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割(Harvest)】


收取成熟的農作物,特別是食用的土產。古時以色列沒有 單獨的收成季節。依照現代的曆法,橄欖在9至11月間成 熟,麻是3至4月,大麥是4至5月,小麥可在5至6月間收割 。無花果和葡萄等果實,則在夏末,8至9月左右收成。以 色列的曆法,實際上是環繞著收割的日期而作成的(參士 十五1;得一22)。 在舊約時期,神命令以色列人一年3次守節,其中一個就 是收割節(出二十三16)。如此,他們便不會忘記,他們 得以從埃及出來,進入這美地(申八7-10),是神的恩賜 。以色列人奉獻初熟的果子(利二十三10、11),就是要 表示感謝的心,並且承認對神的倚靠。由於收成是恩賜, 他們不能自私地享用,倒要留下一些,給有需要的人(利 十九9)。 新約中提到的收割,大都是象徵的用法。在一個比喻中( 太十三24-43),收割代表最後的審判。負責收割的天使 ,把義人收取,又把惡人摒諸天國之外。在另一處地方, 要收割的是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收割的「工人」則是傳福 音的人(太九37、38)。 參「農業」;「以色列的節期」;「葡萄,葡萄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