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四解剖
方舟子
這一篇﹐嚴格來說不是“解剖”﹐而是答疑。不過既然一開始已用了“解剖”的題目﹐就繼續用下去吧。
我雖然自以為是一個理性主義者﹐但也知道人並非理性的動物﹐理性的作用是相當有限的﹐它往往無能力改變別人的信仰。我跟神創論者、跟原教旨基督徒論戰了那麼多年﹐又改變了哪一位信徒的信仰﹖對法輪功﹐也做如是觀。那麼我為什麼要寫這些文章﹖答案很簡單﹕不是為信徒﹐而是為旁觀者、為彷徨者、為迷惘者、為感興趣者而寫。當有人要拉你入教﹐在你把腦袋交出去之前﹐能夠預先知道一些反面的分析﹐多點警覺。一旦稀裡糊塗入了教﹐有了同夥壓力(peer pressure)﹐想再退出來就難了。所以﹐我的目的﹐或者說我的願望﹐是給不了解法輪功者打預防針﹐而不是給法輪功的信徒治病救人。
我這個系列已寫了有五天了﹐一開始只收到一些讚同、聲援的信﹐到今天才忽然同時收到一大批法輪功信徒的來信﹐好像是組織好了似的。這些電子郵件的地址﹐有公開的﹐有匿名的﹔而信的內容﹐有反駮﹐有開導﹐有勸說﹐有謾罵﹐有威脅﹐有恫嚇。最有意思的一封﹐是威脅我說﹕西方國家保護信仰﹐我攻擊別人的信仰已觸犯了居住國的法律。在一個政教分離的現代國家﹐是不存在什麼“保護信仰”的。是的﹐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不因其信仰而受到政府的迫害)﹐但是人民同樣有言論的自由﹐包括揭露、批判邪教的自由。
對這些來信﹐我一概不單獨答復﹐就像我從來就不回神創論者、原教旨基督徒的來信﹐因為我對改變某個具體人的信仰毫無興趣。但是對這些來信﹐我都會仔細看的﹐如果見到貌似有理的反駮﹐有可能被用于傳教的﹐我也會給予駁斥。
我這些文章中﹐最令法輪功信徒不滿的﹐是我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有些基本同意我的看法的人對此也不以為然的。有的說﹐你又不是中國政府發言人﹐有什麼資格定性邪教﹖也有的說﹐你不是佛教人士﹐談什麼正邪﹖更有的說﹐憑什麼佛教、基督教就不邪﹖這些問題﹐在我看來﹐都有點胡攪蠻纏﹐因為我在第一篇文章的開頭﹐就說得清清楚楚﹐我所謂的“邪教”﹐既不是政府的定義(以顛覆政府為目的的)﹐也不是佛教界的定義(蠱惑人心的外道)﹐而是學術界對邪教的較為一致的看法﹕認為人類即將毀滅﹐它的還在世的教主是神通廣大的救世主﹐只有入了它的教﹐才能得救。或者說﹐等於英文的religious cult。邪教還有其他的一些特徵﹐比如﹕成員都被徹底洗腦﹐無條件地聽從教主的指示﹔成員被要求反復學習教主的指示﹔教主無微不至地指導成員的生活﹔成員定期聚在一起舉行特別的宗教儀式(或“集體練功”)﹔有一套古怪的教義(人類滅亡過八十一次之類)和與一般社會規範不符合的教規(比如生病不看醫生)﹐諸如此類﹐法輪功也無一不合。
有人說﹕“用科學批判宗教﹐是越界行為。”問題是﹐是李洪志自己首先越界﹐把手伸到了科學界。如果他的教義與科學河水不犯井水﹐那麼用科學的方法來批他﹐也許是不恰當的。但是﹐既然李洪志自己喜歡誇誇其談“現在科學”、“現代醫學”、“現代天文學”、“達爾文進化論”﹐那麼我們就完全可以來驗證他所謂的“現在科學”等等是真是假﹐是李洪志自己的發明﹐還是科學的發現。既然李洪志的信徒要我們相信“法輪大法是一門真正的科學﹐而且其境界遠遠超越了現代人類科學”﹐那麼我們也就完全可以要求他們出示確鑿的科學證據﹐用科學的方法加以證實或否證。
