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女,女子(VIRGIN)】


童女,女子(VIRGIN)   希伯來文 b#t[u^la^ 一字源於表示「分開」之意的 字根,常用來指沒有性經驗的處 女(臘:parthenos)。喻意上,它可用於民族和地名, 例如,以色列的處女(耶十 八13,卅一4、21;摩五2)、錫安(賽卅七22)、猶大( 哀一15)、西頓(賽廿三 12)、巴比倫(賽四十七1)、埃及(耶四十六11)各地 的處女。`alma^ 一字的字根 是「性方面〔生理〕成熟」之意;這字用於適婚而未曾生 產的女子,不論是已婚或 未婚皆可。這字出現七次,RSV 英文聖經分別譯作「年輕 女子」(創廿四43〔和合 本單作「女子」〕;賽七14〔和合本作「童女」〕),「 童女」(歌一3,六8;箴 卅19〔和合本在此作「女」〕;詩六十八25),和「女孩 」(出二8〔和合本作「童 女」〕)。與這字相應的希臘字通常是 neanis,指「年 輕女子」,但〔在七十士譯 本中,〕創廿四43(指利百加)及賽七14所用的字卻是 parthenos。故此,從基督教 早期開始,以賽亞這段經文便被認為是有關基督由童貞女 所生的預言(太一23;參 *童女生子{\LinkToBook:TopicID=4435,Name=童女生子( VIRGIN BIRTH)})。   以賽亞給亞哈斯的兆頭,其基本意思可能是,在九個 月內(採納 RSV 旁註,作 「〔有一年輕女子〕懷了孕並將生子」),形勢將完全改 變,以致有一個孩子將被 起名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以這兆頭指彌賽亞 的解釋,是基於以馬內利 一名的巧合,以及七十士譯本作「那童女(he{ parthenos)會懷孕生子」的譯法。前 者恰能表達早期基督徒對基督神性的信念,而七十士譯本 這樣翻譯希伯來文的用字 雖然合理,卻使這個為亞哈斯而設的兆頭加添了含意,暗 示以馬內利的母親是某一 位特定的女子,在先知寫下這豫言時她仍是個處女(即最 少在九個月以後,有一男 孩會被稱為以馬內利)。這樣便給馬太和初期教會留下餘 地,讓他們看到耶穌基督 出生的事如何奇異地跟經文的用字相符。對這段經文的詳 細研究及不同的角度,見 *以馬內利{\LinkToBook:TopicID=1911,Name=以馬內利( IMMANUEL)}。   書目:R. E. Brown, The Birth of The Messiah, 1977; G. Delling, TDNT 5,頁 826-37;O. Becker, C. Brown, NIDNTT 3,頁1071-3; H. A. Hoffner, TDOT 1,頁 287-91;關於保羅在林前七25-38論及處女的教訓,學者 有各種解釋:參看 L. Morris, I Corinthians, TNTC, 1958; F. F. Bruce, 1 & 2 Corinthians, NCB, 1971。(*婚姻 {\LinkToBook:TopicID=2712,Name=婚姻(MARRIAGE)})  J.B.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