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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體(TRI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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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體(TRINITY)】
「三位一體」一詞並不出現於聖經;雖然特土良(
Tertullian)在第二世紀的最後十年間採用這詞,但一直
至第四世紀這才正式見於教會的神學中。然而,它卻是基
督教信仰中獨特而包羅萬有的教義。它確認了三點:神只
有一位;聖父、聖子、聖靈都各自是神;聖父、聖子、聖
靈各自是一獨特位格(Person)。經過特土良、亞他那修
(Athanasius)和奧古斯丁(Augustine)最早的詳細闡
述後,「三位一體」的這個說法便成為教會的信仰。
Ⅰ 起源
雖然嚴格而言三位一體並不是聖經的教義(聖經對此並無任何系統化的陳述),但它卻是神啟示的基礎──在舊約是含蓄地表達,在新約則是明確地表達。這是說我們雖然無法肯定舊約啟示了三位一體的教義,然而當新約表明了這教義的內容後,我們便可從舊約找到許多暗示。
a. 舊約中
我們可以理解,古時在異教拜偶像的環境下,一個啟
示的宗教若要站得住腳,便不可隨便發表任何危及神獨一
性的話來。因此,其首要任務便是宣稱那獨一永活真神的
存在:這就是舊約主要的目的。但即使這樣,舊約一開始
便已將萬物的存在及延續歸因於一個三重的來源。有些經
文將神、祂的話和祂的靈相提並論,例如在創世的敘述中
,伊羅興(神)藉祂的話和靈來創造(創一2-3)。一些
學者認為,創一26也指著同一方向,這經文記載神說:「
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經文接
著記述工作完成:「神就照著自己〔單數〕的形像造人」
,這就是一個眾數與單數相互交替的顯著例子,表示在一
統中見多元。
還有許多其他經文將神,祂的道和祂的靈一併提及,
當為「眾果效的共同因由」。在賽六十三8-10有三位說話
者:與以色列立約的神(箴8節)、在祂面前的使者(第
9節),和為他們的悖逆而「擔憂」的靈(第10節)。在
較後時期,神的創造活動及管治更被描繪為透過祂的道和
祂的靈而成就;前者化身為智慧(箴八22;伯廿八
23-27),後者是各項福氣的施與者,是體力、勇氣、文
化、政府的源頭(出卅一3;民十一25;士三10)。
創造時所顯明的三重來源,在救贖的開展中更為明顯
。在很早階段便有一些特別的現象,是與耶和華的使者有
關的,祂被人尊為神,也接受這尊榮(創十六2-13,廿二
11-16)。並非每一處提及耶和華使者的舊約經文都是指
一位聖者,因為撒下廿四16、王上十九5等經文所指的顯
然是一個被造的天使,他得到神的權力來執行一項特別的
任務。在其他經文,耶和華的使者不僅有神的名字,還有
神的尊嚴及能力,施行神的拯救,又接受只有神才配受的
尊崇及頌讚。簡而言之,在聖經的作者看來,即使彌賽亞
是與神不同的一位,他還是具有神性(賽七14,九6)。
在有關啟示及救贖的工作上,神的靈也相當重要,祂
的職責是賦予彌賽亞工作的能力(賽十一2,四十二1,六
十一1),又預備其子民的心,使他們以信心和順服來回
應(珥二28;賽卅二15;結卅六26-27)。因此,那位客
觀地透過天使-使者啟示自己的神,同時也主觀地透過聖
靈啟示自己(在救贖的範圍內,聖靈是一切福祉及恩賜的
施與者)。我們要留意,亞倫的三重祝福(民六24-26)
也許正是新約使徒祝福的模範。
b. 福音書中
我們要謹記舊約是成書於三位一體這教義獲清楚啟示以前,而新約則成書於此教義啟示之後。在新約,三位一體的教義特別彰顯在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及聖靈的澆灌等事件中。然而,不論在舊時代中這啟示是如何的模糊,新約中的聖父、聖子、聖靈仍然是舊約中的那三位。
不過我們可以說,在基督來臨以前不久,聖靈大大進
入敬畏神之人的意識中,這程度是自從瑪拉基先知的工作
完結後所未曾有過的。尤其是施洗約翰,他意識到聖靈的
同在和呼召,並且他的講道也可能提及三位一體的教訓。
他呼召人向神悔改,信靠即將來臨的彌賽亞,又談及聖靈
的洗──他的水禮只是聖靈洗禮的一個象徵而已(太三
11)。
啟示三位一體的特別事件如下:
i. 預告耶穌誕生。當天使預告耶穌誕生的時候,他向馬利亞透露了三位一體在道成肉身一事上的主動角色:聖靈要臨到馬利亞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她,她所生的孩子要稱為神的兒子(路一35)。這樣,按天使的透露,聖子的道成肉身便是藉著聖父和聖靈的工作而成。
ii. 基督的受洗。當基督在約但河受洗時,神的三
位可以辨認出來:聖子接受洗禮;聖父從天上說話,確認