我指出的那個有關“光年”的低級錯誤﹐可能是讓法輪功的信徒最感難堪的。有一位辯解說﹕“管他人類能看多少光年的距離﹐要想看到現在天體的變化﹐確實是多少‘年’以後的事呀﹗”這話當然是對的﹐但是﹐那不是李洪志的話﹐李洪志的話是“多少‘光年’以後的事”﹐加那個“光”字是什麼意思呢﹖難道“光年”就等於“年”﹖另一位信徒辯解說﹐李洪志之所以把光年當成時間單位來用﹐是因為在法輪大法看來﹐時間和空間是一碼事﹐而這不是現代科學所能理解。那好﹐我們姑且同意在“李洪志天文學”或“法輪大法天文學”看來﹐光年也就是年﹐也仍然無法解釋李洪志為什麼把現在天文學家所能看到的一百億光年遠一下子減少到了十五萬光年。而且﹐再看一下李洪志的這句話﹐不論根據什麼天文學﹐都是不知所云﹕“要想看到現在天體的變化﹐那得15萬光年以後才能看得到﹐那相當久遠的。”如果這個現在天體在十五萬光年之外﹐要看到它的變化當然要再過十五萬年以後﹐但是如果它在十五萬光年之內﹐卻不必等那麼久。難道我們要想看到現在太陽(也是天體吧﹖)的變化﹐也得等十五萬年以後才能看到﹖我說李洪志的邏輯思維能力只有小學水平﹐冤枉他了嗎﹖
我對“北京醫科大學和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對355位法輪大法的煉功人進行過調查﹐其中200多人曾患高血壓、貧血、頸椎病等﹐經煉功後無醫而康復”一事﹐問了幾個問題﹕哪一位研究者做的﹐結果發表在哪一份學術刊物上﹐如何取樣﹐如何對照﹐如何控制條件﹖有一位信徒告訴我說該論文可以在法輪功的網址讀到﹕http﹕//www。mindspring。com/‾falun/survey1。htm
我去看了﹐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有了﹕是北京醫科大學副教授張容嘉和北京預防醫學科學院環境研究所肖鈞做的。從論文措辭看﹐這兩個人顯然本身就是法輪功的信徒。第二個問題卻沒有答案﹐看來是不曾在學術刊物上發表過﹐否則法輪功焉會不註明大肆吹噓﹖只是登在法輪功的宣傳材料上﹐那顯然不是學術刊物。我把論文仔細讀了一下﹐其他的問題也都有了答案﹕如何取樣﹖是普查和志願相結合﹐由法輪功站長們負責﹐如此取樣﹐怎麼能保證隨機、中性﹖怎麼能讓人相信不是按自己的意圖選取人選的﹖又是如何對照和如何控制條件的呢﹖完全是用問卷調查的方式﹐讓被調查者自己彙報練功前身體如何﹐練功後又如何﹐又由法輪功站長們加以“核實”﹐完全依賴被調查者主觀的敘述﹐沒有任何的對照和控制。用這樣的取樣和方法﹐我可以證明任何一種功法有相同的甚至更好的效果。
我向李洪志要有關“(幾百萬年前以上的)史前文化”、“植物的心靈感應”的出處﹐信徒回答說﹐法輪功的網頁上就列著﹕http﹕//falundafa-newengland。org/MA/science
