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Malachi, Book of)】


●●●●作者 瑪拉基的意思是「我的使者」或「耶和華的使者」。由於 這詞在三章1節出現時,並不是人名,因此有些學者認為 「瑪拉基」並非專有名詞,也不是本書作者的姓名。根據 一個古老的傳統,這「使者」是以斯拉,是寫以斯拉記和 尼希米記的祭司。可是,猶太人通常不會保存一卷沒有清 楚註明作者姓名的先知書。所有其他大小先知書──包括 最短的俄巴底亞書──都是以先知的名字作書卷名稱的。 再者,以「耶和華的使者」作為一個先知的名字也是最適 切不過(參代下三十六15、16;該一13)。 ●●●●背景 主前五世紀時,猶大地的猶太人正在掙扎求存,以斯拉和 尼希米的回歸給予他們極大的幫助。主前458年,波斯王 亞達薛西鼓勵以斯拉帶領被擄的猶太人返回耶路撒冷,進 行宗教改革。約13年之後,在主前445年,一位政府高官 尼希米也獲准回耶路撒冷重建城牆。他在52天之內就完成 了這工程(尼六15)。尼希米既為省長,就帶領人民進行 經濟改革,讓窮人有足夠的供應,又鼓勵人民作什一奉獻 ,以供應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費(尼五2-13,十35-39) 。像以斯拉一樣,尼希米力勸人民守安息日和避免與異族 通婚。回國12年期滿後,尼希米返回波斯,期間猶大的屬 靈境況一落千丈;可能由於缺乏具有政治權力的執行人, 所以什一奉獻變得稀疏,安息日無人遵守,與異族通婚更 是很平常的事,連祭司也變得難以信任。尼希米稍後回到 耶路撒冷,不得不採取強硬的手段,去整頓猶太人(尼十 三6-31)。 ●●●●寫作年代 由於瑪拉基所面對的問題正好是尼希米記十三章所提及的 罪行(參瑪一6-14,二14-16,三8-11),他工作的時間 很可能是尼希米第二次返回耶路撒冷作省長的時候,或剛 好在這段時間之前。然而,瑪拉基書一章8節所提到的省 長不像是指尼希米,所以最合理的推論應在主前433年後 ,即尼希米返回波斯之後。 ●●●●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瑪拉基書的寫作目的是要使靈堜睡的猶太人甦醒過來, 並警告他們若不悔改,審判就要來臨。猶太人懷疑神的愛 (一2)和公義(二17),又沒有認真地遵守祂的命令( 一6,三14-18)。然而,耶和華是「大君王」(一14), 祂的名在以色列國境之外也必被尊為大(一5、11),瑪 拉基再三地勸告祭司和以色列民敬畏神,把祂該受的尊榮 歸給祂。神本是以色列的父和創造主(二10),但以色列 卻藐視祂的名(一6,三5),所以神就派遣祂的使者來, 宣告耶和華的日子快來(三1)。施洗約翰確實已呼召人 悔改,基督已潔淨了聖殿(約二14、15),並確立了約( 瑪三1、2)。然而,大部分熬煉和潔淨的工作,還有待基 督第二次降臨時才成就;祂要回來潔淨祂的子民(參三 2-4),並審判作惡的人(四1)。 ●●●●內容提要 ●●神對以色列的大愛(一1-5) 瑪拉基以神愛以色列,惡以東的對比來作全書的引言。以 色列卻以一個奇怪的問題來回應神的愛,他們說:「磭 樣愛我們呢?」神愛以色列,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領出 來,與他們立約;神揀選以色列作祂的子民(參創十二 1-3;出十九5、6),卻沒有揀選以掃的後裔(參羅九 10-13);以色列和以東都曾受外族入侵和催殘,但只有 以色列得以從被擄之地歸回祖國,重建家園,以東人自從 主前550至400年間,被拿巴提人逐出家園後,就不曾歸回 了。透過對以東的審判,神表明祂是列國的大君王(一 5);祂不會忘記以色列。 ●●眾祭司不被悅納的祭(一6-14) 雖然神極配受以色列人的尊崇和敬奉,但以色列民和祭司 竟公開地侮慢祂的律例和典章。奇怪的是,祭司居然為首 誤導眾民作出不虔不敬的事。祭物本是為贖罪而獻的,但 這些祭司所獻上的祭牲卻玷污了耶和華的壇(一7、12) ;根據利未記的規定,凡有殘疾的牲畜不可獻上為祭,但 這些祭司竟以受傷的、瘸腿的和有病的牲畜獻給耶和華( 一13;參一8)。這樣的禮物若獻給省長(一8),也會被 視為侮辱,不蒙悅納,相形之下他們對神的態度是何等不 虔不敬。與其把這樣不恰當的祭物獻在壇上,倒不如乾脆 把殿門關上(一10)!例行公事式的獻祭,從來都不能討 神喜悅(參賽一12、13)。神稱他們的壇和祭物為「污穢 」(一7、12),意思就是說這些祭司並不比以利的兩個 兒子強──以利的兩個兒子就是不理會獻祭的條例,被神 擊殺而早死的(參撒上二15-17)。 第11與14節看到神的偉大,與祭司的態度成為強烈的對比 ;耶和華比列國的神更有能力,縱使以色列的祭司和人民 不尊敬祂,歸信神的外邦人終會把潔淨的祭物奉獻在耶和 華面前。