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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界(LANDMARK)】
地界(LANDMARK)
以色列十二支派分佔了迦南地。為了謀生,每個家庭
都獲分配一塊土地,這塊
地由父傳子,或至少傳於同支派的人(民廿七1-11,卅六
)。因此,理論上土地是不
可轉讓的(見:拿伯的故事,王上廿一)。然而,無可避
免地,很多人因債務而失
去田地。這樣,「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一塊田地」變成了
一個理想而已(亞三10)
。地界是由石柱或石堆來劃分的。(在巴比倫,一些石刻
記錄了重要田產的面積,
巴比倫文:kudurru,ANEP,項519-22,與以色列人定居
迦南同期。)挪移地界就等
於剝奪一個人的合法權益,是一項非法的行動(申十九
14,廿七17;箴廿二28,廿
三10)。(有關埃及的雷同事例,參 ANET,頁422,ch.
6。)當有人膽敢違法的時
候,那便是一個邪惡世代的記號(伯廿四2;何五10)。
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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