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絆倒他們
2014-07-13
 

恐怕絆倒他們

經文【太17:24-27】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梁莊儀姊妹

今天讓我們研讀太17:24-27耶穌另一個神蹟,耶穌大多施行神蹟來解決人家的困難,然而這神蹟卻是個例外,祂為了自己,讓彼得和祂有錢銀交稅。

迦百農是耶穌在加利利一帶傳道的基地,祂住在迦百農,領門徒四處傳福音。今次他們到了迦百農,已過了交丁稅的時候,有人質問門徒耶穌可會繳納丁稅。丁稅又名聖殿稅,用以維持聖殿的開支,廿歲以上的猶太人都得繳付。當彼得進了屋,耶穌問彼得,究竟君王向誰徵收稅項呢?昔日君王征服了土地,成了一國之君後,自會向百姓徵收稅項,不會向家人徵稅。耶穌既是神的兒子,照理也不用交稅,但祂為了不致成為別人的絆腳石,便吩咐彼得往海邊釣魚,開了魚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作他倆的稅銀。祂是神的兒子,祂是神,祂本不用交稅,卻施行神蹟,來證明祂的身份,同時幫助那些質疑祂的人,不致令他們跌倒。

耶穌藉著這神蹟教導彼得、門徒兩項重要的功課,其一是教導我們基本的、重要的待人之道,其二是教導我們如何在地上作個良好的公民。

(一)相處之道

近代的教育著重訓練,教導學生工作和處事的技巧,並提升他們的智力商數;以為只要智商高、能力高,培訓他們成為技術精湛的工程師,醫術高明的醫生,學識高深,著作等身的學者便是成功。至於學生的品格或如何與人相處,只在幼稚園裡學習基本做人的道理,愈來愈少小學中學大學教導這些。今天父母也承認他們不曉得教導子女,只管拼命補習,提升他們學校的成績,只知在社會掙錢,這樣便是成功,其實這是錯誤的看法。

哈佛教授Howard Gardner研究優質的工作,如何能獲取成功,結論是道德主宰事業,事業成功不在於智力商數,這只是次要的因素。此外高爾文亦指出情緒商數乃是事業成功的基本因素。華人社會老早已有定論,教育應注重品格的陶冶,中國人所言成功之道,三分做事,七分做人。今天西方學者也指出立業先要立德,不先立德,必招致事業失敗。

耶穌訓練門徒與神的關係,與人的關係,祂很少教導他們事奉的技巧、查經的方法或是教會增長的秘訣。祂帶領他們一邊工作,一邊教導他們如何建立與神與人的關係,這才是最需要的。

在這神蹟裡,耶穌教導門徒好好做人。祂是神的兒子,列邦列國都是祂的,現在政府要向祂徵稅,原則上祂不用繳納,但人們不曉得祂是誰,若祂不納稅,或會引起誤會,而且當時丁稅確有爭議,已有人不願繳交,若耶穌不交稅,人們或會群起學效祂,祂為免人們誤以為祂反對聖殿的制度,反抗政權,不守政府規則,所以祂交稅。耶穌恐怕絆倒他們,成為別人的絆腳石,這是做人重要的道理,無論我們說甚麼話,做甚麼事,也要想想這句話、這事情可會令人傷心難過,令人離開神,這是我們做人最基本的考慮。

在今天混亂的社會裡,家庭日夜爭鬧,沒有想及對方的感受,喜歡怎樣就怎樣,說話尖酸刻薄,令人傷心。教會理應和諧合一,可是會議上人們只顧嘈嘈吵吵。教會不是由你我來決策,而是天父掌權,耶穌才是教會的主,真正主持會議的是耶穌,我們豈可爭論不休,失去見證呢?因我們不明白神的心意,以致產生不同看法,互相衝突。耶穌是會議的主,只要大家明白祂的旨意,我們便會合一。

馬克吐溫在良好的基督教家庭長大,但他最終不肯信耶穌,是因為他自小聽牧師講道,牧師以聖經來支持黑人奴隸買賣。在教會裡他聽到教會領袖講屬靈的話,但當他們離開了教會後,竟粗言穢語,令他傷心難過。自小他看見教會長老跟其他人一樣買賣虐待奴隸,令他反感,他又豈能依附這宗教呢?我們講的話,做的事情可會令人反感,甚至叫人離開神,絆倒別人呢?

耶穌不叫人跌倒,祂放棄自己的權利,祂本是神的兒子,不用交稅是祂的權利,為了不令人絆倒,祂甘願放棄自己的權利。今天西方社會墮胎猖獗,贊成墮胎的人以為胎兒只是身上多了一塊肉,喜觀割掉就割掉,乃因人覺得自己有這樣的權利。耶穌教導我們要跟人相處得好,就要懂得棄權。祂的教訓影響了保羅。當時信徒問保羅他們可否進食曾拜偶像的食物,人們到廟宇拜祭,把祭肉給了祭司,祭司在市場出售那些祭肉,在市場上買來的就是這些肉。而且每個家庭總會有偶像,肉類也會先拜過偶像。此外他們也在廟宇舉行飲宴,基督徒應否參與這類社交活動呢?保羅說在知識的層面論,偶像只是木頭,我們大可吃拜過偶像的肉,但有人恐怕吃了就不能討神喜悅,這樣我們當以愛心先行,為了不叫人跌倒,放下自己的權益,遷就那些良心軟弱的信徒,我們就不吃了。

