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問題的心理動力分析】


婚姻問題的心理動力分析】
  簡春安(東海大學社工系 教授)

一、前言:
  自 1976 年起,即在東海大學教學,有幸參與臺灣的各類心理輔導 工作,在生命線協會、張老師、家庭教育中心、及幸福家 庭研究推廣中心等擔任主任或其它顧問方面的工作。平日 教學之餘,亦志願或非志願的輔導各類的婚姻問題,而以 外遇問題的輔導為最。有關婚姻輔導的理論固然讓我在輔 導個案時,有所依據,但從各類的個案中,不難發現很多 令人扼腕的個案,賢妻良母不被丈夫珍惜,奉公守法的男 人卻又未能讓女性快樂,男女關係中固然需要理性,野性 的因素更不能疏忽……。如今教學年資已過三十,卻更讓 我體會到婚姻理論的效能有限,文化上的差異必須注意, 更讓我瞭解到人生境遇的奧秘,男女關係的複雜,以及種 種未明變項的干擾。本文暫以"心理互動」的角度來分析 ,就教各位賢達。

二、從臺灣的離婚問題談起
  臺灣的離婚率已躍居為亞洲第一高位,誠屬不幸。離婚率的計算方式不一,若以當年的離婚人口數除以當年的結婚人口數來計算時,下表可看出臺灣離婚問題的演變:
  根據表一的離婚對數來看: 1991 的離婚對數比 1981 年增加一倍,比 1961 增加五倍。若以結婚對數與 離婚對數的比例來看, 1971 年為 20:1; 1981 年為 11.2:1; 1990 則為 5.2 ,臺灣的離婚問題日益嚴重,可 見一斑 ( 王慧琦 ,1992:2) 雖然有很多專家學者提倡所謂雙嬴的離婚,但基本上若要 達到雙嬴的離婚必須有其基本條件,與教育程度、收入、 宗教因素並社會關係等均有相關聯,萬不可輕率的以為離 婚很簡單,只要稍加注意即可雙嬴。事實上離婚後的適應 需要兩個當事者相當大的心血與努力方複可得 (Nakonezny et at. 1995:477-488 ) 。
  表一:臺灣地區結婚、離婚對數比例與有偶人口離婚率表
  年度 總人口數 結婚對數 離婚對數 結婚:離婚
  1951 7869241 76676 3858 19.1:1
  1956 9390381 76268 4537 16.8:1
  1961 11149139 83797 4487 16.7:1
  1966 12992763 95897 4915 19.5:1
  1971 14994823 106812 5310 20.1:1
  1976 16508190 152090 8173 18.6:1
  1977 16813127 154483 9242 16.7:1
  1978 17135714 163313 10630 15.4:1
  1979 17479314 152807 12398 12.3:1
  1980 17805067 174742 13472 13.0:1
  1981 18135508 167165 14877 11.2:1
  1982 18457923 161536 16905 9.6:1
  1983 18732938 158295 17520 9.0:1
  1984 19012512 155052 19013 8.2:1
  1985 19258053 153562 21159 7.3:1
  1986 19454610 145591 22381 6.5:1
  1987 19672612 146076 23054 6.3:1
  1988 19903812 155321 25007 6.2:1
  1989 20107440 158016 25097 6.3:1
  1990 20352966 142756 27445 5.2:1
  1991 20503568 165053 28324 5.8:1
  1992 20704226 171784 29277 5.9:1
  1993 20899019 155234 30263 5.1:1
  1994 21086645 171074 31889 5.4:1
  1995 21267652 161258 33260 4.8:1
  1996 21441432 167314 35937 4.7:1
  1997 21634124 168700 38899 4.3:1
  1998 21835703 140010 43729 3.2:1
  1999 22010489 175905 49157 3.6:1
  2000 22184529 183028 52755 3.5:1
  2001 22405568 167157 56628 3.0:1
  2002 22520776 173343 61396 2.8:1
  2003 22604550 173065 64995 2.7:1
  資料來源:1:臺灣省社會處「社會福利指針」(1990:9 第八表);
  2: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統計月報」(1992:20-21, 表四);3: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臺灣地區社會指標統計」(1990); 4:1991年後人口數位為台閩地區而非僅臺灣省之人口.;5:中華民國統計年鑒 (1993:17, 1994:17); 6:內政部「台閩地區人口統計」(2000)

