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祭(Propitiation)】


藉著奉獻禮物,使怒氣轉消。古代外邦人常使用這詞,因 為他們認為他們的諸神是不可測的,隨時會因敬拜者所作 的任何瑣事而惱怒。每當天災降臨,他們便以為有神在發 怒,要懲罰那些敬拜他的人。補救方法是馬上獻上祭物。 一份選擇得合適的祭物能平息那神的怒氣,使他情緒再次 好轉。這過程稱為挽回祭。 有鑑於此,有些現代的神學家反對把這詞用在聖經中的神 身上。在他們心目中,神不是一位受賄而感愜意的神,因 而反對整個觀念。他們在希臘文新約遇到這詞時,便翻譯 成「贖罪」,或其他不會觸及神憤怒的同義詞。這種迴避 是不合理的,因為:第一,挽回祭這希臘用詞出現在一些 重要的經文中(羅三25;來二17;約壹二2,四10);第 二,神的震怒這觀念在整本聖經中都可見。我們要考慮的 是罪得赦免的途徑。 神不會發怒這觀念,無論在舊約或新約中都找不到。那既 不是猶太人的觀念,也不是基督徒的觀念,那是來自希臘 哲學家的觀念。他們認為他們的諸神是冷酷無情的。諸神 高高在上,對卑微的人間事情不感興趣。但聖經說神以純 潔無限的愛愛人,因為神極愛祂的子民,所以當他們犯罪 ,玷污祂的創造,給祂所愛的人帶來生活上的困苦時,祂 不會坐視不理,在那些情況中,顯然祂是憤怒的。每當神 的兒女犯罪,他們便為自己惹來神的憤怒。當然,祂發怒 時並不像人類那樣失去理性和自控。祂的憤怒是源於祂對 惡事堅決抗拒,這是神聖潔的本性。 這種對罪惡的抗拒並非一揮即去,而是需要一些實質的方 法。聖經說,惟有在十字架上可成就這事。耶穌「為我們 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 罪」(約壹二2)。這並不是看十字架的唯一角度,卻是 一個很重要的角度。若神的憤怒是真實的,我們便必須考 慮如何處理導致那憤怒的罪。新約所說的「挽回祭」,意 思是耶穌為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便一次過除去了神在 祂子民身上的震怒。 參「贖罪」;「神的憤怒」「贖罪祭/挽回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