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亞瑪力人事件簿之一
亞瑪力人事件簿之一
作者:甘汝誠
申二十五17-19
你要記念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怎樣待你。他們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儘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神。所以耶和華你神使你不被四圍一切的仇敵擾亂,在耶和華你神賜你為業的地上得享平安。那時,你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
申二十三至二十六記載了好些以色列人瑣碎的條例,有時我們會為將它們如何歸類而感到困擾。如果細心觀察,可以發現這三章經文可分為三組,在每一組的末段都有一小段以「要記念」為標題的歷史,作為對前列法令的說明。例如在此之前的二十四9是米利暗長大痲瘋;跟着二十四18是在埃及為奴的經驗;這裡,是曠野歷程中與亞瑪力人的爭戰。
相關歷史記載在出十七8-16:
「那時,亞瑪力人來在利非訂,和以色列人爭戰。…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又說:耶和華已經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
我們都很熟諳以色列人如何打敗亞瑪力人的故事,但對為什麼會打起來?又為什麼神會那麼憎恨他們?卻是所知不多。
這裡摩西提供了兩個理由:第一個是亞瑪力人襲擊以色列人行伍中的老弱。直到今天,攻擊無還手能力的敵人仍然為亞拉伯武者所不齒。第二個原因較為特別:「不敬畏神」。
什麼叫做敬畏神(懼怕神)?為什麼這看來難以捉摸的罪名在神眼中卻是那麼重要?希奇地,雖然我們常把這句話掛口邊;但聖經對敬畏神的實質記載並不多,主要是耶和華對外邦人的基本要求(參創二十11;四十二18;出一17;徒十34-35,十七22)。
猶太教有所謂挪亞七律(Seven Laws of Noah),內容是七項即使是不受摩西律法所管的外邦人也應遵循的道德標準。1991年美國國會通過法案將此七律納入學校的道德課程中。這七律的頭一條就是:不可拜偶像。
在耶路撒冷大會上雅各裁定外邦人進入教會(那時還是以猶太人為主)的基本條件是:禁戒偶像、姦淫、勒死的牲畜和血(徒十五19-21),《猶太百科全書》也承認這大概就是羅馬時代外邦人敬畏神的最低標準了。
思想:今天的世代是一個以非基督徒為主導的世界,有哪些地方是神深惡痛絕,而我們有沒有盡基督徒責任為此而大聲疾呼,勸人悔改?我們不要期望他們像亞瑪力人受神咒詛,最終引至民族的覆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