三、離婚所造成的影響
  一般以為,離婚後的適應與性別有關,女性離婚者所 受的苦較多,其實離婚對男女雙方都會造成損害。女性在 離婚後成為貧困家庭的機率較高,離婚後的獨立與適應並 不簡單。男性在離婚後覺得孤獨、煩惱及心理壓力的也不 在少數(陳淑苓, 1988:27-28)。其實離婚的最大受害者往往是當事者的子 女。美國的文獻發現:離婚對子女情緒的發展有負面的影 響,父母離婚對青少年的適應有關,在頭三年,男孩的焦 慮較少,女孩子焦慮較高。但時間拉長以後,對女孩子而 言,離婚家庭與正常家庭的差異不大(Dunlop & Burns, 1995:375-385) 。離婚對子女而言並不是很好的家庭教育 。研究發現,婚姻品質差者 ( 離婚後 ) ,子女向父母求助的情況相對的會比正常的婚姻少;離婚 影響父親與子女關係的嚴重性大於母親與子女的關係,單 親母親對子女要求較多但付出較少,但再婚母親對其子女 則付出較多,要求較少 (Amoto et al, 1995:363-373) ;在離婚家庭長大的男孩,與父親的關係較疏遠,女孩與 父親的關係也較其與兄妹的關係差,離婚影響了兩代之間 的義務照顧關係 (Cooney, 1994:45) 。離婚對子女學業會產生影響;離婚對子女的性別角色的 認同亦產生較為負面的影響,此些研究三四十年如雨後春 筍般出現,不在此詳述。就算有雙嬴的離婚,在談判過程 裡也必然會為了子女監護權的問題、財產分配的問題、以 及日後子女的情感教育問題而花費不少精神。可見離婚雖 然普遍,或有雙嬴的離婚,但大體而言,卻是婚姻與家庭 成長過程中的不幸,探討如何解決此些問題時,更應該仔 細研議如何預防這類問題的產生,或研議如何使普遍的婚 姻與家庭成長、幸福方為上策。

四、婚姻問題的分析
  婚姻問題不能以案主的敘述為定論。經常他們會以夫 妻個性不合、夫妻吵架不會溝通、家庭有暴力問題、性不 協調、或婚外情及離婚等問題為求助的理由。其實為何會 造成夫妻溝通不良、為何性會不協調、暴力、婚外情又如 何產生的才是專業的婚姻輔導要去探討的主題。專業的婚 姻輔導在探討婚姻問題的產生時,會從下列問題去分析 (簡春安, 2005:137-166):

(一)角色問題的分析與輔導:分析何為角色不清、角色負荷過重、角色衝突等問題並其解決之道;

(二)婚姻觀念的輔導:從認知理論的角度出發,婚姻問題的產生是由於婚姻的觀念偏差或婚姻觀念太過執著不知變通所致;

(三)溝通問題的分析與輔導:從溝通問題著手,分析為何語言乏味、主題不妥、敘述不明、頻道不准或觀察能力不足及傾聽不良等問題;

(四)情感增進的能力問題:不光是品性良好就是好配偶,夫妻面對生活還得有規劃力、瞭解氣氛或情調如何去營造;

(五)問題解決的能力問題:每對婚姻more or less; sooner or later 都會碰到婚姻的問題,如何去解決問題是相當重要的學習過程;

(六)適應挫折的能力問題:如何避免以暴力來解決問題,如何分析問題,如何控制情緒等也是婚姻過程中的重要學習專案;

