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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石頭打死(STONING)】
用石頭打死(STONING)(來:sa{qal,「擲石」,「被
石頭砸打」;來:
ra{g{am,「收集或扔擲石頭」;臘:katalithazo{,「
擲石」(徹底地擲);臘:
lithazo{,「擲石」;臘:lithoboleo{,「扔擲石頭」
)
用石頭打死犯人是希伯來人慣用的處決方法(出十九
13;利廿27;路廿6;徒七
58,等等)。控方證人(律法要求至少兩個)要拿起第一
塊石頭向犯人扔擲(申十
三9-10;參:約八7),之後若犯人仍然生存,圍觀者就
要繼續執行刑罰,用石頭把
他砸死,而最後屍首被懸掛直至日落(申廿一23)。
至於哪些罪行可被判以石頭打死,以及處決的細節,
以下一書有精采的概述:
W. Corswant, A Dictionary of Life in Bible Times,
英譯本,1960,頁261。
J.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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