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RUTH, BOOK OF)】


路得記(RUTH, BOOK OF)   在希伯來文聖經中,路得記是「五卷」( Megilloth)之一,屬於正典的第三部 分「聖卷」。每年到了七七節,猶太人就會誦讀路得記。 在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 本,和大部分近代的譯本中,路得記均被編排於士師記之 後。約瑟夫(Josephus, Contra Apionem 1. 8)在點算正典內書卷的總數時,似 乎把路得記看作士師記的附錄 ,而不把它當為獨立一卷處理。   有關路得記的情節,見*路得 {\LinkToBook:TopicID=3645,Name=路得(RUTH) }條。 {\Section:TopicID=3647}Ⅰ 內容大綱 a. 守寡和喪子的拿俄米,偕同摩押媳婦路得從摩押 地返回故鄉伯利恆(一1-22)。  b. 路得在波阿斯的禾場拾落穗,波阿斯是拿俄米一 個富有的親屬(二1-23)。 c. 路得請求波阿斯履行贖業至親的責任(三1-18) 。 d. 路得嫁波阿斯為妻並生了俄備得(四1-17)。 e. 從法勒斯到大衛的家譜(四18-22)。 {\Section:TopicID=3648}Ⅱ 作者,寫作日期和目的   對聖經批判學者來說,路得記可說是問題重重,因為 它正如約伯記那樣,沒有 提供任何有關作者的線索。只有傳統告訴我們,這篇田園 作品是出於最後一位士師 ──祭司兼先知撒母耳──的手筆。   故事的背景是士師時代(得一1),不過書成的日子 應屬較後期,因為書中提出 對從前風俗的解釋(得四1-12)。學者對實際的寫作年代 意見分歧,莫衷一是,從 被擄前早期到被擄後後期都有。   本書的古典風格和語文,暗示此乃早期的作品;另外 ,作者對以色列人與異族 通婚的態度,也支持早期寫作的說法,因為根據申命記的 律法,摩押人不得進「耶 和華的會」(申廿三3)。至於後期寫作的論調,則是基 於書中所流露的懷古之情, 以及假設本書與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改革有關。還有一個學 派認為本書兼具支持早期 和晚期寫作的證據,他們假定書中所記的大衛家譜(得四 18-22)和對早期風俗的說 明,都屬後期寫作,比路得記本身的成書日期要晚得多。    學者對於路得記的寫作目的意見紛紜,其中包括下列 數項:為希伯來歷史中最 偉大的君王大衛補充家譜,因為撒母耳記略去了這點;作 為政治小冊子和反分離主 義的傳單,以對抗以斯拉和尼希米對異族通婚所採取的嚴 厲措施:以人道立場,替 無子的寡婦請願,要喚醒至近親屬對她們履行應盡的義務 ;旨在描繪神的照顧和統 管;呼籲不同種族互相包容;也許這只是一個不得不說的 故事,作者完全沒有別的 用心。無論如何,相對於一些同期發生並記載於士師記末 的事蹟來說(士十七-廿一 ),路得記的故事無疑令人耳目一新並感到愉快。   書目:H. H. Rowley, 'The Marriage of Ruth', HTR 40, 1947,頁77起,再版並收於 The Servant of the Lord and other Old Testament Essays, 1952,頁161起;E. Robertson, 'The Plot of the Book of Ruth', BJRL 32, 1949-50, 頁207起;A. E. Cundall and L. Morris. Judges and Ruth, TOTC, 1968。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