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祈禱(Prayer, Supplication)】


向神說話和祈求。向一位或多位神明禱告是多半宗教(若 非所有宗教)的特色,但這堛爾挭壎u限於聖經中的教導 和其引伸的含義。基督徒對禱告的一個傳統定義是:「把 我們的意願獻呈給神,求祂的旨意成全,並奉基督的名, 承認我們的罪,認知祂的憐憫而獻上感謝。」(威斯敏斯 特信仰問答簡要)。正如聖經中的資料所顯示,基督徒的 禱告是一個最後的成果,在此之前,人與神的關係經過一 個很長的改變和發展過程。 ●●●●舊約中的禱告 剛被造的人曾「與神同行」,因為他是為了與神團契相交 而造的,但罪卻打破了這種親密而直接的關係。不過,神 與亞伯拉罕立恩典之約時(創十五),約之雙方的關係也 是直接的,最少跟後來的情況相比是如此。亞伯拉罕為所 多瑪和蛾摩拉祈求時(創十八),他的禱告既大膽又堅持 ,並認知自己與神相比時,是多麼渺小和卑微。雅各在毘 努伊勒與天使摔跤時也是如此(創三十二)。然而,大膽 與直接並不等於不分彼此,聖經中的禱告往往反映祈禱者 承認創造主與被造物之間的分別,也明白人的罪和神的恩 典之間的距離。人藉著禱告親近神,不單基於「人要尋求 神」,也基於神的恩典,祂主動尋找人,與人立約,並基 於那約,神應許幫助和拯救人。就是這盟約的關係保證人 類向神禱告的權利。因此,在列祖時期,禱告、獻祭和順 服是分不開的。 以色列人從埃及被拯救出來時,民族意識再一次重建,也 形成聖經中另一階段的發展。摩西不單是以色列人政治上 的領袖,也是神所委任的一位中保和代求者。他在曠野飄 流期間,不能確定前路,或面對以色列人的不信和背逆時 ,便不斷「呼求耶和華的名」。「呼求耶和華的名」並不 是一種咒語,而是對神的一種提醒,告訴祂在祂的自我啟 示,祂是怎樣的一位神。(要瞭解這一點,必先知道神曾 在荊棘火焰中向摩西啟示祂是誰。)在這啟示自己的過程 中,神曾給予子民一些應許,摩西在禱告中就是提醒神; 祂曾作這些應許。摩西並不是唯一的代求者,亞倫、撒母 耳、所羅門和希西家也曾為以色列民代求。 形成了祭司制度,以及訂立了會幕和後來聖殿的敬拜禮儀 後,人與神的距離似乎比前疏遠了。聖經很少記載以色列 民個別向神祈禱,而且除了申命記二十六章1至15節外, 並沒有其他地方指示以色列人在敬拜中如何禱告。然而, 詩篇指出獻祭和禱告是一起進行的(詩五十7-15,五十五 14)。許多詩篇都明顯地描述人如何表達自己的困窘,跟 著「與神爭辯」,而最後衝突得著解決(例:詩七十三) 。 先知是經常禱告的人,而神的話似乎就是在禱告中臨到他 們(賽六5-13,三十七1-4;耶十一20-23)。耶利米事奉 的特色是常在禱告中與神衝突(十八19-23,二十7-18) ,而在禱告中問題得著解決,與神密契相交(十23-25, 十二1-4,十四7-9,十五15-18)。被擄期間,各地設立 了會堂,公禱成為猶太人敬拜中一個要項。他們在禱告中 尋求神的面(詩五十三1,一○○2),而被擄歸回後則強 調自發性的禱告,並強調敬虔而非機械式和例行的禱告( 尼二4,四4、9)。 ●●●●新約中的禱告 新約中有關禱告的教導主要在基督的榜樣和教訓。基督不 住的禱告顯出祂是倚靠天父來完成祂作中保的工作,而這 情況更在大祭司的禱告(約十七),以及客西馬尼園痛苦 中的禱告,和十字架上的禱告中達到高潮。然而,基督清 楚地描述祂與父神的關係是獨特的(約二十17)。基督有 關禱告的教導,尤其是山上的寶訓,是與當時猶太人的做 法大相逕庭的,但卻並不違背舊約的理想。禱告是要表達 內心真誠的願望。禱告不是把一些神所不曉得的事情告訴 祂,而禱告的有效性也不在乎禱告的長度和重複性。私禱 要在暗中謹慎地進行(太六5-15)。 