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向終末的審判
經文【彼前4:12-19】
講員:黃榮基傳道 記錄:周婉玲姊妹
今天跟大家分享「審判」這個題目,彼得前書曾幾次說到末後審判的事情。這卷書不斷提醒信徒雖身處不大友善之地,因信仰而受到逼迫和惡意對待,身邊的人或不甚理解,要經常吃虧、失去機會,甚至被社會排斥、譏笑,但教導信徒仍要持守信仰;此書不是要處理人生所有的苦難,卻是聚焦在因信仰而受苦。當中因信仰吃虧、被排斥,走一條比他人吃力的路,卻勸勉我們要甘心因行善受苦,耶穌也是行善受苦,作了我們的榜樣,這些苦難非耶穌應該承受,因祂是無罪的,但祂甘心樂意順服神,釘在十字架上,勝過邪惡和死亡,因此我們跟隨主的腳蹤行是非常有意義的(彼前3:17)。彼得總結整個因行善受苦的重點,建議我們將眼光放遠,不單因耶穌作榜樣和十架的緣故,還告訴我們有一個終末的審判,提醒每個人最後的審判必定來臨,但此審判如何幫助和教導我們呢?這是我們要集中思想的課題。
1.彼得前書的審判 (彼前4:17-18)
彼得在這裏提及的審判,是主耶穌再來時作出的審判,乃整卷聖經所教導的,如:舊約先知書提到耶和華的日子,是審判的大日;新約福音書形容是世界的末了(和修版稱為世代的終結);保羅稱之為基督的日子或主的日子。從新約角度知道耶穌基督第二次回到人間,雖然我們不清楚所有細節,但有些地方我們必須留意:主再來之時,死人要復活,耶穌作為審判者為所有人作出最終的審判,天地都要更新,神就永恆地與屬祂的人同在,不屬主的就永遠陷於地獄裡,當彼得寫彼得前書時,思想着這一幅末後耶穌再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圖畫。
彼得前書有多處地方描繪出這幅審判的圖畫(如:1:17;2:23;4:5等),以下幾點我們必須注意的:(1)無論信主不信主,甚至已死的人都要在主面前審判並要交賬(4:5);(2)這位審判主是按我們的所作所為定斷(1:17);(3)這位審判主是不偏待人(1:17),是公義、公正(2:23)、不會出錯的,不像人間的制度有寃獄;(4)既然審判將臨,我們應存敬畏的心好好過每一天,預備交賬的日子(1:17)。正因將來我們面臨一個重要的考試,大家可有預備呢?正如耶穌在福音書裡對門徒的勸戒,當末日將臨之時,耶穌用很多比喻教導門徒如何儆醒預備。十個童女的比喻就是提醒大家當主再來之時,沒人知曉,沒法預計,只能常作準備,不要像五個童女油盡燈滅,其結局就是在門外哀哭切齒。今日彼得曉諭我們要思想如何面對將來的審判,其意義是甚麼呢?如何迎向終末來臨之審判呢?
今年年初一則新聞報道被判無期徒刑的美國人 Ricky Jackson 於2014年11月獲釋,39年的寃獄得以平反,沉寃得雪。話說1975年有個美國人被劫殺,伏屍於雜貨店門前,當時一名12歲的小孩作證,聲稱目擊Jackson與另外兩人親手殺人,於是3人被判入獄,甚至一度判處死刑;直到2013年,證人良心發現,出庭推翻證供,原來當時警方要脅他撒謊,其實他從沒到過現場,也沒目睹案發經過。Jackson對記者說沒有惱恨對方,只希望他有美好的人生,因他推翻證供必須付上很大的勇氣,才能承認自己說謊,彼此都背負了39年的重擔。Jackson自知清白,所以把自己看作普通人向前奮鬥。法律有很多漏洞,叫人含冤莫白,公義不能伸張,基督徒也受盡痛苦,被人誣告、譏笑、失去機會、有所虧欠,皆不能避免。法庭未了解事情的真相與證據,證人都可能有所偏差,最重要的是法律制度不能看透人的內心和動機,人類的公正仍是片面、有局限。在極權國家寃案更甚,教人氣忿!到底主的公義審判何時臨到呢?
