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名寫作(PSEUDONYMITY)】
冒名寫作(PSEUDONYMITY)
古代盛行假託他人之名來著述,稱為「冒名寫作」,
這些作品的例子在古希羅
世界俯拾即是;不過,若要研究基督教對「冒名寫作」的
看法,猶太偽經的背景就
重要得多了(*偽經,
I{\LinkToBook:TopicID=3505,Name=Ⅰ 巴勒斯坦組})
。古希
臘羅馬的冒名作品與猶太偽經在內容上有很大差異,前者
與宗教無關,後者則是宗
教作品;因此猶太偽經跟流傳於主後首三個世紀的基督教
偽經比較相近。
毫無疑問,冒名作品曾經流行一時,故此今人有必要
解釋其特點及寫作方法。
今人鄙視剽竊(抄襲他人著作)的行為,故此很難正確評
價這種古老的「冒名寫作
」的作風。不過,一般人都認為,古代的「冒名寫作」跟
今天的「剽竊」基本上並
不一樣,故並無可責之處。事實上,很多採用「冒名寫作
」的作者都是至誠君子,
這便教人更難理解他們這樣做的原因。究竟有沒有一些可
確定的原則能夠幫助我們
解釋這個矛盾?
{\Section:TopicID=3508}Ⅰ 希臘人的冒名寫作
冒名作品充斥希臘,據說原因很多。對於那些作者不
明的作品,希臘人傾向把
它們歸於同類作品的名家手筆,例如,把史詩歸於荷馬(
Homer)或威吉爾(
Virgil)名下。希臘人也把很多學者的作品歸於啟導他們
的老師名下,柏拉圖的弟子
就是典型的例子。不少修辭練習也經常被視為名人的作品
(參:偽造文件《法拉里
斯書信》 [Epistle of Phalaris])。此外,古希臘人在
發行一些稿件時,往往假託受歡
迎的作家之名,以增銷路,這可謂蓄意作弊。後期的人希
望撰文支持某種教義,也
把作品歸於備受景仰的古人名下,以增聲勢(如:新畢達
哥拉斯的信徒
[Neopythagoreans];基督教圈子的例子則有革利免
[Clement] 名下的作品和亞略巴古
的丟尼修 [Dionysius of Areopagite] 名下的作品)。
{\Section:TopicID=3509}Ⅱ 猶太人的冒名寫作
猶太人冒名寫作的手法看來很少直接承繼希臘的傳統
,因為它們大部分屬於巴
勒斯坦猶太教的作品。不過,既然有那麼多廣泛流傳的希
臘非宗教冒名作品,相信
對猶太冒名作品多少有一點影響,雖然《亞利士提書信》
(Letter of Aristeas)和《
斯拉夫文以諾書》(Slavonic Enoch)差不多是目前僅有
的希臘化猶太人的冒名寫作
的例子(*偽經,II{\LinkToBook:TopicID=3506,Name=Ⅱ
猶太─希臘組})。看來
,我們若要了解猶太人冒名寫作的主要原因,便須從其他
方面進行探討。很明顯,
導致冒名寫作的主因是律法的僵化和先知宣講的終止。對
於主前兩個世紀的猶太人
來說,一個信息若要對當代猶太人具權威性,就必須歸入
歷史上某個權威人物的名
下;難怪一些族長的名字在偽經中地位顯著。事實上,除
亞利士提外,全部偽經的
所謂作者的名字都曾在律法書或先知書中出現。這點清楚
說明希臘和猶太冒名寫作
的基本分別:後者擁有一批前者所沒有的權威著作,而這
些作品乃是宗教信仰的依
據;因此猶太人的冒名作品可說是正典的延續(希臘作品
中最相近的例子是《西比
喇神諭記》 [Sibylline Oracles])。這現象對猶太人冒
名寫作所構成的困難差不多不
見於希臘世界:猶太作者既是虔誠的信徒,何以會使用這
種我們視為不道德的寫作
手法?箇中原因也許有好幾個。
有些世代相傳的資料傳統上跟某個名人有關,後人一
旦引用這類資料,就可能
產生張冠李戴的情況。例如有些不啻持這見解的學者說,
猶大書並非引用《以諾書
》(Book of Enoch),而是引用一段時人相信為真正出
自以諾之口的頌讚語,該話
後來給收錄於偽經之中(參:猶14)。然而令人遺憾的是
,我們實在找不到證明這
個演變過程的資料。冒名寫作的另一個可能原因和啟示文
學的性質有關:啟示文學
的思想方式經常採用象徵的修辭手法,讀者顯然不應單憑
字面意義來理解,而這種
心照不宣的假設同樣可應用於假名之上。有些時候,作者