比喻是基督的教訓另一個主要的來源,其中強調禱告要持 之以恆(路十八1-8),要樸實和謙卑(十八10-14),以 及不屈不撓(十一5-8)。基督的教訓第三個來源是主禱 文。主禱文既直接(「我們……的父」),也有尊卑之分 (「在天上……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主禱文中的懇 求首先是關乎神,關乎祂的國度和榮耀,然後是門徒祈求 饒恕,祈求每天的支持和拯救。有時,主的教導似乎指出 我們所求的任何事,都會毫無限制地得著成就。但這等教 導必須本於基督對禱告的全面教導(「願你的國降臨,願 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基督說保惠師聖靈來到之後,門徒便要奉基督的名向神禱 告(約十六23-25)。因此,我們發現聖靈在五旬節降臨 之後,初期教會的特色就是在使徒的帶領下(徒六4)常 常禱告(徒二42)。教會因神賜下祂的兒子和祂的靈而讚 美祂,並在困難的時刻向祂祈求(徒四24,十二5、12) 。 禱告的神學在保羅書信中發展得最完善。新約的信徒不單 是僕人,也是兒子。基督得勝了,聖靈便來到教會,使人 得兒子的名分,基督徒可把神當作父,把他們的需要帶來 到神面前。在保羅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在基督埵陵痦` 蒂固的信,對神有愛,而又愈發欣賞和回報神的愛(弗三 14-19)。禱告是基督徒防衛撒但攻擊的武裝之一(弗六 18),神的道能否被傳開,也在乎神子民的禱告(弗六 18、19),而基督徒要一起用感恩的心為各樣事情禱告( 腓四6),以至可以一無掛慮。保羅禱告的榜樣也正如他 的教導一樣,能給予信徒指引。 客觀來說,基督徒的禱告是扎根於基督的代求,主觀上, 是在於聖靈之授權。教會是一個祭司的國度,祭司要獻上 讚美和感恩的靈祭(來十三15;彼前二5),但基督是「 至高的大祭司」。這觀念在希伯來書發展得很完善,由於 基督體恤人的軟弱,祂中保工作的能力(即勝利的代贖) ,以及祂超越了舊約亞倫家系的祭司制度,作者鼓勵教會 勇敢地來到神的施恩座前,在需要時尋求神的恩典(來四 14-16,九24,十19-23)。對基督來說,禱告和順服是連 在一起的,祂從受苦中學會了順服(五7、8),在教會的 情況中也是一樣(十21-25)。 舊約中的祭司制度雖然是神所設立的,但只純粹含象徵的 意義。舊約大祭司的代求跟牛羊的血一樣,不能除去以色 列民的罪(來十4)。此外,舊約和新約均不鼓勵人向神 以外的任何個體禱告。除了基督之外,聖經從沒有暗示神 與人之間,還有別的中保(提前二5)。 ●●●●禱告的要素 雖然禱告是一種典型不自覺的行為,禱告者在其中是把自 己敬獻給神,但我們仍可分辨禱告中一些不同的要素,而 只要參詳一下聖經中的資料,這些要素也是明顯可見的。 讚美是認知神是誰,以及祂作了甚麼事。讚美是「把榮耀 歸給神」,意思不是增加神的榮耀,因為那是不可能的, 而是願意(或在適當時候,公開地)承認神是神。典型的 讚美可見於詩篇(詩一四八,一五○)。一個人的禱告若 因神作在他身上或別人身上的工作而承認神的美善,這就 算是感恩的禱告,為生命本身,為宇宙的用處和榮美,為 基督及其恩典(「感謝神,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 九15),及為了禱告蒙應允而感恩。認罪的禱告是承認神 的聖潔及其至高的道德權威,並承認自己有個人承擔罪的 責任。因此,認罪包含承認神赦免和稱義的權柄,以及人 清楚而坦白地承認自己的罪──不管是產生犯罪的意念和 傾向,或是實際在行動上犯罪。