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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御前法庭需中間人引進訴冤者與保證他們真誠無
偽(參:巴拿巴
{\LinkToBook:TopicID=525,Name=巴拿巴(BARNABAS)
},徒九27-28)
。舊約描繪神為王(詩四十七7),這樣對新約的作者而
言,罪人如何「
進到」(prosago{ge{)神面前便成了問題。罪人本身沒
權逕自來到神的面前
,惟靠基督的引帶(羅五2;弗二18,三12;彼前三18)
,祂的死除去了
冤仇的阻隔(弗二16),使相信者得以坦然無懼的來到施
恩寶座前(來四
16)。
D.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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