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節講章:犧牲的愛】


引言:

一、為何犧牲?

1、因為神的愛

  愛在希臘文有許多種,例如「eros」這是男女間情欲 的愛,「philos」是手足和同胞間的友愛,而耶穌所用的 愛是「agape」,這是一種無條件的愛,這愛是觀乎意志 的行為或選擇,是不變的愛。「agape」的愛包括「忍耐 」、「恩慈」、「謙卑」、「尊重」、「無私」、「寬恕 」、「誠實」、「守信」等。所以,愛不是我們對別人的 感覺,而是我們對別人的行為。下面我們來看看耶穌對我 們的愛以怎樣的行動來表示。
  約翰福音15章13節:「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更大的。」
  約翰福音10章11節:「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約翰福音3章16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羅馬書5章7至8節:「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這裡講到神的愛是廣大的,他不但愛義人,他也愛罪人;他不但愛那些認識他的,連那些不認識他,甚至反對他,頂撞他,與他為仇的他都愛,他愛全世界的人,他愛各種不同種族、文化、語言與膚色的人;他愛我也愛你。
  神的愛是犧牲的愛。他愛我們愛到甚至將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都賜給了我們,使他做我們人類的救主,為我們的罪,親自上了十字架,親身擔當我們的罪。
  神的愛是無條件的,也是白白的。只要你肯接受他為你預備的救恩,你的罪就可得赦免,不至於滅亡,還可得著永恆的生命。

2、因為神的義

  羅馬書3章25至26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3、因為人的罪

  為什麼主耶穌會被人釘十字架呢?難道他真的犯了滔 天的大罪,天地都不容他活嗎?不;我相信凡是對耶穌基 督有一點認識的人,不論你是否是基督徒,你都不以為他 是一個這樣的人。相反地,所有認識主耶穌的人都知道他 是偉大的教師,是人類歷史上唯一的完人。既是這樣,他 被釘十字架這件事就更顯得殘酷與費解了。
  彼得前書2章24節告訴我們:「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這裡告訴我們主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兩個重要的事實。一、他不是為他自己的罪而釘十字架,因他從未犯罪。二、他是為了親身擔當我們的罪而釘十字架的。
  羅馬書6章23節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3章 23節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因此凡犯罪 的,都當受刑罰;這是天公地道的事。但是這裡受刑罰的 並不是犯罪者,而是代替別的犯罪的人來受刑。哥林多後 書5章21節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 們在他裡頭,成為神的義」。這裡所指的「那無罪的」就 是主耶穌基督。神叫主耶穌基督,那無罪的,來替我們承 擔我們犯罪所應當受的刑罰。這不但是殘忍,還是不公平 呢!天底下常有不公平的事,但我認為人歷史中所有不公 平的事中,當推這一宗為最不公平了!是的,主耶穌基督 釘十字架的確是一件既殘酷而又不公平的事。
  然而為什麼主耶穌基督要為我們的罪而釘十字架呢? 因為他若不為我們釘十字架,接受罪的刑罰;世上的每一 個罪人都得被定罪而受死的刑罰。因為神是公義的,斷不 能以有罪的為無罪。同時也沒有任何人或是任何辦法可以 救我們脫離罪和罪的刑罰;一來:因為罪的工價極高,二 來:因為沒有人有資格可以救我們。
  話雖這麼說,但主耶穌並沒有這個必要來替我們受刑 罰,也沒有義務來救我們。是的,他本可以不為我們受刑 ,為我們受死,只因為他愛我們,他甘心情願的為我們上 了十字架,親身擔當我們的罪。而且也只有耶穌能拯救我 們,「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並沒有賜下 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這就是十字架的另一面,是 神愛世人的最具體的表現。

二、為誰犧牲?(犧牲的愛是偉大的)

1、為世人犧牲

  希伯來書2章9節:「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約翰一書2章3節:「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耶穌並沒有犯罪,卻是無辜地為我們受死,這種犧牲跟那些犯罪的人的犧牲很不一樣,比如說有一班歹徒去殺人搶劫,其中有一個被逮住了,這個人很講義氣,把所有罪名都扛在自己身上,他願意為了不連累其他同夥而決定「犧牲」自己。

2、為教會犧牲

  使徒行傳20章28節:「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
  以弗所書5章25b:「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所以,教會要為基督作見證。

3、為我們犧牲

  羅馬書5章7至8節:「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大恩不言謝,耶穌這種犧牲是不分物件的和不計回報的。很多時候我們願意為別人「犧牲」是因為有某種報酬或想得到好名聲。但主並不是因為我們做了好事或我們給主有怎樣的報酬,而是完完全全因為主太愛我們了。

三、怎樣犧牲?(犧牲的愛是捨己的)

1、被厭棄

  以賽亞書53章3節:「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當你幫助了別人,而他不但不感謝你,反而厭棄你,正所謂「好心沒好報」,你的感想如何?

