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動態
2014 年 6月 -- 甘汝誠

21) 難若登天

難若登天

作者:甘汝誠
申三十11-14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遵行律法怎麽不難?就連立法和學習法律都不容易,否則律師的收費就不會那麽昂貴。在香港,相信沒有那個人曾把所有法律讀一遍。自中古時期以來,猶太學者對本段的解釋提出了兩個疑問:
首先,這裡的「誡命」是指上文(10節)摩西要求以色列人回轉的命令,還是泛指所有的律法?大部份的學者都認為是後者。
其次,「上天渡海」指的又是什麼呢?當然,「上天渡海」只是一種修辭的說法,不是認真的。可是,摩西的律法是他上到山上,耶和華下凡(有說是天使下來)傳遞給他的;所以,要是說這句話是指摩西上山取法也是說得過去的。
換言之,摩西是說:他要走了,再沒有人會為他們到山上去取經,而且也不再有需要。神的心意,要傳給他們的已經傳了,以後就得看他們自己的修為了。
 
以上的解釋都有一缺失,就是最後一節清楚說到:律法不必遠求,因為它就在人的口中、心中;所指的是刻劃在人性中的律法,也就是所謂「人性中的善」。保羅如此解釋:
……他們(猶太人)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羅十2-8)
 
人不單要追求人性的光輝(這是猶太教律法的精髓),否則會和神的義相沖。基督就是神律法的活現,人要因信基督(不必上山渡海)方能真正稱義。
 
 

 
思想:摩西的律法共有613條,光想想也令人覺着可怕。神藉耶利米先知(耶三十一31-34)預言當新約實現的時候,人不必遵循摩西刻在石版上的律法,神的律法是寫在人的心上,所以不需要別人指指點點,聖靈能帶領神的子民行出神的心意,得着真正的救贖。
我們就是新約時代神的子民,不但要努力學習寫在聖經上神的道,更要擴展心中聖靈的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