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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可走的路程(Sabbath Day's Journey)】
源自猶太文獻的規定,限制在安息日遠行。禁止在安息日
工作,理解為不許過度遠行(出十六27-30):「第七天
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許甚麼人出去」(第29節)。
每人不得行走超過2,000肘(1,000-1,200碼)。這是從約
櫃至隨後的百姓的距離(書三4),或自放牧之地到利未
人城邑的距離(民三十五4、5)算出來的。那麼,前者是
指人前往敬拜不應走得太遠;或後者是說放牧時也不得超
過所限。聖經中只有一處把橄欖山至耶路撒冷的距離形容
為「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一12)。
拉比想出了很多方法,使這距離限制最少增加一倍。人只
要帶備足夠兩餐用的食物,便可走2,000肘路程,建立他
的家:一份食物是用來飽腹的,另一份則收藏起來,以標
誌那臨時住處。他可在安息日分別看守他2,000肘以外的
住處,視它如同自己的合法居所。他可以將前述的限制分
別或一起計算,視整個城鎮為他的家,而自村莊的邊界開
始計算安息日可走的路程。
參「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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