2、行苦路(耶路撒冷的苦傷道,共14站)

  以賽亞書53章4至5節:「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當別人對你犧牲的行為不理解,甚至誤解的時候,你還願意為他犧牲嗎?(舉遠志明的見證。)

3、釘十架

  7節「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作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舉電影中英雄人物或好人無辜受刑的情景。對比。)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 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赦免仇敵,你能做到嗎?(舉 孟子的例子。孟子說:「譬如有個人在這裡,他用強行無 理的行為代我,那麼君子必定自我反省,我一定先有不仁 或無禮的地方,否則那橫逆的行為怎麼會加到我身上呢! 假使自己反省並沒有不仁或無禮的地方,而那橫逆的行為 依舊襲來,那麼君子一定再加反省,一定自己待人還有不 忠的地方。假使自己反省並沒有不忠的地方,而那些橫逆 的行為照舊襲來,那只好說:『這確實是個狂妄無知的人 啊!一直這樣的橫行,那和禽獸有什麼分別呢?人對於禽 獸何必計較!』」)

四、犧牲的意義(犧牲的愛是值得的)

  有人說:「愛是盲目的。」為愛可以做任何事,甚至死。但耶穌的犧牲並不是盲目的(無謂的犧牲),而是具有重大價值和意義的。

1、粉碎仇敵的權勢

  希伯來書2章14至15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約翰一書3章8節:「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人類被陷入罪中的直接原因就是魔鬼的引誘,人類的 一切罪行也是魔鬼的引誘所致。耶穌要從罪中把人救出, 就必須勝過魔鬼。經上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 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 為。」(約一3:8)亞當犯罪之後,上帝就預言了基督要 戰勝魔鬼。上帝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 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 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5)魔鬼一直在妄圖勝過耶 穌,他藉著猶大、祭司長、羅馬官府等來設計陷害耶穌, 達到了他傷女人後裔的腳跟的目的。當耶穌被釘上十字架 時,魔鬼以為這就是他的勝利,他借祭司長、文士、長老 、過路的行人,甚至十字架上的強盜的口來譏諷耶穌。但 當耶穌大聲喊出「成了」之時,魔鬼的「頭」被打破了。 在這之後,魔鬼雖然還要像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 吞吃的人,但他最終的結局就是滅亡。使徒約翰作見證說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 和一條大鏈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 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 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 後必須暫時釋放他。」(啟20:1-3)「那迷惑他們的魔 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 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

2、除去我們的罪

  馬太福音26章28節:「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希伯來書1章3節:「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耶穌的受死對信徒最重要的意義就是他洗淨了我們的 罪。我們因從亞當來的罪性而陷入罪的網羅之中。《以弗 所書》描述了人在罪惡中的可憐光景:「你們死在過犯罪 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 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 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 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 ,和別人一樣。」(弗2:1-3)基督的救恩臨到了我們 ,使我們的罪可以得赦免。經上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 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 活。」(彼前2:24)使徒彼得用舊約中獻祭的觀念來向 我們說明基督如何潔淨我們的罪。舊約的祭司替人將祭物 獻給上帝,藉以祭物的血來洗淨人的罪。但舊約的祭司和 祭物都有他的不完全性,只有基督所獻的祭才是完全的, 才具有永遠的功效。經上說:「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 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 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來7:27)「我們憑這 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 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履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 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 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 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9-14) 基督所獻的是自己的寶血,他的寶血能徹底洗清我們一切 的罪。如經上所記:「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 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1:18)「我塗抹了你 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 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賽44:22)而要得到赦 免的途徑就是悔改。經上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 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 的不義。」(約一1:9)

3、成全萬物的復和

  羅馬書5章10至11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以弗所書2章13至16節:「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 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 我們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 ,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 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 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 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因著亞當的犯罪,萬物都遭到咒詛,失去了本有的和 諧。同樣,因著基督的被贖,萬物也要被贖,重新恢復和 諧的關係。因為這是上帝所預定的旨意。經上說:「受造 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 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 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羅8:19-22)萬物被贖也是從耶穌的受死而來。「因為 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 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 、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1:19-20)當然, 萬物的和好已經做成,但尚未實現。真正的復和要到千禧 年時方才完全實現。到那時,「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 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 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 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 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 人、不害物。」(賽11:6-9)

結語:

  人分三六九等,上等的叫英雄,下等的叫小人。很多 所謂的英雄為了成就霸業,犧牲了許多無辜人的生命,所 謂「一將功成萬枯骨」。曹操,曹孟德,中國最著名的一 個政治、軍事家。一代之梟雄。可是因為他的多疑,葬送 了多少人的性命?秦始皇為統一中國而滅六國,漢武帝為 鞏固大一統,而東征西戰等等等等諸如此類,真是多不勝 數。可是仔細想一想,有哪一個,不是踩著血路登上這個 領獎臺來領取這個英雄的美稱的呢?
  而我們的主耶穌貴為萬王之王,卻願意屈尊降卑(腓 立比書2:6-7)為渺小如塵土的世人捨命,正如經上所 記:「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 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 。」這種犧牲的大愛是我們所無法測度的,是何等的長闊 高深!主耶穌以他犧牲的愛擁抱世界,擁抱人類,我們又 應當以怎樣的行動來回應這份千古不變的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