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惡言惡語
惡言惡語
作者:甘汝誠
申二十四8-9
在大痲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當記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要了解摩西對以色列人生活的告誡:「要遠避諸惡」(申二十三9),除了可以從場景入手外,也可以從文字入手。「諸惡」就是所有惡事(見新譯本),原文作kol davar ra。Davar這個字,可以解作「事」,也可以解作「話」。即使稍懂原文的人一定明白我的意思,因為申命記一名(devarim)就是取自一1「(摩西)所說的話」。故此,「要遠避一切惡事」就是「要遠避一切惡言」,猶太教經典著作米特拉斯(Midrash Sifri)說得直接了當:davar ra (evil-thing) 就是lashon ra (evil-tongue)。
猶太的聖賢引用申二十四8-9的小插話作為支持: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曾批評他娶古實(今埃俄塞比亞)女子為妻,結果被神斥罵且罰她患上了七天的大痳瘋(民十二1-15),正所謂「衰多口」。按照以色列人的宗教法,即使病者並沒有牽涉到道德的問題,一旦患上大痲瘋就被視作不潔淨(利十三)。惡言導致惡事,davar ra就是lashon ra,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猶太人視「惡言」(lashon ra)為無比大惡;那末,什麼是惡言?以下是聖經教導我們不可說的話:
1. 閒言閒語。對別人反面的批評,不要說也不要聽,否則等同搬弄是非。利二十五16:「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原文作流他的血)。」搬弄是非往往導致他人的傷亡。
2. 作假見證。閒言可能出於無心,但毀謗卻是故意利用虛假的事實導致他人受損,是十誡之一。同樣,如果知道事實的真相而不肯站起來作證的,與作假見證無異。
3. 污言穢語。那怕只是令人感到尷尬的花名。「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四29)
4. 咒駡上帝(或者否認神的名)。利二十9:「凡咒駡父母的,總要治死他…」更何況是咒罵上帝。猶太人有三樣寧死不從的事:強姦、殺人和否認神的名;當然也不可以用神的名發誓賭咒(太五33-37)。
5. 泄露機密。
簡而言之,「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十19)
思想:這是一個說話的年代。求主教我們謹慎自己的言語,不要多講廢話,學習常說鼓勵別人的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