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情無義
方舟子
法輪功剖析八
我同意笨狸對氣功的定義﹕“氣功是使用自我暗示的方法﹐使意識進入自我催眠﹐通過自我心理調整而使生理、心理趨於協調的一種方法。”據我所知﹐現代醫學並不否認自我暗示的祛病健身效果。但是﹐自我暗示也有一定的危險性﹐有可能出現幻覺、幻視、幻聽﹐那些心理素質較差、自我控制能力較弱、或者生活中受到了重大打擊需要自我安慰的人﹐就會把幻想和現實混淆了起來﹐這就是所謂走火入魔了﹐發展下去﹐也就難免要發瘋了。所以﹐嚴肅的氣功流派(我認為八十年代初國內流行的那些流派還都是比較嚴肅的﹐不象後來那麼玄乎)都充份意識到這種危險性﹐都強調若沒有師傅的直接指導﹐不要自己練。
而李洪志卻斷然否認走火入魔的存在。他把練功過程中出現的幻覺﹐全都說成是真實的存在﹐是你到另一個更高層次的空間去了﹐幻覺得越厲害﹐層次也就越高﹐什麼開天目(能看到肉眼看不到的東西)、“三花聚頂”(頭上冒出了三朵“別的空間”的花)、出功有“一共九種顏色﹐赤橙黃綠青藍紫有色無色”、看到法輪世界﹐名堂不少。可以說﹐法輪功實際上是一種與傳統氣功背道而馳、追求走火入魔的偽氣功。在這樣的追求下﹐其修煉者紛紛發瘋﹐也就不足為奇了。
真練瘋了怎麼辦呢﹖他就不承認你練的是法輪功。何祚庥院士在那篇引起麻煩的短文中提到了他的同事中有人練法輪功練瘋了﹕
“最近有一起事例﹐是我所(中國科學院理論物理研究所)有一位同學因練法輪功而‘不吃、不喝、不睡、不說話’﹐最後只好將他送精神病院搶救。這位同學病癒出院後﹐又練法輪功﹐導致病情復發﹐再度送到精神院﹐還直說﹕‘李洪志老師還在不斷地關注著我’。”
法輪功的信徒就眾口一詞說這是在栽贓。何振華在那封致我的公開信中這麼說﹕
“我認識何作庥先生文中所提到的那位研究生﹐他煉闢谷﹐根本不能算做法輪功的真修者﹐法輪功從來沒有教人煉什麼闢谷。只煉動作﹐不按照法輪大法心性標準做的人根本不是法輪功的修煉者。”
這似乎是法輪功信徒的一致說辭﹐我就聽到好幾位信徒在電話裡跟我說起過﹐好像是內部統一了口徑似的。法輪功的確是不練闢谷(不吃飯)的﹐但是因練法輪功而不吃不喝不睡不說話﹐和有意識地練闢谷並不是一碼事。說他不吃不喝是在練闢谷﹐不睡不說話又是練什麼呢﹖所以呀﹐如果你練法輪功﹐平安無事倒也罷了﹐如果練出了毛病﹐即使還在嚷嚷“李洪志老師還在不斷地關注著我”﹐法輪功也要翻臉不認人﹐一腳把你踢開﹐不允許你叫“李洪志老師”了。如此無情無義﹗傳統的氣功之所以強調要在氣功師的指導下練﹐並不是要保證就不練出毛病﹐而是練出了毛病﹐氣功師要負責糾正﹐也算是一種敬業精神。而對法輪功來說﹐你練好了是它的人﹐練壞了就翻臉不認人﹐哪有一丁點“善”心﹖也難怪在那些在各練功站負責人核實下做出來的調查結果﹐能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效果﹐只承認練出效果的是在練法輪功﹐只挑他們統計就是了。
李洪志明明在《轉法輪》一書中說“重病人我們是不收的”﹐大概也知道法輪功沒那麼神﹐怕把重病人練死了壞了名聲。然而﹐法輪功的宣傳品卻又在宣傳說下身癱瘓十六年﹐練了法輪功後健步如飛。不知這下身癱瘓十六年算不算重病人﹐又是怎麼給混進了班的﹖這種明顯違反教規的事也好意思拿出來吹噓﹖
也有本來身體好好的﹐練法輪功反而練死了﹐怎麼辦呢﹖李洪志自有妙計。不信請看李洪志一九九八年五月三十、三十一日于法蘭克福講法時的一個問答﹕
“問﹕我和我先生從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煉法輪功﹐一九九八年三月﹐我先生突然死于心臟病﹐我應該如何理解我先生的死﹖
“李﹕如果他堂堂正正地真正能夠修煉﹐真正地把自己視為一個修煉的人﹐我想絕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這實際上也是要一腳把死人踢出法輪功弟子的行列了。妙就妙在“真正”兩個字。然後李洪志又把這位不知趣的提問者大大地教訓了一番﹐其中有一句話說得更妙﹕
“他天天煉功像做體操一樣﹐就能不死﹖我說那是笑話。他天天煉功﹐他的心性不得到提高﹐他煉的功我說等於做體操。可是就差那麼一點點﹐那他也是很難改變的。”
入了他的班﹐拜了他為師﹐突然死了﹐就算是練功沒練好吧﹐又何至於就要受如此挖苦﹐嘲笑﹐成了笑話﹖且不說什麼師徒之誼﹐人性又何在﹖以後我們要是聽說哪位法輪功信徒死了﹐難道也要跟著李洪志一起發笑﹖
199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