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省長,方伯(DEPUTY)】


總督,省長,方伯(DEPUTY)   舊約用了兩個希伯來字來指總督:nis]s]a{b[ (意 即「被設立的一位」),在王上 廿二47,用來指在約沙法王治下,以東向猶大進貢期間, 負責管理以東的一位總督 。另一個字,是斯八9和九3所用的 peh]a^ (和合本作 *「首長 {\LinkToBook:TopicID=1677,Name=省長,長官( GOVERNOR)}」)。   AV 的新約用 'deputy' 這個字來翻譯徒十三7-8、 12及十九38所用的希臘字 anthypatos (「省長」「新」;和合本作「方伯」), 和徒十八12的 anthypateuo{ ( 「省長」「新」;和合本作*「方伯 {\LinkToBook:TopicID=3451,Name=方伯,省長 (PROCONSUL)}」)。 F.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