聖子的身分;聖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聖子身上,作為客
觀的象徵。耶穌既這樣得到聖父及聖靈的見證,也就得到
了用聖靈替人施洗的權柄。施洗約翰似乎很早便認識到,
聖靈不僅與彌賽亞同在,也是從祂而來的。因此,這三位
一體的第三位既是神的靈,也是基督的靈。
iii. 耶穌的教訓。耶穌的教訓由始至終都有三位一
體的特色。祂說聖父差祂到來,說自己是那表明聖父者,
而聖靈則是祂與聖父工作的媒介。祂一直強調聖父、聖子
、聖靈彼此之間的關係(見:約十四7、9-10)。祂強調
地宣告:「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中
保),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約十四
16-26)。因此,三位一體神的三個位格既有分別,也有
共通之處。聖父是神,祂差遣聖子;聖子是神,祂差遣聖
靈;聖靈自己也是神。這是基督教信仰中有關聖靈的「雙
重出處」(double
procession)的基礎。基督與猶太人爭辯時宣稱,祂兒子
的身分不僅來自大衛,更來自一個使祂成為大衛之主的來
源,而且在大衛說出這話時,祂已有這「主」的身分(太
廿二43)。這一併顯示了祂的神性和先存。
iv. 復活主的差派。基督在升天前,差派門徒到世界各
地傳揚祂的信息,祂在這教導中特別提到要「奉聖父、聖
子、聖靈的名」替人施洗。重要的是:名字只有一個,但
卻包含三個不同的位格。三位一體乃是三而一的神;再沒
有任何詮釋比這處表達得更清楚了。
c. 新約書卷
在福音書以外,新約書卷的記載足以顯示,基督教導
門徒有關三位一體的教義遠較四卷福音書所載的為多。這
些門徒全心全意宣揚三位一體的教義,以之為救贖的三重
來源。五旬節當日,聖靈〔在使徒身上〕的澆灌突顯了祂
的位格,同時重新闡明了聖子的身分。在解釋五旬節的現
象時,彼得把它形容為三位一體的活動:「這耶穌……祂
既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
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二32-33)。所以,五
旬節的教會是建基於三位一體的教義上的。
哥林多前書提到聖靈的恩賜,提到服侍同一位主的不同職事,也提到同一位神感動人投身聖工(林前十二4-6)。
彼得也將救贖的源頭追溯至三位一體的神那裡:「照
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
督」(彼前一2)。使徒的祝福──「願主耶穌基督的恩
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
十三14)──不僅總結了使徒的教訓,也解釋了在基督徒
經驗中三位一體的更深意義,聖子救贖的恩惠使我們得享
聖父的慈愛,並聖靈的相交。
然而更奇妙的是,這種一而三的信仰告白,對那些歷世以來相信獨一神的人而言,並沒有造成困擾及爭議,並且他們在加入基督教會的時候,也不曾意識到有任何與他們歷史悠久的信仰相違背的地方。
Ⅱ 系統的陳述
雖然聖經沒有陳明一套三位一體的教義,但它包含了
關乎這教義的所有元素,以致神學能將它建構起來。基督
的教訓替神本身不同位格的真實性作見證,也闡明三位位
格之間的關係。神學的任務就是根據祂的教訓建立三位一
體的教義。外在的勢力迫使教會要陳明這教義,特別是教
會本身對基督的神性的信仰和維護這個信仰的必要,首先
促使教會要面對建立一套完整的三位一體教義的責任,作
為其信仰的規範。愛任紐(Irenaeus)、俄利根(
Origen)與特土良一起負起了建構這教義的責任,其陳述
公式至今仍大體上為大公教會所採用。在亞他那修的領導
下,尼西亞大公會議(主後325)宣告此教義為教會的信
仰,並且在一個世紀以後,經過奧古斯丁的鋪陳,它成了
所謂的亞他那修信條的一部分,流傳後世,直到今日仍為
信仰三位一體的教會所接受。此後再經約翰加爾文進一步
說明(有關這點見 B. B. Warfield, Calvin and
Augustine, 1956,頁189-284),三位一體的教義便成為
改革宗教信仰的一部分。
幾個位格之間,各有特徵可以辨認其不同。
a. 多元中的統一
大部分對三位一體教義的陳述都指出,按本質而言,
神的本體是獨一的,但卻有三位格,然而這不是三個分割
的獨立個體。神的本質有三個存在的形式,但「位格」一
詞並不能完全表達這方面的真理,因為「位格」讓我們想
到一個有理性及道德的獨立個體,而神的本體卻不是三個
個體,乃是一神的本質內三個自我的區分。再者,人的位
格意味獨立的意志、行動和情感,導致各人有獨特的表現
。然而,三位一體真神並不是這樣。不錯,每一位格都是
自覺的及自我引導的,但卻從沒有獨立或對立的行動。當
我們說神是統一的時候,意思是指雖然神具有三重中心的
生命形態,但祂的生命卻不是分裂為三的,祂在本質、個
性和意志上都是統一的。而當我們說神是「三而一」時,
意思是說多元中有統一,這多元是表現在其位格、特性和
行動上。
b. 尊嚴上的平等
