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愛的妥協
作者:梁家麟
哥林多後書 五 13-15
5:13 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
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5:15 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保羅談到他在上帝面前和在哥林多信徒面前的不同態度。這是建基在11至12節的前題下而有的應用(有gar作連接詞)。
顛狂(existemi)一詞的準確含義我們不清楚,因為這個詞只出現過一次;大概是指著信仰的異常狀態,諸如在十二2~5所說的三重天經驗。無論如何,保羅的整個意思很清楚:他在上帝跟前是徹底顯明的,上帝了解他的一切;他只管做回自己,不用小心翼翼,步步為營,不用擔心所言所行惹起誤會,甚或絆倒了上帝。但對哥林多信徒則不然,他在他們中間不是全然顯明的,所以必須耐心介紹自己,說明所言所行的動機和目的,好讓他們明白。他自己雖然是信心牢固的,卻得提防絆倒信心軟弱的。保羅在上帝面前是自由的人,主的靈在哪裡,那裡便有自由(三17);但為了哥林多信徒的緣故,他甘願約束自己,成為不自由的人。
基督徒必須學習為別人的緣故,放棄自己的自由和權利。明明是沒有錯誤的事,明明是理當應得的權利,為了照顧別人信心的軟弱,為了不想傷害個人和教會,也得暫時放下不做。就算是給人委屈了,給人佔便宜了,為大局著想,也得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十二19)。千萬不要有寧為玉碎、不作瓦全的想法,不要撕破臉皮不顧一切。我很抗拒一些斤斤計較個人權益、寸步不讓的人,我不相信他們能夠成為好的基督徒。基督徒得學習讓步和棄權的功課。
我不喜歡太多說話,滔滔不絕,囉哩囉唆;我尤其討厭為自己的行為作這樣那樣的解釋。不過,我這種不喜歡解釋的性格,常常在事奉裡帶來一些麻煩,譬如招致別人的誤解。最初我總是我行我素,不理會別人的感受,宣稱只要問心無愧便足夠了;但後來發現,三言兩語的解釋,便可掃除許多誤會,減少日後事奉的許多困難,為甚麼要堅持原則,不肯解釋呢?於是便強迫自己耐著性子,做自覺是婆婆媽媽的解說。我仍舊不喜歡做解釋,不過我會做的。
我們之所以能對人讓步妥協,乃是因著耶穌基督的緣故,祂一方面改變了我們的生命目標,另方面又成了我們讓步和妥協的最佳榜樣: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思想:
基督為愛我們的緣故,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好成全我們的生命;我們這些被祂拯救更新、賜予新生命的人,也得學習不為自己活、乃為主活的生活。「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激勵」這裡有催促、引導和強制的意思。基督的愛成了我們內在生命的一個重要動力,行事為人的動機。基督的愛是我們說話和行事的根本原因。為甚麼我這樣做?因為基督的愛。為甚麼我不那樣做?因為基督的愛。
我們期待保羅的教導是為他人而活,但保羅只說了為主而活,為他人而活是隱含在為主而活裡面的。他要把他的教導集中在基督論之上。為他人而活,不是甚麼自我犧牲,而僅是活出基督罷了。
棄權和讓步是事奉者兩個不可或缺的心態和行動。你在這兩方面的學習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