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界(LANDMARK)】


地界(LANDMARK)   以色列十二支派分佔了迦南地。為了謀生,每個家庭 都獲分配一塊土地,這塊 地由父傳子,或至少傳於同支派的人(民廿七1-11,卅六 )。因此,理論上土地是不 可轉讓的(見:拿伯的故事,王上廿一)。然而,無可避 免地,很多人因債務而失 去田地。這樣,「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一塊田地」變成了 一個理想而已(亞三10) 。地界是由石柱或石堆來劃分的。(在巴比倫,一些石刻 記錄了重要田產的面積, 巴比倫文:kudurru,ANEP,項519-22,與以色列人定居 迦南同期。)挪移地界就等 於剝奪一個人的合法權益,是一項非法的行動(申十九 14,廿七17;箴廿二28,廿 三10)。(有關埃及的雷同事例,參 ANET,頁422,ch. 6。)當有人膽敢違法的時 候,那便是一個邪惡世代的記號(伯廿四2;何五10)。 A.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