(七)性生活的調適與學習:如何達到男人的成就感與女人的被愛感,讓夫妻享受性、在愛中成長;

(八)婆媳問題的處理:婆媳問題伴隨國人的家庭生活愈三四千年,然而最近二三十年男女關係的變化比過去三四百年要多,如何處理婆媳問題是重要的生活議題,婆婆、媳婦以及中間的男人都有要學習的地方;

(九)外遇問題的處理:從外遇的類型、外遇的階段、外遇的推吸因素,探討到外遇的處理及預防;

(十)離婚問題的處理:如何使傷害減到最低?如何讓離婚的夫妻達到雙嬴的目標?如何處理離婚後的子女成長問題?
  當探討以上十大問題如何解決時,我們會發現這些問題的產生,事實上與男女之間或夫妻之間的心理動力因素有關,茲再分析如下:

五、婚姻中的心理動力問題

(一)行為與感覺無法掌握
  傳統文化告訴我們,奉公守法就是好丈夫,賢妻良母 就是好妻子。在臺灣從事婚姻輔導多年,發現事實並非如 此。做丈夫的奉公守法、守正不阿,那知他的妻子不見得 幸福快樂。做妻子的平日相夫教子,鄰里稱讚為賢妻良母 ,那知她的丈夫不見得就疼惜。仔細分析其原因,乃在於 行為與感覺之間的無法掌握。奉公守法相夫教子是「行為 」的層次,但兩性之間的吸引與愛惡不是行為好壞的問題 ,而是感覺契合與否的問題。男女相互吸引、有默契、或 是「來電」等都是感覺的層次。當我們把行為與感覺分開 處理後,就可以解釋為何作奸犯科的江洋大盜旁邊總有不 少女人至死相隨? 可以理解為何有不少女性直言不諱的說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可以分析為何某些男人寧願與朝三暮四的風塵女郎為伍, 卻置賢慧美麗的妻子于不顧的背後因素。兩性相處不(僅 )是行為好壞的問題,而是感覺上的默契與否的問題。夫 妻關係不僅要注意行為的合宜性,更要加強感覺的契合性 。

(二)百善孝為先,孝順父母比夫妻恩愛更重要的倫理觀
  我國自古尊重孝道,四千多年來莫不以孝道為家庭倫 理中最重要的傳承。孝敬父母乃人之大倫當然必須維持, 但是以為孝順父母就必須置夫妻關係于不顧,或「父母只 有一個,太太可以再娶」的優先次序成為治家的重要原則 時,就有可商談的空間。千百年來國人因為這個次序與概 念引起了每個家庭揮之不去、幾乎無所不在的婆媳問題也 是不爭的事實。孝順父母是中國文化的重要美德,夫妻恩 愛從倫理來看也是天經地義,何以兩者居然變成對立或對 抗的因素,值得深思。猶太舊約聖經中談到夫妻若要合而 為一、成為一體時必須先「離開父母」道理何在?主要乃 因為孝順父母主要系妻子在家的主要工作,男人在外忙碌 ,若要孝順父母必須仰賴妻子的努力與配合,而當夫妻反 目,或是丈夫淩虐妻子時,如何叫妻子誠心的孝順公婆? 反過來當夫妻相愛時,丈夫央求太太孝順父母的可能性與 成功率想必都要較高,所以離開父母、夫妻相愛,以便兩 人更加同心的孝順父母的人倫次序,或許可為華人婚姻的 另一個選項。