詩篇五十一篇──大衛因 與拔示巴行淫而認罪──是聖經中認罪禱告的典型例子。 祈求的禱告可以是關乎祈禱者本身,或關乎其他人的(關 乎別人時,就是代求了)。聖經從沒有說為自己禱告是有 罪,或不合道德的,因為主禱文的模式中也有為自己祈求 的部分。為他人禱告是愛鄰舍一種明顯的表達方法,而愛 鄰舍是聖經倫理的基本要求。 ●●●●禱告的難處 被造物竟然能向神祈求,又得到回應,這是一件奧祕的事 ,聖經並沒有申述其中的理論,但卻斷言這是一個事實。 因此,祈求式的禱告在聖經所反映的宗教信仰中佔重要的 地位。然而,許多人對祈求式的禱告發出疑問,神為何應 允某些禱告,卻不應允其他的禱告呢?更基本的問題是, 神怎麼可能對禱告作出回應? 這媢襄捰^答第一個問題時,讀者必須記得禱告並非機械 化的;禱告包含個人與神的關係。因此,神應允某些禱告 ,卻不應允另一些禱告,並不在乎禱告本身的多寡與長短 。禱告既包含個人與神的關係,這關係的摯誠及不變是最 為要緊的。正如上述已提及,禱告不可以虛偽,也不可徒 具形式。禱告的長度可以暗示禱告者的意願有多強,也可 以與此無關。聖經中的禱告,有長的也有短的。 假設禱告是真誠的,那末關鍵就在乎禱告者與神之顯明旨 意的關係。禱告唯一的根據和保證是神命令我們如此行, 也願意我們如此行;為某些特別的事禱告,而非為別的事 禱告的唯一根據,則是神願意或可能願意成就這事。要正 確地瞭解祈求性的禱告,以及在禱告中要有正確的態度, 最基本的工夫便是認識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旨意。 我們需要分辨有些事情神是明說,若人真心禱告,祂就必 定賜予;而有些事情,人若真心禱告,神就可能賜予。禱 告的指標並不是祈求者本身的需要──無論是實在的或想 像的需要,也不是他禱告時的感受和精神狀態,或是他與 別人對未來的推測;禱告的指標只是聖經。聖經可以幫助 我們分辨哪些是關乎救贖的事情,哪些是信徒自己的意願 ,雖好卻不一定是最好的。比如說,健康和財富,或某一 種職業,雖然都是人所想望的,也是合法的,但在神的智 慧中,在某個時刻對某個人來說,可能並不是最好的。保 羅「肉體上的刺」(林後十二7-9),以及大衛和拔示巴 所生兒子之死(撒下十二15-23),就是禱告不蒙允的例 子。因此,雖然人可能誠心和正當地禱求健康或財富,但 神在其智慧和主權中,可能不會賜下這些東西,因為這些 東西並不在「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 八28)之列。 相反,神卻常給那些誠心祈求的人賜下救贖的恩典──如 恕罪、成聖,以及為完成任務而需要的能力和智慧(詩八 十四11;路十一13;約六37;帖前四3;雅一5)。就是這 等無條件的恩典,也可能要經過明顯的耽延才來到,或從 一些意想不到的來源出現。要判斷禱告是否蒙允,我們也 必須考慮這些因素。向神祈求時,有一件重要的事,是訓 練自己把私意降服在神已顯明的旨意和奇妙的眷祐工作之 下。這樣看來,禱告對信徒來說是富教育意義的。真誠的 祈求者所關心的是:「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 意思。」順服神明確的旨意,就是憑信心禱告的操練。否 則,信心成為了推測,謙卑成為了自大。 在「為何神答允某些禱告,卻不答允另一些禱告」這問題 背後,有一個更深的難題。神怎麼可能應允禱告?這問題 通常是來自一些神學或科學的理論。若神知道(並已注定 )將來有甚麼事會發生,祈求性的禱告又怎會有效呢?或 說,若這物質的宇宙是循著一定的規則,是沒有例外的, 那麼祈求性的禱告又怎會有效呢?這些難題可以表達如下 :在一個結果已注定或決定的處境中,祈求性的禱告怎會 有效?