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賢妻 (一)
【經文 箴 31:10-12】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孫 茜姊妹
今天我們思想箴言三十一章作為整卷箴言的結束,到底有什麼樣的意義?眾所週知,箴言是一本教人生活法則的書卷;也可說是舊約時代用來訓練宮廷裡的王孫貴胄,教導他們掌權、治國的寶典。相信對今天的掌權者以及所有想在社會上取得成功以及活在當下,欲榮耀神的人同樣受用。箴言31:1-9節講到利慕伊勒王的母親教導他成為一代賢王,首先要著重建立品格道德上的操守;31:10-31節則以詩歌的形式描繪出一個理想妻子應有的美德,而這些美德同時也是所有屬神、在世上有見證的人應該追求的。一個賢慧理想的妻子能夠建立美好健康的家庭,而健康的家庭又能替其成員陶鑄出美好的品格,二者是相輔相成的。所以這兩段經文成了整卷箴言書最好的總結,給我們帶出一個很重要的提醒,那就是一個國家的安定繁榮有賴這兩方面的因素。國家的興衰不是靠建立一支強大的軍隊、穩健的財政,雖然這些因素不容忽視,但國之興亡更與家庭制度有直接關係。這是在上掌權者常忽略的關鍵因素。上個世紀一本研究家庭與文明關係的書籍(Carle Zimmerman的《家庭與文明》)指出:文明的衰落就是家庭制度的衰落,什麼時候家庭制度崩潰,整個社會也會隨之而崩潰。一個文明的失落,是由家庭、婚姻制度的黯淡開始?婚姻失去神聖不可侵犯的地位,離婚破壞無數家庭;女權運動興盛也是社會瓦解的另一元素,不是說婦女爭取應有的權益有錯,但過分的強調婦權會驅使離婚率不斷上昇。瓦解中的社會令人注視到父母失去了權威,青少年犯罪、性行為、反叛極之普遍;許多父母不肯承擔家庭責任、婚外情充斥,這些也都是現今文明社會普遍看到的現象。希望掌權者明白維繫社會的穩定要靠牢固的婚姻和家庭關係。
一個賢慧的妻子,是建立美好家庭,使之成為社會支柱和根基的要素,我們從箴言31:10-12節經文中,可以看到一位賢妻三個方面所應具備的特質。
(一) 英勇超卓 (10節)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呢?」,才德不僅可以理解為言行超卓、品格尊貴,更從聖經原文,最貼切的翻譯得到一個英勇的意思。換言之,一個賢慧的妻子首先要有道德勇氣,在人生戰場上、婚姻家庭戰場上,在在表現出凱旋而歸,英勇將領值得歌頌的風範。另一方面,她也是個勇於突破傳統,衝破傳統妻子、女性的形象,就是說不再側重外在美,只作男士的花瓶、丈夫的附屬品,又或像中國古代傳統溫柔體貼、柔弱的女性般,奉行「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迂腐思想。反觀現代,婦女心目中的理想乃追求成為行政型的女強人,但英勇賢慧的妻子,卻能突破這種時代崇尚的形象,追求迎合神的心意,按聖經的真理做一個賢妻良母。在艱難的婚姻適應上,在繁重的家務上克服困難,在幫助丈夫的事業上都有勇氣打勝仗,兼且能夠關心鄰舍、服務社群。這樣一個全面理想的賢妻,在今天的時代確實不容易找到,因為時下人們慣於分工合作,有的人婚後只單一地要求成為事業型、家庭型或社交型,有的索性不結婚,即使結了婚也不欲生育兒女,怕承擔太多的艱難。所以我們看到要成為一個全面性理想的賢妻,這個標準太高了,實在不易做到。
不錯,有時神要我們追求的境界標準設得很高,是為了幫助我們在這樣的張力裏,明知我們做不到但努力不懈朝著這個標準進發,才會有進步。首先,這樣理想的賢妻是否存在?第10節問,這樣的婦人「誰能得呢?」什麼樣的男人可以得到理想的妻子呢?相信賢妻不是假設的,但確是不容易找到,也取決於你擇偶的途徑是什麼?聖經箴言19:14節告訴我們:「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惟有賢慧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賢妻不是你有錢、有本事、生得英俊就可以得到的,是要祈求神賜給你的。想得到理想的妻子條件之二就是你自己要成為一個理想的丈夫,不能因為自己不夠好,所以想找一個賢妻幫助自己;追求學習成為一個理想的丈夫,神定會將一個適合你的配偶賜給你。賢妻「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是神所賜的無價之寶,不是你用智慧能力、錢財地位可以換取得到的,相反許多有財有勢的人婚姻沒有幸福。理想的配偶不是靠自己的財富、才幹得到的,是靠神的恩典賜下。然而有人得了懵然不知,連自己也不知道神已將理想的配偶賜給了他,這是因為他不懂得欣賞,不懂得感恩。正如馬丁路德所說:「神賜給人最大的禮物就是得一個虔誠而親切的配偶,她敬畏神,愛家並使同她一起生活的人都有安全感。」這就是一個理想的太太,一個理想的丈夫會為神所賜的理想的太太而衷心感恩,像馬丁路德一樣。
