表達了對神特殊的見解,如祂是原創者
、唯一的擁有者、宇宙萬有絕對的統治者。
「基督」這名銜應用於聖子耶穌;是希臘文的音譯,由希
伯來文的「彌賽亞」翻譯過來。
「保惠師」是約翰給予聖靈的名銜(約十四16、26,十五
26,十六7)。希臘文「柏拉力托斯」意即「代求者、中
保者、安慰師、保惠師」。當耶穌向門徒論到祂快要離開
,祂強調要差遣聖靈來,藉此與他們同在。再者,在他們
有特別需要時,尤其在危難、受逼迫和有死亡的威脅時,
聖靈要利用各種事工隨時幫助他們。
●●新約中關乎神本質的名稱
耶穌時常廣泛使用各種不同的名稱,表達祂是誰、祂是甚
麼。按照約翰福音的記載,祂重複地說「我是」,接著是
一些名稱,像「光」、「嗎哪/生命的糧」、「活水」。
要完全瞭解這些適切的名稱,只可從研究前面所述舊約的
上下文著手。
耶穌說神是靈(約四24)。三位一體之神的主要特性定要
理解為是屬靈的,即無形的。聖靈包含超越空間、時間或
任何其他限制的意思。
約翰特別提出神是愛(約壹四8)。神怎樣把自己給予在
祂的愛子耶穌基督堙A就把愛表露無遺。
●●新約中形容神的名稱
「牧者」 、「門」、「葡萄樹」 和類似的名稱,均是耶
穌基督用以描述自己的名稱。當祂論及祂來,為要作成父
神交給祂作的工夫時,就這樣提出。
「拉比」是用來描述耶穌基督,意即「我的偉大者」。「
拉波尼」是該詞一種強化的用法,應用在基督身上,表示
認識祂神性的地位和位格。「拉比」是指教法師,他們熟
悉神的律法,且能把真理與沒有學習過的人溝通。「合斯
多斯」(意即「至高者」)是用以指神作為那超越者、當
受尊敬的一位,意義也與舊約中的「伊勒以羅安」大致相
同。
Gerard Van Groningen
參「神的本體和屬性」;「一神論」;「名字的意義」;
「基督論」;「彌賽亞」;「聖靈」;「耶穌基督的生平
和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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