宇宙間若有物理的定律維持整個自然界的秩序,神 又怎能因應允禱告而干預這秩序?回答這些問題的時候, 我們必須留意反對祈求性禱告(若有效的話),也就是反 對任何形式的人類活動。若在神的主權中,祈求性的禱告 被看為不可能的,一些如走路和說話的基本活動也是不可 能的。因為神若已注定將來會如何,人類作任何事也是沒 有用的。 自從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開始,尤其透過自然神論和康德 (卒於1804)的影響,人類便有一種傾向,就是把禱告限 制為被動地接受和聽從神的旨意。根據立敕爾(死於 1889)的說法:「禱告是為表示謙卑與忍耐,而且也可藉 此確認自己有這些美德」,他們對禱告採取某種限制性的 看法,因為他們認為祈求式的禱告跟宇宙的定律不一致, 而且他們判定為自己禱求是不道德和不敬虔的。 可是,這類看法卻基於一個根本的誤解。聖經所描繪的神 並不是一個使宇宙機械式地運轉的神,祂從開始已知道結 局,卻根據祂自己所策定的計劃來成就這些事,並用其能 力維持和支撐萬有(賽四十六9、10;來一3;弗一11)。 神用了人類的活動如走路、說話和禱告來進行這些事。在 神整體的照管上,禱告是神用以達到祂預定之目的的許多 方法之一。祂制定了許多目的,而信徒祈求性的禱告則是 達至那些目的之途徑。在以西結書中,耶和華應許要給祂 的子民賜下新心和新的權利,但祂盼望以色列人也為這些 事祈求(結三十六33-38)。正如聖詩作者哈特非凡卻精 闢的語句所說:「禱告是被委託去傳達神預定要賜下的福 氣。」 然而,對於一些預兆或應許,神說「後悔」的事件又該如 何解釋呢(出三十二14;撒下二十四16;代上二十一15; 耶二十六19;拿三10)?祂這樣做是否跟祂的本性和意旨 一致呢?這些事件豈非給我們一個印象,就是祈求性的禱 告實際上改變了神的旨意?神對希西家王說他不會復原時 ,祂是否誠實的呢?因為不久之後,祂又應允希西家的禱 告,使他康復(王下二十;賽三十八)。神是否預定希西 家復原呢?解答這難題最理想的方法,是緊記在聖經中神 的應許,是任何禱告的保證。神說:「希西家不會痊愈」 時,我們應瞭解背後有一個條件,如「除非他為自己的康 復禱告」。因此,神預定希西家為自己禱告時,便得著康 復,因為祂知道他會禱告。換句話說,在神的智慧堙A祂 願意在人為某些事情恆切禱告時,便把所求的賜給他們, 而祂堅稱「希西家不會痊愈」,是意圖誘出他那帶著信心 的禱告;神預先已設定那是希西家得醫治的途徑。這事件 並沒有任何跟神的不變性,或對所有事物的預知性,或祈 求性禱告的功效,有不一致的地方。 若有人問「神為何要這樣做」,我們便要從兩方面尋找答 案。一是禱告的教育功能──教導子民為自己的好處而完 全倚靠祂;二是神的主權在其子民每時每刻對祂的倚靠中 可見。 至於另一個觀點,即祈求式的禱告確實改變了神的旨意, 那是滿有問題的。這觀點表示神要按被造物的意願不斷調 整祂的旨意,並暗示神並不知道祂的宇宙會有甚麼事發生 ,直至祂的子民向祂禱求,祂才按著他們的要求,決定該 作甚麼。 從科學律的觀點所產生的問題,原則上似乎跟以上所討論 的並沒有兩樣。有人指出自然科學給我們看見宇宙是完全 「封閉著」的,完全倚賴一些定律的運行。他們問:禱告 在這些情況下怎能真正地奏效呢?例如,人生病完全是由 於身體機能產生問題,神又怎能用應允禱告來使他康復呢 ?這些問題忽略了從有神論者的立場看,物質定律只是人 類對可見的規律所下的解釋。從有神論者的觀點去看大自 然,神不單定立自然界的定律(科學定律與此相近),也 根據這些定律發生時的實際過程定立事情。萬物終極的原 動力並不是自然力量的運作和「起初」某些意外的事件, 而是神那創造的意旨。祂定立了各種規律,也定立規律以 外的例外事件(若祂選擇這樣做)。