(三)為了子女的前途而犧牲夫妻幸福的家庭觀
  一胎化政策對於一般人的婚姻也產生重大的影響,寶 貝兒子一個,其重要性非比尋常,當然比夫妻是否幸福還 來得優先。夫妻們犧牲一切為的是不使唯一的兒子輸在起 跑點上。致使單一的兒子自幼驕生慣養,唯我獨真,日後 與另一家被寵的女兒結婚,很難想像他們是否有足夠的相 處能力去培養一生一世要在一起的感情,這些年齡層的婚 姻品質值得研究,他們父母親的婚姻狀況也值得分析。在 臺灣有不少家庭有時嫌治安不良,或以為在國外發展較有 前途,不加思索的就把就讀小學或國中的兒女往國外送, 為了照顧他們,只好讓太太在美國就近照顧他們,這是典 型的「內在美」(內人在美國) 家庭,致使夫妻們一年中只能見幾次面,每次相見也只能 一兩個禮拜,中年男女為了子女居然如此安排兩人的生活 ,置生理需求、社會需求、心理需求於不顧,這種夫妻不 出事情也難。兒子固然需要栽培,但若犧牲夫妻的幸福, 這種說詞並不成熟,這種作法並不健康。事實上,父母親 所能遺傳給孩子的,不是家財萬貫,亦非聰明才智,而是 讓他們知道父母親相愛。讓他們知道男女可以和平共處, 可以相互尊重、相互照顧;讓他們從小在家庭就可以看、 可以學、可以被教導、可以去體驗愛的學習與功課。

(四)大禹治水的事業觀
  以為男人的任務就是養家活口,女人的任務就是要讓 丈夫無後顧之憂。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雖在歷史中 傳為美談,禹也因此得繼承了王位,其實這種觀念害慘了 很多家庭。男人因此對家庭唯一的任務就是發展事業;女 人也因此只好把家弄好,好讓男人無後顧之憂。事業的發 展與家庭美滿變成誓不兩立、永遠無法兼顧的幸福障礙。 男人也經常天真的以為只要賺錢養家就是好丈夫,男人一 回家就可以喝酒、看電視而置家人間的互動分享于不顧, 女人也因此理所當然的只配忙家務看小孩。事實上,現代 的幸福家庭需要夫妻共同去經營、共同努力去維護,男人 萬勿以為工作是他惟一的選項。

(五)姻緣天註定的婚姻維繫觀:合則來,不合則去
  處理外遇問題時,發現有了外遇的人最喜歡講的話就 是「我們很有緣份」,那原配呢?則是「緣盡情了」,緣 份是對感情不負責任的人最容易採用的藉口。中國人向來 喜歡用「緣份」來形容婚姻,有道是「有緣千里來相會」 ;「緣訂終身」;一切隨緣、不要勉強等等,其實這是美 滿婚姻的陷井。因為愛情本身是充滿了挑戰,愈愛一個人 時,對他的期待就愈高,對他期待愈高時,失望的可能性 就愈大。夫妻朝夕相處,時間愈久固然可以發現對方更多 的優點,但也同時體驗到配偶更多的缺點,此時分道揚鏢 的機率就變高。婚姻其實要靠「意志力」,不能只憑緣份 。婚姻不能光憑感覺,也不能光靠對方有利可圖(如貌美 、有才華、家道甚豐)等,美滿的婚姻是一生的誓約,你 貌美時我愛你,人老珠黃時我依然要愛你;你成功發達時 我愛你,萬一窮途末路一無所有時我依然愛你;當對方不 值得你很多的愛時你愛她,其實也保障了自己的未來,有 一天若遭逢變故而不值得愛時,對方會依然愛我。婚姻是 意志力,而不是緣份。

(六)我永不改變的學習觀:婚姻要成長?少來
  在臺灣的經驗,喜歡看書、聽婚姻講座、參加婚姻成 長班的人,女性比男性多得多。堅持家醜不外揚,連謙虛 的學習如何經營婚姻也以為丟臉。這種人覺得上司永遠比 配偶重要、客戶永遠比子女優先,固守著永遠不妥協、永 遠不成長的婚姻觀,這種家庭很難幸福。殊不知,兩性關 係最近二三十年的變化,比過去兩三百年的變化還有來得 大,夫妻若不能同時成長,很難有效經營一個美滿的婚姻 。