(二) 忠實可靠 (11節)
要成為理想的賢妻第二特點在於忠誠可靠。她首先對神忠心、對神真實;對神所設立的婚姻制度及婚約能忠心、堅持到底,這樣她才開始可成為一個理想的、丈夫能夠依靠的賢妻,然後她要經過一段漫長的道路,去建立自己成為一個忠實可靠的佳偶。我們認為這個人忠實可靠是因為我們認識他,對一個人認識愈深愈知道他可靠。但今天人們對待婚姻的態度不一樣,以為一見鍾情,有了觸電的感覺就結婚,豈料結婚之後才發現對方問題多多,閃電結婚然後又閃電離婚。應當首先認定婚姻是神所設立的一生之久的約定才結婚,充分了解這個人才和他結婚,婚前了解的一面還不夠,婚後的了解才重要,需要長時間的磨合,始能彼此適應。所以忠實可靠是要經過長期建立起來的,也需要勇氣,對婚姻委身才能廝守終身的。
一個裏外都能兼顧、全面周到的妻子,她丈夫是否就什麼也不用動手呢?絕對不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聖經教導我們夫妻要竭力保守合而為一的心,彼此順服,無論家裏的事情、生意上的事情、社交活動、教會的事奉丈夫太太都有份。當二人成為一體,互相依靠,人生道路的戰場上,彼此並肩作戰,經歷幾許的艱辛,兩夫婦互相適應,付出多大的勇氣教養兒女。當事業有成、兒女成才,家庭溫馨幸福,回顧這一切一切,都是他們人生的戰利品。
忠誠可靠的太太使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這裡的「利益」原先就是「戰利品」,因為他知道最了解、最能幫到自己的是神所賜的配偶。霍桑之所以成功全靠他有一個獨具慧眼的太太,年輕時他喜歡寫作但不以為然,當他失去海關的工作時,太太反而開心地拿出平時節省積蓄下來的錢,鼓勵他不用為生活憂慮而去專心寫作,終於激勵他成為西方頂尖的文學家。
(三) 無私真愛 (12節)
一個理想的賢妻第三方面的特質正如12節經文所講,有無私的真愛。「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經文明說婚姻是一生之久的,只有死亡才能將夫婦二人分開。婚姻是在神面前彼此之間所立的約。凡接受這個真理的人不能隨便進入婚姻的關係,正因為要維持婚姻一生之久,就不能隨便,在今天來說,委身於神;委身於婚姻和家庭,都需要勇氣。尤其是在今天的社會、文化環境中,很難將婚姻維持一生之久,我們看到法律寬鬆使離婚越來越容易,社會工作者恐怕產生更多的家庭暴力,在處理家庭問題時大多主張離婚。此外,我們身處一個即棄的時代,許多的用品都是一次性、即棄的,做生意的希望你不斷更新手上的東西,過時的可以換最新款的。許多人對待婚姻也是如此,缺乏發自心底、委身的愛,一旦遇到問題,不是尋求修復,而是輕易放棄。
婚姻是一生之久,這種無私的愛是從神而來的愛,它和社會上許多人追求的浪漫愛情不同,浪漫的愛只是一時的激情,不可以維持一生之久;日久生情,也會日久失情。還未結婚,看到對方什麼都好,都是美麗的;結了婚有了爭吵,任何的好處都消失在怒氣之中了。唯有從神而來的那種愛,才是一種立約,一種立志要常常將最好的給予對方,一生令對方有益無損,這種真正從神而來的愛才能維持婚姻一生之久,一生無私地去維持婚姻,這需要神的恩典,神的保守。有人說,要結婚結得好,首先要離婚。沒錯,跟那個自私自利的我來離婚,因為這自私自利的我常常在我裏面,不同它離婚就很難去愛你的配偶。結婚若只是想著要找一個強過自己的人來照顧自己、幫助自己,這是自私錯誤的想法,是婚姻失敗的開始。
婚姻是放下自我,願意常常將最好的給對方,這樣的立志需要付諸行動,沒有行動的愛是假的,激情過後我們會忘記。真正的愛是有行動的,好像我們的主因為愛我們,有行動地來到世上;有行動地到處尋找及幫助有需要的人;甚至最終為我們痛苦地死在十字架上。當主耶穌曾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祂不是只停留在彼得的回答上,而是吩咐彼得:「牧養我的羊」,去做祂要他做的事。
有個妻子嫁給一個理想中的丈夫,但婚後繁瑣的家務,機械式的生活,加上又得不到丈夫、孩子的欣賞並尊重,於是離家出走到一個很遠的地方,初時打電話回家,任憑丈夫孩子怎樣的哀求也無動於衷,不肯回家,至終她丈夫打聽到她住的地方,出現在她面前,她才感覺到丈夫是真正的愛她、需要她的。雖然這見證並不造就人,但叫我們知道真正的愛是要有行動表達的,不是口頭、表面上的敷衍塞責。
求主給我們有這種無私的真愛;立志立約,有行動的愛,對我們的神有這樣的表達,對我們周圍的人、對我們的配偶有這樣的真愛,這愛是今天這個時代要建立一個美滿,能夠陶鑄改變時代的人和家庭所迫切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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