因此,對於祈求性的 禱告,從科學角度所提出的問題,跟以上的神學性討論並 沒有分別。 在此必須強調,我們並不是解決了所有與禱告有關的難題 ,才去禱告。根據聖經,禱告的責任和權利是基於神命令 我們禱告。 ●●●●禱告的動機 從廣義而言,人之所以禱告是因為神命令人這樣做。從狹 義而言,禱告的動機是為了榮耀神,也為了禱告者與禱告 中被記念之人的好處。這些目的並沒有衝突,因為聖經讓 我們看見神在子民蒙福時,便得榮耀(弗一6)。更詳細 來說,聖經為我們提供許多不同的禱告動機,幫助說明了 禱告本身的特質。在祈求性禱告的情況中,這些動機中較 顯著的是:人需要罪得赦免(約壹一8、9),從憂慮中得 釋放(腓四6、7),從試探中得拯救(太二十六41),以 及暫時的需要得著供應(太六11)。在這些動機的背後, 人知道要得著各樣好處,就必須倚靠神。毫無疑問,禱告 之所以在基督教信仰中佔一個顯著的地位,原因之一是禱 告使人承認這種倚靠神的心,並把焦點放在其中。 ●●●●禱告和敬拜 禱告既是個人也是群體的活動。禱告在教會敬拜中是不可 或缺的,因為若沒有禱告,敬拜的精粹──尊神為「你」 ──就不能表現出來。因此敬拜若不包括禱告,便不能符 合聖經。 這不單是說敬拜中必須有禱告一項,而是基督教福音為敬 拜所提供的架構,若沒有禱告,便不能達成。這架構可以 表達如下:罪──恩典──信心。敬拜開始時是人認知自 己的罪和需要(因而有認罪的禱告),隨之是注意到神給 予的赦罪、公義,和基督堛熒s生命,這又引往信心的回 應(為神的赦罪而禱告和讚美,為了神「說不盡的恩賜」 而感恩,以及為盼望別人同樣蒙恩而向神祈求)。因此, 禱告不單是福音性敬拜中的要素;敬拜若沒有禱告,便亦 不能成形。 至於禱告是否必須跟從固定的禱文和形式,不同的信徒和 教會各持不同的意見。有些人堅決認為固定的禮儀會造成 形式主義,使敬拜沒有生氣,面對種種環境的改變和突然 的需要時,也不夠彈性來應付,而且會「消滅聖靈的感動 」。另一些人則認為固定的禮儀可保證敬拜是真正群體性 的,可減低敬拜中領導人不得體或過分表彰自己的危險。 然而,要解決這問題,不應只考慮敬拜能否順利進行,更 不應考慮教會的習慣和傳統,問題是聖經到底有沒有要求 我們使用這類固定的禱文?若細研舊約,我們會看見一些 強制性而嚴格的禮儀模式,然而,在新約卻看不見這等架 構。每一個禱告的例子都是一些即席的禱告(主禱文除外 )。但縱使在主禱文的例子中,我們也可以說主是在指出 一種禱告的模式,而不是提供一個形式化的禮儀。更進一 步和更基本的問題是:聖經的權威是否說任何沒有清楚指 示的,就是禁止的?不同的答案不單影響會眾禱告的實行 ,也影響有關教會的教義,以及整個神學性的討論。 在歷史上,當固定形式的禱文被教會正式制定成教條時, 固定禱文與即席禱告之爭進入了最激烈和困擾的階段,因 為這做法違背了許多人的良心;有些人縱使同意固定禱文 間中亦可採用,卻不能同意強制性地使用。這些衝突中, 最著名和影響最深遠的一次,發生在1660年代的英國。在 1662年,數百名英國牧師因不肯贊同公禱書的使用而被逐 出教會。這次事件,連同較早期的清教徒移居美國事件, 對公眾敬拜中的禱告以及許多其他事情,都產生了深遠的 影響。 在今日這時代,教會的敬拜處於一個中間的地位;神的國 已開始了,但卻未完成。教會以感恩的心回顧神在基督身 上已成就的,並前瞻祂將要成就的。教會所祈求的是:願 磢滌磠偭{。當這世上的國度都成為主和主基督的國度( 啟十一15),當死亡給勝利吞噬了(林前十五54),這等 祈求便會停止。到時,祈求將會消失在讚美聲中。 Paul Helm 參「讚美」;「敬拜」;「主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