再者信徒應捐錢來支持傳道人的生活,然而保羅放下這個權利,因他恐怕要了他們的奉獻,令他們誤以為他以福音來賺錢,他便作工賺取生活所需。有一美國人在公路上超速駕駛,警察要求他停車,原來他是外交人員,享有外交豁免權,不用遵守交通規則。警察雖然無權拘捕他,但駕駛者仍須留意別人的安全,他有這樣的權利,不等於可以傷害別人。當我們的權利令人受損,惹來誤會,甚或叫人離開神,我們便應放下權利。

在這爭取個人權益的世代,寧可作個棄權的基督徒,免致絆倒他人。我們不要作別人的絆腳石,倒要成為踏腳石,幫助別人提升生命。如以斯帖,她本族人有被滅族的危險,而她貴為皇后,在皇宮甚是安全,但她願意放棄皇后的權利,冒生命危險,求見國君處理這事,她作了這事,成了她國家民族的踏腳石。約瑟被賣到外邦人中間,後來擔任宰相,荒年時讓本族人得以吃飽,成為他家人免於飢餓的踏腳石。

另外我們也要成為房角石,耶穌說祂是房角石,房角石是建造房子的標準,令房子建得整齊。當我們與人相處時,可會成了眾人的標準,自己所作的,別人也會學效模仿?求主教導我們與人相處,成為別人的踏腳石及房角石。

(二)良好公民之道

在這神蹟裡,耶穌說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祂是神的兒子,天國是祂的,列邦列國都屬乎神,祂到世間來,卻願意遵守羅馬政權一切的法例,作個守法的公民。耶穌一直都是個順從的人,祂十二歲往聖殿去,在家裡又順從父母。工作前,先吩咐施浸約翰為祂施浸,令約翰大為驚訝。浸禮乃為罪人而設,耶穌是神的兒子,不應該接受水禮,然而耶穌為要盡諸般的義,祂遵守當時一切的法例。甚至富爭議的丁稅,耶穌本應不需要繳納,但祂也交了。後來耶穌無理被捕,無理受審,六次審訊都在晚上進行,全屬違法,人們沒有足夠證據加以指控,卻定了耶穌的罪。門徒看見耶穌被捕,彼得拿出刀來,削了大祭司僕人的耳朵,耶穌卻吩咐他收刀入鞘,還醫好僕人。祂大可從天上打發十二營多的天使來保護祂,但祂沒有這樣行,祂尊重當時的法律,是個守法的公民。

雖然耶穌順服政權,卻沒有忽視在上掌權者的錯失及他們處事執法上的不公平。當日耶穌曾嚴厲地指責文士、法利賽人、希律王及祭司(參馬太福音第23章),指他們能講不能行,故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至於在上掌權者,無論如何,神賜他們位份,人不得不尊重他們。保羅有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違抗掌權的乃是違抗神。「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前2:13)不論是政府的制度、家庭的制度、工作制度,總要順服,「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彼前2:18)「乖僻」是指那些不行公義,不公平的在上掌權者也要順服,以免被人誤以為基督徒叛國。

究其實,基督徒可否進行公民抗命?聖經也談及公民抗命,在下列三種嚴重的情況,基督徒不可以順服政權:1.政府殘害無辜時,如法老要求收生婆殺害剛出生的希伯來男丁,收生婆公民抗命,神賜福給她們。2.政府禁止基督徒敬拜神時,我們不可以順從,如但以理三個朋友不肯敬拜金像,當君王要求但以理三十日內禁止向神禱告,這涉及敬拜真神的問題,但以理不予遵守。3.政府禁止基督徒傳福音時,初期教會彼得被禁止傳福音,但他說在這些事情順從神不順人是應當的。對基督徒而言,當遇上這三種極端的情況,公民抗命是可行的。然而我們就公民抗命,尚需考慮其他因素,容我於八月三日講座中詳加分析。

耶穌說我們活在兩個國度裡,其一是神的國度,另一是人間政府的國度,我們對兩個國度都有當付的責任。耶穌說過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耶穌問銀幣上的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回答是該撒的。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按著祂的形象造人,屬神的人有神的形象,最終極應效忠於神,在任何政權下過活,我們終極效忠的對象不是那政權而是神。故此無人可禁止我們敬拜神,禁止我們傳福音,生命的主權操在神手,沒有任何政權可以濫殺無辜,這都是聖經清楚的教導。

此外政教應獨立及分離,浸信會堅守這些原則。政府和教會是友善和好,彼此獨立。教會需依靠政府,當遇上大火、被劫時,政府需提供協助支援。但教會不會干預政府的施政,政府也不干預教會的行政,教會應向政府宣告有關社會民生問題的神的啟示。教會主要基本的工作是傳福音及栽培信徒,可以教會的名義來參與社會服務工作,如醫療辦學等。至於社會行動,如遊行示威,投票選舉,信徒應以個人的名義在教會以外來參加,這是信徒個人作為地上國度的公民應有的責任,教會不應以教會名義參與此等社會行動。

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因著越戰及民生問題,許多教會牧師帶領信徒參與遊行示威,反對政府的行動。當教會只顧參與社會行動,結果在1965-1975年十年間,教會損失嚴重,如聯合長老宗損失了三十七萬五千會友,United Church of Christ則流失了二十五萬會友。今天,讓這成為香港眾教會的鑒戒,不是說我們不參與社會行動,而是應由信徒以個人名義參與。在這神蹟裡,耶穌清楚教導我們如何做人,如何做個好公民,就讓我們效法主基督,在這世代裡,做得合宜,榮耀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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