冒名寫作是為了自保,以
免過分招搖,引來極權統治者的猜疑。若是這樣,讀者會
很容易理解作者採用假名
的原因,也不會指摘作者的道德操守;然而,這個解釋只
在很少的情況下適用。也
許猶太人並不重視文學作品的所有權,並且認為作品的內
容遠比作者的身分重要,
大致上果真如此,我們就不難理解冒名作品何以大行其道
了。
{\Section:TopicID=3510}Ⅲ 基督教的冒名寫作
毫無疑問,早期流行的基督教冒名作品,受猶太作品
的影響多於受希臘作品的
影響。到主後第二世紀末期,基督教聖經雖還未正式成典
(馬吉安 [Marcion] 的正典
除外),但正典已略具雛形,並且是真實和具權威的。新
約的四種文獻(福音書、
使徒行傳、書信,和啟示錄),都有同類的冒名作品。基
督教的冒名作品大部分源
於異端,難怪作者採用冒名寫作的形式。正統神學以外的
秘傳教義,往往宣稱本派
信徒(而非外人)獨得秘密流傳下來的教義,藉以爭取支
持;如此一來,冒使徒之
名而寫的作品,便得以大行其道。由於這些作者跟他們所
冒名的使徒,在年份方面
相距不大(同類的猶太作品則相距甚遠),因此讀者比較
容易相信某些新作的確出
自使徒之手(作者假設讀者對於作品的真正來源一無所知
)。
雖然冒名寫作廣泛流行,但這並不表示正統基督教接
受它們為一種於人無害的
文學手法。根據聖經以外的現存資料,教會其實堅決反對
冒名寫作(如:見穆拉多
利正典 [Muratorian Canon]、瑟拉皮恩 [Serapion]、特
土良 [Tertullian] 的立場)。事
實上,特土良就曾記載,一名亞西亞長老由於承認自己在
愛保羅情切下冒了他的名
寫作《保羅行傳》(Acts of Paul),結果遭免職,可見
冒名寫作並不是一種教會公
認的做法。因此當一些學者提出某些新約書卷乃冒名作品
的假設時,便引起尖銳的
有關心理和道德的問題,然而支持這些假設的學者卻不願
意承認這後果。反對新約
聖經有冒名作品的假設應優先成立,倘若我們要推翻這個
假設,必須提供壓倒性和
決定性的證據,不過即使如此,我們仍要就個別情況判斷
,不能一概而論。
有關舊約的冒名寫作,見*但以理書
{\LinkToBook:TopicID=1026,Name=但以理
書(DANIEL, BOOK OF)};*申命記
{\LinkToBook:TopicID=1086,Name=申命記(
DEUTERONOMY, BOOK OF)};*傳道書
{\LinkToBook:TopicID=1149,Name=傳道
書(ECCLESIASTES, BOOK OF)};*五經
{\LinkToBook:TopicID=3238,Name=五經(
PENTATEUCH)}。
書目:R. H. Charles, Religious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
1914; D. Guthrie, 'Epistolary Pseudepigraphy',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1970,頁
671-84; J. Moffat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New Testament 2, 1912,頁
40起;H. J. Rose, 'Pseudepigraphic Literature',
Oxford Classical Dictionary, 1949; R. D.
Shaw, The Pauline Epistles 4, 1913,頁477起;A.
Sint, Pseudonymita/t im Altertum: ihre
Formen und Gru/nde, 1960;特別是 F. Torm, Die
Psychologie der Pseudonymita/t im
Hinblick auf die Literatur des Urchristentums,
1932。
D.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