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淪(Perdition)】


這詞在新約中用以表達生命的永遠滅亡。在腓立比書一章 28節,「沈淪」與「得救」相反,希伯來書十章39節以沈 淪對比「靈魂得救」。彼得後書三章7節把沈淪與審判日 連繫在一起,提摩太前書六章9節則指沈淪是現在,也是 將來的事。「沈淪之子」的稱謂是用以肯定敵基督的結局 (帖後二3),約翰福音十七章12節之「沈淪之子」(和 合本作「滅亡之子」)也是指賣主的猶大之結局。啟示錄 十七章8和11節中的沈淪是指出獸最後居住之處。啟示錄 十九章20節和二十章10節指出這住處就是「火湖」,一個 受永刑的地方。 參「火湖」;「敵基督」;「審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