(七)對婚姻束手無策的經營觀
  事業要經營,如何投資、如何廣告、如何解省成本、 如何吸引顧客、如何賺得更多….這些理想都需要我們絞 盡腦汁、煞費苦心的去思考去經營。因此,為了事業成功 ,我們夙夜匪懈、枕戈待旦,不以為苦。那知另一方面, 想到如何擁有一個美滿的婚姻時,我們卻以為是前世所註 定,是八字相配,是前生修來的福氣,這樣的觀念當然無 法符合婚姻的需求。其實美滿婚姻不是很難,只要肯去經 營,大家都可以很快樂。婚姻的難,難在我們完全不為它 去努力、去規劃、去設計。

(八)不吃白不吃的婚姻道德觀:那個男人不偷腥?
  婚姻是夫妻兩人心理的默契、永遠要遵守的誓言、更 是愛情與良心的交織與互動。這種關係中,所強調的是忠 貞、信任與犧牲,而非表面的行為義務問題而已。然而現 代社會中,有不少人把它當作員警與小偷之間的諜對諜關 係而已。若有機會就偷,只要不被配偶發現就好,維持表 面的和平,配偶如何想、如何感受、如何傷痛,那完全不 必考量,如此的婚姻關係當然膚淺。平日相安無事,特殊 狀況時則會頻頻出錯。

(九)有理走遍天下的問題解決觀,論理而不講情:
  常起爭執的婚姻,其特色是永遠在分辨誰對誰錯、誰 是誰非。他們之間的溝通不斷的在尋找對方在那裡犯錯, 指出對方那裡邏輯不通,他們的溝通一直不能放鬆,因為 生怕那裡又說錯了話。其結果就是嬴了架、輸了情。有理 固然可以走遍天下,但走不出辦公室、走不出廚房、更走 不出臥室。聰明的夫妻不斷在分享,他們有說錯話或不小 心做錯事的自由與快樂。愚拙的夫妻卻不斷的尋找對方的 錯,也生怕自己說錯話,他們隨時在武裝自己,他們不斷 的警覺,他們的人生就是隨時戒慎恐懼。

(十)醜不可外揚的文化觀
  傳統社會中家醜當然不要外揚,一則沒面子,二來揚 了後問題也沒有解決,(唯一解嘲的方式是家家有本難念 的經)。進步的社會應該有一個機制,受過專業訓練、深 曉本國文化、有適度的專業訓練、並有嚴格的專業監督的 婚姻輔導專家們,應該在各個區域裡被諮詢。這些諮詢專 家更會保護個案的隱私、更能瞭解個案的需求、比長輩親 友們更能有效的解決問題。而借著更多的經驗,將來甚或 可以發展出屬於本國的理論、觀點與技巧。各類的婚姻成 長班、夫妻溝通訓練營應廣泛的規劃、開辦,以便能解決 各類的婚姻與家庭問題。

六、結論
  所有的倫理關係中最親密的就是夫妻關係。我們不能一天到晚只在修身與治國平天下中打轉,更應把夫妻關係當做重要的項目來學習。而心理動力的問題,更值得大家去注意,免得事倍而功半。

作者簡介
  簡春安,臺灣南投人,1948年生,臺灣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
  畢業于東海大學社會學系,美國夏威夷大學社會工作碩士,美國凱斯西儲大學(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社會工作哲學博士。
  曾任生命線協會主任,東海大學社工系主任,社工研究所所長,東海大學主任秘書,長榮管理學院校長,基督教中台神學院董事長。
  目前除在東海大學專任外,亦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理事長(United Way-Taiwan,President);基督教中國信徒月刊臺灣地區發行人。
  榮獲:社會工作金駝獎(1994):臺灣省政府社會處頒發高等教育領導獎(1998):美國華美學術與專業人員協會頒發
  社會工作貢獻獎(1999):國際社會福利協會中華民國總會頒發社會工作人員特殊貢獻獎(2002):內政部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