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提寧/殿役(Nethinim, Temple Servants)】


「尼提寧」只在以色列人從被擄歸回後的著作中出現(代 上;拉;尼)。「尼提寧」一詞源於一希伯來動詞「拿單 」,意思是「給予」、「分別出來」、「呈獻」,而「尼 提寧」的意思就是「交出來的人」或「分別出來或獻身的 人」。七十士譯本把這詞譯為「獻身的人」。近代一些譯 者參照約瑟夫(《猶太古史》11.5.1),指他們為「殿役 」。 在被擄之前,尼提寧在聖殿的事奉顯得十分活躍。歷代志 上九章2節把他們與祭司、利未人並列,他們都分得自己 的城邑。他們的次序是:祭司、利未人、尼提寧,顯示尼 提寧是在利未人的管轄之下(參尼七73,十一3、20、 21)。被擄歸回後,他們仍是聖殿的工作人員(拉二43、 58,七7、24,八17、20;尼七46、60)。他們居住在耶 路撒冷(拉七7;尼三31,十一21),並參與修築城牆的 工作(尼三26)。 尼提寧究竟指甚麼人,未能完全確定。民數記三十一章 47節記載利未人收納了一些俘虜,叫他們做粗重和卑下的 工作。基遍人被吸納在以色列中作奴僕的時候,他們也被 分派為以色列全會眾和耶和華的聖壇作劈柴挑水的工作( 書九9-27)。大衛也曾命戰俘做這等工作,增加了會幕中 作僕役的人數(拉八20)。聖殿建成後,聖殿需要增加工 作人員,所羅門便增加了聖殿僕役的人數。這群新增的僕 役被稱為「所羅門僕人」。以斯拉記錄了有392個尼提寧 歸回耶路撒冷(拉二58),並在重建的聖殿中,重操他們 祖先在被擄前所做的工作。 尼提寧被列為重新與神立約的會眾一員,他們與神立約, 把自己完全獻身給神(尼十28、29)。 參「會幕,聖殿」;「祭司和利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