我當然知道李洪志所言有“出處”﹐想必是從《眾神之車》中譯本和國內宣傳偽科學的報刊上雜七雜八看來(我不就舉過《廣州日報》上的一個例子嗎﹖)﹐這些報刊又是從國外的偽科學報刊、書籍上抄來的。但這不是我要的出處。信徒們﹐請再去讀讀我的“三解剖”﹐我說得清清楚楚﹐是要“考古學雜誌”、“古生物學雜誌”、“生物學雜誌”﹐你們列的這些出處﹐無一例外全不是出自科學學術刊物﹐哪一個能符合我的要求﹖有一位信徒說﹐《科學》(Science)也有關於“史前文化”的研究﹕Transitions in Prehistory﹐20 Nov 1998﹐ vol。 282﹐ pp。 5393 嚇了我一跳﹐趕快去查這篇文章﹕人家說的是最遠四萬年前的史前文化(此處的史前指的是有文字記載之前)﹐跟你們說的幾百萬年前、幾千萬年前、幾億年前的所謂“史前文化”(此處的史前指的是有人類之前)是一碼事嗎﹖順便說一下﹐Paul V。 Heinrich曾經在sci。archaeology寫過系列文章批駮這些“史前文化”的證據﹐收在﹕http﹕//www。intersurf。com/‾heinrich/wildside。html 另有一篇文章是批駮《眾神之車》的﹐在﹕http﹕//www。hugin。imat。com/‾sheaffer/texts/vondanik。html
我是從法輪功的網頁上知道了“三葉蟲的化石上有人的腳印”的出處﹐自然﹐是出自神創論的書。我去查了一下﹐古生物學界對此早有說法﹐從來就沒有感到“困惑”。發現這個化石的WilliamJ。 Meister最先讓地質學家William Lee Stokes教授鑒定這個化石﹐Stokes告訴他那根本不是腳印(因為沒有隆起的邊緣)﹐而是岩石受侵蝕自然形成的足狀構造。但神創論者Meister不願聽這個解釋﹐請根本沒有資格鑒定化石的爆破學家Melvin A。 Cook鑒定﹐在神創論的雜誌上發表。此事的前因後果可見Stokes﹐ WilliamLee﹐ 1986﹐ Alleged human footprint from Middle Cambrian strata﹐ Millard County﹐ Utah。 Jour。 of Geological Education﹐ vol。 274﹐ no。4﹐ pp。 170-83。
顯然﹐這是一個比“人與恐龍共存”更大的笑話﹐連現在的“科學神創論”者都不好意思再提了﹐以至我一開始還不知有這個笑話。法輪功師徒還在宣揚這個過時的笑話﹐證明著他們比“科學神創論”者還要愚昧。
而如此愚昧之人﹐不僅要來攻擊他們所不懂的現代科學﹐而且還要甄別真假科學家呢。在悉尼的記者招待會上﹐李洪志破口大罵科學院院士何祚庥根本不是科學家﹐而是科學痞子﹕
記﹕國內有一個其他的科學家﹐比如說物理學家何祚庥先生﹐他不只一次對法輪功批評﹐那你的看法是……
李﹕這個人﹐是個科學痞子﹐他其實根本就不是科學家﹐他是個政治人物﹐我只能告訴你他是個政治人物﹐他根本就不是個科學家。
記﹕在學術界有人說他們這一批人是學術界的假洋鬼子。
李﹕嗯﹐我同意你的觀點。
記﹕那他的目的是什麼呢﹖
李﹕他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自己撈取政治資本了﹐科學家他怎麼能對這些事情感興趣呢﹖所以他不是科學家才感興趣這些事情。
按照李洪志的定義﹐只要對法輪功感興趣﹐就不是科學家﹐而是科學痞子。本人自然也在此列﹐但那十三位為法輪功抬轎的博士、博士生﹐豈不更痞﹖本人對法輪功的批判不過是興之所致﹐偶爾痞一下。他們看樣子卻是要一輩子痞下去了。我特別感興趣的是裡面有一位“耶魯大學醫學博士﹐註冊醫師”徐建超﹐而按照“李老師”的教導﹐替人治病妨礙了別人“消業”﹐是在干壞事﹐不知徐醫師自從練了法輪功以後﹐是不是關了診所﹐改教法輪功了﹖
199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