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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省長,方伯(DEPUTY)】
總督,省長,方伯(DEPUTY)
舊約用了兩個希伯來字來指總督:nis]s]a{b[ (意
即「被設立的一位」),在王上
廿二47,用來指在約沙法王治下,以東向猶大進貢期間,
負責管理以東的一位總督
。另一個字,是斯八9和九3所用的 peh]a^ (和合本作
*「首長
{\LinkToBook:TopicID=1677,Name=省長,長官(
GOVERNOR)}」)。
AV 的新約用 'deputy' 這個字來翻譯徒十三7-8、
12及十九38所用的希臘字
anthypatos (「省長」「新」;和合本作「方伯」),
和徒十八12的 anthypateuo{ (
「省長」「新」;和合本作*「方伯
{\LinkToBook:TopicID=3451,Name=方伯,省長
(PROCONSUL)}」)。
F.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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