2.審判的一面:公正與安慰(彼前4:13-14)
有位基督徒法官說將來的最後審判是他今天繼續工作的動力,即使他如何愚蠢,他知道將會有一個公正的審判臨到人間,可能自己錯判,但主的審判定奪絕不出錯,叫人放心!人生還有一場完全信任、完美的審判,由主基督主持,祂知道事實的全部,不會有所偏差;祂看透人的內心與動機,其審判是全然公正。在神面前含冤受屈的都會受到公正的看待,得到真正的安慰,因此最後的審判無論從舊約到新約都有兩面:一面是神帶來公義的審判,另一面是給含冤者帶來真正安慰。
彼前4:12-14提醒信徒將會受苦,火煉的試驗臨到時不要稀奇,更要歡喜地迎接,並教導我們喜樂並非壓抑所有情感、喜惡,面對傷心難過時仍強作歡顏,叫自己不要傷心,不要發怒,甚至責備自己不夠屬靈,應該正視感受。當我們含冤受屈、受到不公平對待,可以禱告交託神,讓神帶領,或許需要時間慢慢轉化,將痛苦的焦點帶到神面前。這短暫的苦難經歷可能是神叫我們學習成長,可視之為生命的試煉。另一方面,對痛苦經歷的轉化原於將來的審判,也是榮耀的來臨。
彼前1:7提到我們受苦羞辱之時,正是神把事情轉化為榮耀尊貴,正因這場全然公正的審判,把含冤莫白的事情扭轉,由主為我們主持公道。基督徒面對苦楚,深信神是全然公正,不要自怨自艾,不要咒詛黑暗,但相信神的公義會真正臨到。聖經裡使徒年代都有很多寃獄,如七位執事之一的司提反是聖靈充滿的信徒,但受盡苦楚,在猶太人面前講道時涉及他們不悅之事,就被石頭打死,他是使徒行傳中第一位殉道者。他是含冤的,但心裡可有懷恨呢?徒7記載司提反被猶太人用石頭擊打時,卻呼求主耶穌接收他的靈魂,又跪下大聲喊叫不要將罪歸予他們,說了這話,就睡了。司提反沒有公正的審訊,是含冤莫白地犧牲,最終仍仰望神將整個生命全然交上,縱使要死也毫無怨言,相信神會作最公平的審判,更為逼迫他的人禱告。可有人得罪你?你有沒有咒詛他人?期望將來的審判臨到那人身上嗎?我們應以司提反為榜樣!神希望我們坦然面對,不是心中懷怒;應心中擁有美善,知道自己並非審判者或法官,安然將責任交予主基督判決。現今有些網上公審,台灣粉塵爆炸案,香港有位知名人士到台灣探望和安慰受害者家屬,竟被指責缺乏智慧,後來人們知道他是獲受害者家屬的邀請來台灣的,那些妄語頓時消聲匿跡。說話太快會傷害他人,神會給予我們一個最公平的審判,對任何事情我們都慢一點,安靜下來交給神處理,最後的審判對屬主的人是最公正、最好的安慰。
3.審判的另一面:警告與懲罰(彼前4:17-18)
《從天堂回來的男孩》一書敍述2004年,6歲的Alex經歷嚴重車禍,自言昏迷期間到過天堂遊歷。近兩年他受良心責備,於是寫了一封公開信剖白自己從沒有死去,也沒到過天堂,當時他以為撒謊必定受人注目。現在他還叫人多讀聖經,因為聖經是真理的來源,由人撰寫的讀物都不一定可靠。自2015年這事給揭發後,出版社將那本書下架銷毀,因內容不真實。同樣神將我們內心的虛假、敗壞都表露無遺,如被光照射。
審判另一面是帶來警戒和懲罰,最後的審判刺破一切黑暗(林後5:10)。彼前4:15,17-18嚴重告誡我們不可因惡受苦,若因善受苦是值得鼓勵的,但不可行惡。信徒當中可受掙扎、逼迫而變節?可會因信仰帶來衝擊而放棄?可會與世俗的價值觀有異,帶來不便而選擇捷徑?當我們不能忍受朋輩和親友非議,可會選擇放棄信仰?感到作基督徒帶來種種麻煩時,不經不覺就隨流失去。以為沒有人知道,背地裡就作神不喜悅之事。基督徒的生命可有掙扎、試探呢?公然脫離基督信仰不多,但可能很多表面掛着基督徒的身份,卻是一個隱藏的信徒。信主年日漸久,但整個生命絲毫沒有更新,沒有為主而活的動力,生命停滯不前,依然故我,陋習不改,或許每週崇拜是生命一個活動、一個點綴,只為心安理得的宗教責任,其實生命卻已經與主脫離關係。若生命落得如斯光景,耶穌氣憤地嚴厲責備說從不認識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7)!我們的信仰要求遵行天父的旨意,遵從主的標記是生命應不斷更新,應越來越像基督。因此大家對教會的活動與事奉,也要自我檢視生命可有更新,與神可有更多的經歷,只是營營役役非神所喜悅。
彼前4:17-18提到審判從神的家起首,並非恐嚇、咒詛未信主的人,乃提醒信主的人,審判是從信徒開始。舊約時代同樣警告那些作領袖的會被神先行審判,瑪3告訴我們在聖殿事奉的利未人,神也沒有放過他們。我們這班信徒是君尊的祭司,是神所揀選的,在神面前都有一份責任:要先把自己做好。「若是義人僅僅得救」(彼前4:18),意思並非神的救贖有限制,而是代表我們的信仰需要付上代價,不是單靠言語。有些人常將信心、行為混為一談,以為因信稱義,是按信心受審判;我們當然是因信稱義,但也按我們的行為作末日的審判。萊特說最後的審判是根據我們所行的證據,而非口裡所說的,更反問我們的信仰證據何在,並非口裡相信就足夠,更要活出生命來證明;生命是建立在基督的信靠上,我們可有行為反映生命呢?保羅從沒躲懶,他冒死傳福音,堅定地為主受苦,今天我們的屬靈光景如何?再一次檢視生命,我們能否向主交賬?假如今天主再來施行審判,我們可交多少功課呢?成績表會是如何呢?在我們的觀念中,審判可能遙不可及,可是各位要常盼主再來,要為生命交賬,要積極為主作工,對付自己的罪。我們的生命中可有一些罪纏繞我們嗎?是否不冷不熱呢?基督的道理和故事聽了很多,但我們的生命、生活是否與主毫無關係呢?求主憐憫,主希望我們努力積極為主而活!
今天的訊息是一體兩面的,審判既是一個好消息,也是一個壞消息。成為一個屬主的人是好消息,公義的神臨到,與主同在,在新天新地裡同樂;審判也是壞消息,當我們的路途是不冷不熱,就會在審判中失落。此訊息非嚇怕大家,令你感覺未曾得救,若自己肯定得救時,是否需要多些反省、提醒、關注自己的屬靈生命有沒有為主而活,多遵行神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