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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6月 -- 甘汝誠

1) 法官手冊

法官手冊

作者:甘汝誠 
申一5-17
 
 

以下所記的是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曠野向以色列眾人所說的話。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說: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管理你們。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

 
申命記到底是怎樣的一本書,向來都引起不少的討論。猶太人馬索拉本的聖經按照以全卷第一個字命名的傳統,稱它為Devarim;因為希伯文第一節的開頭是「所說的話」。這也是本書第一分段(一1至三22)的題目。
在第5節摩西進一步說明他所要說的話是:「講律法」。不過,「講」這個字,在希伯來文卻是兩個字:ho’eelba’er。第一個字的意思是:「行動開始前先有深思熟慮的決定」;第二個字是:「(如泉水般)清澈」。合起來就是:(當官的應該)清楚而且肯定地執法。換一句話來說,申命記是給作審判官執行律法的指引,也就是一本「法官手冊」。整卷書的精神是法官要按公義判斷(16節)。
要秉公處理案件,談何容易?無論如何,摩西提醒法官聽審如替天行道,要莊重謹慎,並且要昇華至宗教的層面;因為法律是神所賜予的,要視之如對神的敬拜。
 
 

思想:今天的法律也要求市民尊重法庭的制度,視之如神聖莊嚴的事業。當法官的當然有着大大小小的壓力。在香港,有許多法官是基督徒,我們應多為他們禱告,叫他們聽審時能公平公正地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