不同位格之間在性質、尊貴和尊嚴上是完全平等的。三而一真神的首位在本質上是聖父,從亙古開始便如是。這是神本身的特質,「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弗三15)。
聖子被稱為「獨生的」,所指的大概是其獨特性而不是其出生。基督經常宣稱自己與神有一種獨特的父子關係,而那些聽見祂說這話的猶太人顯然對這宣稱並不存在幻想。事實上,正因祂「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五18),他們才想要殺祂。
聖靈被啟示為唯一通曉神的屬性的那位:「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0-11)。這就是說,「在最深層的本質上,聖靈正是神自己」。
由此可見,新約的教訓印證了「三個位格互相平等」的教義。
c. 行動上的多元
聖經描述神不同位格的功能,特別是在人的救贖方面
,當中顯然涉及某程度上的從屬關係(這不是在本質上,
而是在關係上),即先是聖父,其次是聖子,最後是聖靈
。聖父透過聖子,藉聖靈來工作。因此基督可以說:「我
父比我大。」正如聖子受聖父所差派,照樣聖靈也受聖子
所差派。正如聖子的職責是要彰顯聖父,照樣聖靈的職責
是要彰顯聖子,就像基督作見證說:「他要榮耀我;因為
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4)。
我們要知道,三位一體這教義其實是基督徒經驗的自
然表達。早期的基督徒認識到自己已經與聖父和好,而這
復和是藉聖子的救贖為他們成就,並藉聖靈的工作使他們
得以經歷的。因此,對他們來說,三位一體在未成為教義
以前已經是一個事實,但為了將這教義保存在教會的信條
中,必須有系統地陳明它。
Ⅲ 教義的含意
三位一體這教義對於神學、基督徒的經驗和生活都非常重要。
a. 它意味神是可啟示的
對神來說,啟示就像太陽照射那樣自然。在任何被造
之物尚未出現以前,三位一體之內已有自我啟示,即父向
子啟示,父及子向靈啟示,靈則在神的本體中傳遞啟示。
當神定意要創造一個宇宙的時候,這並不表示祂的行為有
所改變,祂只是讓自己的啟示往外輝照其創造物,方法就
是透過彰顯一切的聖靈。
b. 它意味神是可溝通的
正如太陽照射的時候發出光、熱,和能量;同樣,若
神本身是一個團契,祂可以向其受造物伸展這個團契,並
按照他們的吸收能力傳達自己。當祂到來拯救人類時,這
伸展即臻極至:祂親自紆尊降貴,讓這內在團契接觸那些
被遺棄的人,且提昇他們。這樣,由於神是三位一體的,
故此祂有東西與人分享,就是祂自己的生命和祂的溝通。
c. 它意味三位一體是世人一切真正契交的基礎
由於神本身是一個團契,故此那些按照祂的形像被造
且具有道德的受造物,只有在團契之內才能得到豐盛的生
命。這就表現在婚姻、家庭、社會和教會中;特別是教會
,她的 koino{nia
〔譯註:即相交、共享的意思〕正是建立在三個位格之間
的契交上。因此,基督徒的契交是世上最神聖的事情,是
天上生命的地上版本,正如基督為祂的跟隨者祈禱說:「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
他們也在我們裡面」(約十七21)。
d. 它使宇宙的生命豐富多采
正如我們上面所說,神的生命具有多元性。聖父設計
,聖子創造,聖靈賦予生氣;這是多種多樣的生命、工作
、活動。因此我們可以明白,倘若宇宙是神的彰顯,我們
便可以預期整個被造的宇宙內會有豐富多采的生命。我們
以為所謂大自然的一致性是完全不正確的。一切創造的奇
工、一切生命的形式、一切宇宙的運動,都是神多元生命
的一種反射或反照,其中並沒有單調的千篇一律,也沒有
大規模的一致模式,因為大自然反映著永活神本質及屬性
上的多面性。
書目:J. R. Illingworth,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 1909; C. W. Lowry, The Trinity and
Christian Devotion, 1946; A. E. Garvie,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the Godhead, 1925; H.
Bavinck, The Doctrine of God, 1951,頁255-334; B.
B. Warfield in ISBE (見 'Trinity' 條);R. S.
Franks,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 1953; K.
Barth, Church Dogmatics,英譯本,1936, 1,頁339起
;D. Lamont, Christ and the World of Thought,
1934,頁221-47。R.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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