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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女,女子(VIRGIN)】
童女,女子(VIRGIN)
希伯來文 b#t[u^la^ 一字源於表示「分開」之意的
字根,常用來指沒有性經驗的處
女(臘:parthenos)。喻意上,它可用於民族和地名,
例如,以色列的處女(耶十
八13,卅一4、21;摩五2)、錫安(賽卅七22)、猶大(
哀一15)、西頓(賽廿三
12)、巴比倫(賽四十七1)、埃及(耶四十六11)各地
的處女。`alma^ 一字的字根
是「性方面〔生理〕成熟」之意;這字用於適婚而未曾生
產的女子,不論是已婚或
未婚皆可。這字出現七次,RSV 英文聖經分別譯作「年輕
女子」(創廿四43〔和合
本單作「女子」〕;賽七14〔和合本作「童女」〕),「
童女」(歌一3,六8;箴
卅19〔和合本在此作「女」〕;詩六十八25),和「女孩
」(出二8〔和合本作「童
女」〕)。與這字相應的希臘字通常是 neanis,指「年
輕女子」,但〔在七十士譯
本中,〕創廿四43(指利百加)及賽七14所用的字卻是
parthenos。故此,從基督教
早期開始,以賽亞這段經文便被認為是有關基督由童貞女
所生的預言(太一23;參
*童女生子{\LinkToBook:TopicID=4435,Name=童女生子(
VIRGIN BIRTH)})。
以賽亞給亞哈斯的兆頭,其基本意思可能是,在九個
月內(採納 RSV 旁註,作
「〔有一年輕女子〕懷了孕並將生子」),形勢將完全改
變,以致有一個孩子將被
起名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以這兆頭指彌賽亞
的解釋,是基於以馬內利
一名的巧合,以及七十士譯本作「那童女(he{
parthenos)會懷孕生子」的譯法。前
者恰能表達早期基督徒對基督神性的信念,而七十士譯本
這樣翻譯希伯來文的用字
雖然合理,卻使這個為亞哈斯而設的兆頭加添了含意,暗
示以馬內利的母親是某一
位特定的女子,在先知寫下這豫言時她仍是個處女(即最
少在九個月以後,有一男
孩會被稱為以馬內利)。這樣便給馬太和初期教會留下餘
地,讓他們看到耶穌基督
出生的事如何奇異地跟經文的用字相符。對這段經文的詳
細研究及不同的角度,見
*以馬內利{\LinkToBook:TopicID=1911,Name=以馬內利(
IMMANUEL)}。
書目:R. E. Brown, The Birth of The Messiah,
1977; G. Delling, TDNT 5,頁
826-37;O. Becker, C. Brown, NIDNTT 3,頁1071-3;
H. A. Hoffner, TDOT 1,頁
287-91;關於保羅在林前七25-38論及處女的教訓,學者
有各種解釋:參看 L. Morris,
I Corinthians, TNTC, 1958; F. F. Bruce, 1 & 2
Corinthians, NCB, 1971。(*婚姻
{\LinkToBook:TopicID=2712,Name=婚姻(MARRIAGE)})
J.B.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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