這些祭物也許是指禱告和讚美(參詩十九14;來 十三15;啟五8),有些學者則認為應從字面上去理解( 參賽五十六7,六十7),彼得在哥尼流歸信基督的事件上 所引述的,可能就是這節經文(徒十35)。 ●●給祭司的刑罰(二1-9) 祭司職責之一是奉神的名給眾民祝福,但由於他們行為不 檢,使祝福變成咒詛(二2)。祭司犯了罪,牲畜又滿有 殘疾,他們的奉獻也就沒有價值了。神要羞辱他們,把牲 畜的糞塗在他們臉上,他們所受的恥辱,與亞倫及其後裔 本該享受的榮譽職事真是有天淵之別。瑪拉基提到神與利 未所立的「生命和平安的約」(二5),這約原來是特別 與亞倫的孫兒非尼哈所立的 ,因為他曾勇敢地對付拜偶 像和犯姦淫的猶太人(民二十五10-13)。在那些日子, 祭司都尊敬神,「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瑪二6)。 祭司另一個職責是把摩西所傳遞下來的律法教導國民(參 利十11)。祭司像先知一樣,也是耶和華的使者(瑪二 7),本應與神同行,現在他們卻不守神的道,在施行律 法上瞻徇情面(二9;參利十九15)。 ●●眾民的不忠(二10-16) 既然祭司的行為、態度也不檢,無怪乎大部分民眾也對神 不忠。神揀選以色列,本來是要使他們成為特別的選民, 但他們卻不忠於召他們的主;與外邦人通婚就是其中主要 的過犯,這罪在以斯拉記九章1至2節和尼希米記十三章 23至29節也曾提及。以色列的男子既娶了外邦女子,就必 遠離耶和華而敬拜外邦的神;有時這樣的通婚,更導致丈 夫離棄他們以色列的原配。神是十分重視男女二人在祂面 前所訂立的婚約的,人若破壞了婚約,神已經極度不滿( 二16),人若以休妻為藉口去另娶貌美可人的外邦女子, 情況就更加可悲了。 ●●立約使者的來臨(二17至三5) 縱然以色列人以為神不會採取任何行動,但神並非不理會 祭司和眾民所犯的罪(二17)。第三章一開始就宣告立約 的使者必會進入祂的殿;另一個使者會在祂面前預備道路 ,施洗約翰已應驗了這預言,他要在基督工作之前,修直 祂的路(參太十一10;可一2、3)。基督在潔淨聖殿(參 約二13-17)和抨擊文士與法利賽人(參約九39)的事情 上,的確已顯出祂的義怒,但主要的潔淨和熬煉工作,還 有待於第二次來臨時才實現。有一天,祭司和利未人終會 把可悅納的祭物帶來,正如他們在摩西和非尼哈的時代所 作的一樣(參三3、4,二4、5)。第5節更把審判的範圍 擴展至全國,行邪術的、犯姦淫的,和欺壓窮人的,也都 要受譴責。 ●●忠心地作什一奉獻的好處(三6-12) 被擄歸回後的猶太人另一個弱點是忽略什一奉獻。本來在 尼希米的鼓勵之下,眾民都已答應忠心地作什一奉獻(參 尼十37-39),可惜他們的熱誠只有3分鐘熱度(參尼十三 10、11)。根據瑪拉基書三章8至9節,猶大奉獻的情況甚 差,簡直可以說是奪取神的物;因此,咒詛要臨到他們身 上。瑪拉基在10至12節媬E勵他們把當納的十分之一獻上 ,試試神是否傾福與他們。「敞開天上的窗戶」是根據列 王紀下七章2節和19節記載,在饑荒過後,神應許給他們 豐富的收成,甚至沒有足夠的倉庫去儲存。同樣,保羅也 勸信徒樂意地慷慨為神的工作而捐獻,就會發現神在他們 生命堜瓟蝒犖眲O多而又多的(林後九6-12)。對以色列 來說,再次富強起來,可以讓列邦知道,神已按著祂給予 亞伯拉罕的應許,賜福了他的後裔(創十二2、3;瑪三 12)。第10和12節中得福的盼望,舒解了一章14節、二章 2節、三章9節和四章6節中咒詛的壓力。 ●●耶和華的日子(三13至四6) 面對著三章10至12節的挑戰,以色列民有兩種不同的回應 。一些人認為事奉神沒有甚麼益處(13-15節);另一些 人則在耶和華面前謙恭敬畏(16-18節)。不信的人說順 服神是徒然的,狂傲和行惡的人才得亨通。瑪拉基回應他 們這話說,神在審判之日必記念義人。雖然所有的以色列 人都包括在亞伯拉罕之約中,但只是那些真正相信的人, 將來才可以成為屬神的子民(三17;參出十九5),他們 的名字將會記在生命冊上(參三16)。至於狂傲和行惡的 人,在耶和華的日子堻ㄢQ燒盡,無一倖免(四1)。那 些敬畏耶和華的人,必在「公義的日頭」──就是神── 的祝福和保護之下,身心靈皆得健壯(四2),像剛從圈 堨X來的牛犢,公義的人必「踐踏惡人」,並勝過他們( 四3)。 鑑於耶和華的日子必有大審判,瑪拉基結束本書時,催促 人趕緊悔改。他們要記念摩西的律法,謹守在西乃山所頒 佈的律例和典章(四4;參三7)。正如以利亞曾呼籲以色 列人回轉歸向神,一個新的「以利亞」必來到這背叛的國 民中,傳侮改的道。當施洗約翰為基督預備道路的時候( 參三1),就是帶著以利亞的心志能力來工作,懇求猶太 人從罪惡中回轉,在神面前謙卑下來(路一17)。若他們 不聽,就必遭滅絕,正如對迦南眾民(參書六17-19), 以及對以東的咒詛一樣;以東的被毀在瑪拉基書一章2至 5節已描述了。 Herbert M. Wolf 參「以色列史」;「被擄歸回時期」;「預言」;「先知 ,女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