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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RUTH, BOOK OF)】
路得記(RUTH, BOOK OF)
在希伯來文聖經中,路得記是「五卷」(
Megilloth)之一,屬於正典的第三部
分「聖卷」。每年到了七七節,猶太人就會誦讀路得記。
在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
本,和大部分近代的譯本中,路得記均被編排於士師記之
後。約瑟夫(Josephus,
Contra Apionem 1. 8)在點算正典內書卷的總數時,似
乎把路得記看作士師記的附錄
,而不把它當為獨立一卷處理。
有關路得記的情節,見*路得
{\LinkToBook:TopicID=3645,Name=路得(RUTH)
}條。
{\Section:TopicID=3647}Ⅰ 內容大綱
a. 守寡和喪子的拿俄米,偕同摩押媳婦路得從摩押
地返回故鄉伯利恆(一1-22)。
b. 路得在波阿斯的禾場拾落穗,波阿斯是拿俄米一
個富有的親屬(二1-23)。
c. 路得請求波阿斯履行贖業至親的責任(三1-18)
。
d. 路得嫁波阿斯為妻並生了俄備得(四1-17)。
e. 從法勒斯到大衛的家譜(四18-22)。
{\Section:TopicID=3648}Ⅱ 作者,寫作日期和目的
對聖經批判學者來說,路得記可說是問題重重,因為
它正如約伯記那樣,沒有
提供任何有關作者的線索。只有傳統告訴我們,這篇田園
作品是出於最後一位士師
──祭司兼先知撒母耳──的手筆。
故事的背景是士師時代(得一1),不過書成的日子
應屬較後期,因為書中提出
對從前風俗的解釋(得四1-12)。學者對實際的寫作年代
意見分歧,莫衷一是,從
被擄前早期到被擄後後期都有。
本書的古典風格和語文,暗示此乃早期的作品;另外
,作者對以色列人與異族
通婚的態度,也支持早期寫作的說法,因為根據申命記的
律法,摩押人不得進「耶
和華的會」(申廿三3)。至於後期寫作的論調,則是基
於書中所流露的懷古之情,
以及假設本書與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改革有關。還有一個學
派認為本書兼具支持早期
和晚期寫作的證據,他們假定書中所記的大衛家譜(得四
18-22)和對早期風俗的說
明,都屬後期寫作,比路得記本身的成書日期要晚得多。
學者對於路得記的寫作目的意見紛紜,其中包括下列
數項:為希伯來歷史中最
偉大的君王大衛補充家譜,因為撒母耳記略去了這點;作
為政治小冊子和反分離主
義的傳單,以對抗以斯拉和尼希米對異族通婚所採取的嚴
厲措施:以人道立場,替
無子的寡婦請願,要喚醒至近親屬對她們履行應盡的義務
;旨在描繪神的照顧和統
管;呼籲不同種族互相包容;也許這只是一個不得不說的
故事,作者完全沒有別的
用心。無論如何,相對於一些同期發生並記載於士師記末
的事蹟來說(士十七-廿一
),路得記的故事無疑令人耳目一新並感到愉快。
書目:H. H. Rowley, 'The Marriage of Ruth',
HTR 40, 1947,頁77起,再版並收於
The Servant of the Lord and other Old Testament
Essays, 1952,頁161起;E. Robertson,
'The Plot of the Book of Ruth', BJRL 32, 1949-50,
頁207起;A. E. Cundall and L.
Morris. Judges and Ruth, TOTC, 196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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