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堂(Heaven)】


【天/天堂(Heaven)】

  希伯來用語中,代表天空和天國的字。在希伯來文,「天」是個雙數字──希伯來文除了單數、複數以外,尚有代表「一對」的雙數。這個雙數的形式,可能只是古代表達複數的方法。但另一方面,也有人相信這個字暗示天有上下層之分,那就是屬靈的天,和屬物質的天。

舊約

  舊約作者心目中的天,是個有根基和柱子支持、巨大 拱形的「穹蒼」(撒下二十二8)。這個天覆蓋在地的上 面,有門可以打開降雨(詩七十八23)。舊約有關天空的 啟示,主要出現在詩篇八篇和十九篇1至6節。舊約的其他 地方,說到天是雲(詩一四七8)、風(亞二6)、雨(申 十一11)、雷(撒上二10)、露(申三十三13)、霜(伯 三十八29),和飛鳥(創一26、30)的範疇。冰雹(書十 11)、硫磺與火(創十九24)這些毀滅的力量,也是從天 而降。新約承繼了這個概念,把天看為風雲雷暴等自然力 量(太十六2;路四25),和鳥類飛翔(路九58)的範疇 。
  除了大氣層以內的天空外,舊約中屬物質的天,也包 括了星空,甚至宇宙。希伯來人把天上的星宿,看作是神 手所作,榮耀的彰顯。他們不以為這些星象本身有甚麼能 力或甚麼活力。太陽、月亮、行星、恆星,對他們來說, 都只不過是穹蒼上面的光體(創一14,十五5),不配受 人敬拜。因為神已憑著自己的旨意,照著自己的恩典,把 人放在這一切之上了。律法明令,希伯來人不可以敬拜天 象(出二十4)或代表這些天象的神祇(耶四十四17-25) ,也不可以敬拜天象來占卜(賽四十七13)。這個獨特的 屬靈典章,把希伯來人和他們迷信的鄰邦分別出來。他們 相信由神創造、照祂旨意運行的天象,卻受到外邦人的敬 拜。
  在神學的角度看,「天」怎樣形容神所居住的屬靈的 境界,是這個字最重要的用法。無數的經文形容神是「至 高至上,住在永遠」的(賽五十七15,和合本小字),天 上地下都有祂的居處(王上八12)。所羅門說:「看哪, 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王上八27)。耶穌說 祂要歸回的父家,就是這個地方(約十四2;詩六十一4, 六十五4)。真帳幕就立在那裡,地上的帳幕,不過是它 的影象(來八1-5)。保羅所講,神所居住的「第三層天 」,就是這裡(林後十二2)。所以,「天」有時也用作 「神」的同義詞(參太二十三22;路十五18)。
  「天上的天」原文直譯,是「天之天」,意思就是「 最高的天」;這是希伯來文中,要表達「至高」的方法( 申十14;王上八27;詩六十八33,一四八4)。有人認為 「天上的天」和保羅所講的「第三層天」(林後十二2) ,是同一個地方。這符合古希臘中,天有3層的概念。這 個說法在中世紀時,為羅馬天主教會所接納。這3層的天 ,也各起了拉丁文名字(Coelum Aqueum、Coelum Sidereum 及Coleum Empyreum)。這個教義的基本概念來自古希臘的觀點,但 和前面提到、有屬靈的天和屬物質的天的舊約教訓,也沒 有衝突。支持這個看法的人,大致上都把第三層天看作是 蒙福者靈魂所到之處。這些靈魂經過了大氣層內的天空, 和日月星辰所在的外太空這兩層較低的天,便能到達宇宙 的盡頭。

新約

  主耶穌說過,天是神居住的所在,是祂彰顯祂臨在的 地方(參太六9;啟十一1-3)。聖經也說,基督從天降臨 ,要宣揚神的榮耀(約一14、18)。耶穌在地上作工時, 多次提到自己來自天上(約三13,六33-51);起碼有3次 ,天上發聲證實祂的說話(太三16、17,十七5;約十二 28)。在最後的晚餐,耶穌說要回到父家,並且明說真的 有這個地方(約十四1-6)。在大祭司的禱告中(約十七 ),耶穌又提到祂和父神在天上共有永遠的榮耀。使徒行 傳一章6至11節記載,耶穌升天以後,兩個天使提醒門徒 ,祂還要從天上再回來。他們所說的話,後來保羅證實了 (林前十五1-11;弗四7-16;提前三16),作為新約教訓 提要的使徒信經,也重述了這件事。在新約裡,耶穌基督 和天上神的居所,有息息相關的連繫,是福音信息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耶穌長遠活著,「在神的右邊 」為一切信 祂的人代求(來七25;參可十四62)。
  保羅對信徒和天的關係,有最詳盡的講述。他說,在 天上,信徒的身體會改變,變得和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 腓三20、21)。他這教訓,和約翰所說的(約壹三2、3) 互相呼應,更指出信徒真正的國籍,是在天上。「國民」 這個詞,是指一群旅居他國的僑民,只需遵守本國的法律 ,不用遵守旅居之地的規條(參徒二十二28)。這個身分 對於信徒,明顯十分重要:不論世界的標準怎樣,信徒都 要依照天上所啟示、神的道德標準來生活;信徒既然已經 和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西三1)。因為在天上,基督「曾賜給我們 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原文「在天上」這個 片語,是以弗所書獨有的(參弗一3、20,二6,三10,六 12)。這個片語暗示,要得到屬靈世界的祝福,不須超越 長遠的時空,只要憑著信心,在此時此地就可以得到。正 因如此,信徒才可以稱為「同蒙天召」的人(來三1,六 4)。
  天上除了沒有流淚、憂傷、痛苦、死亡外,也沒有黑 夜,不需光照,因為在那裡的,是神的兒子(啟二十一 4、27,二十二3、5)。復活之後,婚姻嫁娶,也不再存 在了(路二十27-38)。舊約起碼有兩個聖徒 ──以諾(創五22-24;來十一5)和以利亞(王下二1) ──是直接提升到天上神面前的。除了保羅到過第三層天 以外,神也曾呼召約翰升到天上去(啟四1)。這個天, 是神計劃給人居住的(參帖前四16、17;啟十九1)。所 有的信徒至終都會得到復活的身體,住在天上。主從天上 降臨來接信徒之時,他們便會得到這個身體(帖前四16、 17;啟十九1-4)。在那時候,主又會給予信徒珍寶和賞 賜(太五12;林前九25;林後五1;提後四8;雅一12;彼 前一4,五4;啟二10,四10)。就在這時候,得贖者的靈 魂也在天上和基督同在(林後五8、9)。
  參「亞伯拉罕的懷裡」;「新天新地」;「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