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想请帮助解答一个问题,就是我地农村普遍有人为偶像建庙、塑像以及崇拜偶像等活动,他们所需的经费用强硬的方法向村民摊派,或变相摊派等等。因农村大部分地方信主的人较少,无法抵住,只好忍受了。但有少数地方信主的人较多的,现在在商讨回避方法。但不知如何对待才合神的旨意,为此去信请教。
浙江平阳 苏昌锡
答:宗教信仰自由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的一部分,别人建庙如符合国家法规,我们也无权干涉(但农村许多“滥建寺庙”与法规不符),基督徒已经选择了自己的信仰,就不应当再被强迫参与其它宗教或迷信活动。由于偶像崇拜在农村有深厚的传统和影响,有时也融入民俗的活动。基督徒要用温和诚恳的态度,向有关人员做耐心、多方的说服,除了表明自己的信仰态度外,还可提到国家法律和政策对信仰自由的保护和尊重。要避免发生冲突,如情况严重或有必要的话,可以向当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干部反映,请他们出面解释法规及做说服劝导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这也是他们的职责。
我们基督徒尽管不参与当地其他迷信活动,但可以通过多做社会公益事业来表明自己关爱人群,荣神益人的心意。圣经对这些事的教训说:“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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