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才德,美德,能力(VIRTUE)】
才德,美德,能力(VIRTUE)
舊約所用的字是希伯來文的 h]ayil,指「才能」、
「效能」,通常帶有道德價值
的意味,如:得三11;箴十二4,卅一10(~e{s%et[
h]ayil,「有價值的女子」〔和合本
作「才德的女子」〕,「賢德的女子」),參:箴卅一
29(`a{s*a^ h]ayil,「行事有價
值」)。
新約中,AV把兩個希臘字翻譯為 'virtue'。
1. 臘:arete{,意思是一個人或物的任何超卓之處
(彼前二9;RSV 作「奇妙作為」
,AV 作「讚美」;彼後一3、5)。荷馬尤用這個字來指
有男子氣概的素質(參
:腓四8)。在七十士譯本中,這個字相當於希伯來文的
ho^d[ (哈三3,用於神)
,指「輝煌」、「威榮」,也相當於 t#hilla^,指「頌
讚」(賽四十二12,四十三
21,後者引於彼前二9)。
2. dynamis,意指「能力」、「影響力」(可五
30;路六19,八46),用於從主身
上發出來,具醫治效能的影響力。這字通常譯作「能力」
(如:林後十二9;來
十一11)。
D.O.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