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挽回的愛
作者:梁家麟
哥林多後書二 10-11
2:10 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
2:11 免得撒但趁着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牠的詭計。
哥林多教會有人反對保羅,既質疑他的使徒權威,又拒絕他的教導,甚或可能宣揚與保羅的教訓截然相反的謬說。保羅要求教會處分這個背道者,最初他們沒有這樣做;在保羅寫出一封嚴詞責備的書信,並委託提多將信帶到哥林多以後,他們才被迫屈從。
哥林多信徒是徇保羅的情面才執行這次紀律處分的,他們因此也擔心若所作的懲處不夠嚴厲,或是輕易赦免背道者,便會惹怒保羅,所以懲處必須愈長愈好、愈激烈愈好。保羅要親作解釋,他絕無意圖要將犯事者一棍打死,他們懲處犯事者也不會為保羅帶來任何的快樂,所以懲處必須適可而止;最重要的是,他們不要猜度保羅的個人想法,單純就事論事好了,要是他們認為犯事者已值得給予寬恕,便寬恕他吧,他們寬恕他,保羅便亦寬恕他。
保羅告訴哥林多信徒,他的個人面子不用維護,他的個人損失不用補償;他們不需要狠狠懲治曾公開反對他的人,才讓他一洩心頭之恨。事實上,保羅雖然在真理上絕不妥協,堅持背道者所傳講的道理是錯謬的,教會不能容忍這樣的背道者和他的謬說,必須採取制止行動;但他卻沒有妖魔化任何人,即或背道者衝著他而來,他也沒有將其看為撒但的化身,對方仍是主內的肢體,其屬靈生命還是要緊的。人的屬靈生命遠較個人面子重要,保羅關心的是如何挽回背道者。
事奉者一個常犯的毛病,是將個人的感受和利益夾纏在所服侍的對象裡,以致把關注的焦點由對方轉移到自己身上。明明是對方因故生氣,說了許多非理性的話;我在關心對方的過程中,卻不經意被對方的氣話傷害了;又或是認定對方不肯賣自己的賬,屢勸不聽,因而便生氣對方的生氣,甚或產生被辜負被枉屈的感覺。太過注意個人形象和尊嚴的人,是不適合做關懷者(care-giver)的,遑論成為愛者(lover)了。
思想:
學習以人為本,關懷別人的想法和感受,專注別人的福祉,卻不要夾纏太多自己的感受和利益在其中。這樣,我們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愛者,全心全意地扶助人認識主、生命成長;並且願意為別人的成長而付出自己的時間、精神等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