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石頭打死(STONING)】


用石頭打死(STONING)(來:sa{qal,「擲石」,「被 石頭砸打」;來: ra{g{am,「收集或扔擲石頭」;臘:katalithazo{,「 擲石」(徹底地擲);臘: lithazo{,「擲石」;臘:lithoboleo{,「扔擲石頭」 )   用石頭打死犯人是希伯來人慣用的處決方法(出十九 13;利廿27;路廿6;徒七 58,等等)。控方證人(律法要求至少兩個)要拿起第一 塊石頭向犯人扔擲(申十 三9-10;參:約八7),之後若犯人仍然生存,圍觀者就 要繼續執行刑罰,用石頭把 他砸死,而最後屍首被懸掛直至日落(申廿一23)。   至於哪些罪行可被判以石頭打死,以及處決的細節, 以下一書有精采的概述: W. Corswant, A Dictionary of Life in Bible Times, 英譯本,1960,頁261。 J.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