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士都(JUSTUS)】


猶士都(JUSTUS)   這是個拉丁名字。萊特佛特(Lightfoot)(在註釋 西四11時)指出這名字在猶 太人和改信猶太教的人中常用,並且常與猶太的名字一起 使用(參:以下的 1. 和 3. 並看 Deissmann, Bible Studies,頁315-6),他又認為 這個名字是要表示對律法的順 從和熱心。 1. 巴撒巴約瑟(Joseph Barsabbas)的名字,他是 被獲考慮繼承加略人猶大的使徒職 分的兩人之一(徒一23)。從上下文看來,他自施洗約翰 時開始一直是耶穌的門 徒。帕皮亞(Papias)有故事說他被異教徒用毒藥折磨但 仍能生存(Eusebius, EH 3. 39. 9;另一確證可參 Lightfoot, Apostolic Fathers, 1891,頁531)。有關「巴撒 巴」(安息日之子?即生於安息日)一名可參卡伯里(H. J. Cadbury)載於 Amicitiae Corolla 的文章(H. G. Wood 編,1933,頁 48起)。若巴撒巴真是個祖 傳名字,那麼巴撒巴猶大(徒十五22)可能是他的兄弟。  2. 他是哥林多猶太會堂的外邦信徒和鄰舍。當基督 徒的宣講使猶太會堂分裂時,猶 士都的家便成為保羅在哥林多的活動中心(徒十八7)。 不同的抄本對他另外的 名字有不同的記載:Titus 〔提多〕或 Titius 〔提修〕 ,或完全不提(Ropes 認為 這是原稿的情況,BC, 3,頁173)。根據羅十六23的線索 ,拉呣齊(Ramsay)和 顧斯庇(E. J. Goodspeed)(更仔細的,JBL 69, 1950,頁382起)將他的身分鑑 定為哥林多的*該猶{\LinkToBook:TopicID=1514,Name=該 猶(GAIUS)},稱他 為「猶士都該猶提修」('Gaius Titius Justus')。有人 猜測他是保羅書信提到的那 位提多,這講法除了年代久遠之外便無以為證了。 3. 這是保羅一位重要的猶太同工,別名耶數(西四 11)。除了這點之外,便沒有關 於他的資料了。有人推測門24原來記載了他的名字,卻在 抄寫的過程中被人無意 漏去了(參:E. Amling, ZNW 10, 1909,頁261)。 A.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