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樂人生(三)
2013-05-26
 

福樂人生(三)

經文【詩篇第一篇】

鄺炳釗牧師  記錄:葉惠琳姊妹

感謝神!今天我們繼續思考福樂人生第三講,怎樣才能擁有福樂的生命。我們要看的經文是詩篇第一篇。詩篇大家都知道是一本聖殿或教會裡敬拜用的詩集,既然是一本敬拜用的詩集,一般都會以讚美、感恩、祈禱的詩開頭,但詩篇第一篇卻是篇智慧詩,提醒我們有智慧的作出一個人生正確的抉擇。為甚麼要讓智慧詩作為整本詩篇的開頭呢?詩篇第一句就道出有福的人會是怎樣的,作者向讀者申明:你要選擇做一個有福的人啊!這裡特別用了加強的複數詞來強調所言的「福分」屬最高的層次,也包括喜樂、開心。這種喜樂、開心與親近敬拜神頗有密切的關係。正如我們在第一講已論到快樂的分類。第一類,開心的享樂,做你喜歡做的事;第二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特別是家庭中和諧的關係,最令人開心;第三類,工作上的快樂,工作帶來的名利,權利,地位等皆是;第四類,心靈屬靈的平安,和神之間建立的快樂。

一.如何成為有福的人

詩篇第一篇提有三方面:第一,同罪有關的,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褒慢人的座位;第二,同聖經有關的,晝夜思想耶和華的律法;第三,要發揮功能,像一棵樹一樣,按時候結果子。詩篇的第二篇智慧詩是第十九篇,也有三個重點,次序卻與第一篇剛剛相反。(詩19:1-6)人要像天上的太陽月亮星星發揮功能;(詩19:7-10)耶和華的律法全備,比金子可羡慕,比極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19:11-14)講到罪惡,轄制我們的罪。

詩1:1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這裡有3個不,「從」在原文意思就是「行/走路」,不要聽惡人給你的忠告,不要效法他們這樣行事為人,不要跟他們坐在一起,也就是不要與他們同流合污。這三個動詞:行、站、座,重點是:不要跟這幫作惡的人狼狽為奸,一起去做壞事。第一篇講到不要和惡人一起犯罪,到第十九篇提醒我們不要被罪惡轄制。當我們犯罪的時候,離開神是遠的。無論第一篇或十九篇都在提醒我們一生都要面對罪惡的引誘。過去一個禮拜明報報道幾則新聞:有一位西醫,為貪一百六十元流感疫苗費,着助護冒充家長簽名,最後被起訴定罪;一位八十多歲的公公,被控非禮一位七十多歲的女士;更令人不開心的,有一位傳道人,非禮一位十六歲和二十一歲的女性信徒;無論我們是甚麼身分,信主多長時間,多大年歲,我們都要面對罪惡的試探。詩篇第一篇提醒我們不要隨便犯罪,第十九篇提醒我們不要被罪惡轄制。

詩篇第一篇作者進一步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喜愛神的話語,有助我們更多的親近神,認識神。第十九篇解釋我們為甚麼要喜愛神的話語,因為神的話語是寶貴的;是比精金更加寶貴,比蜂房下滴的蜜更加甘甜。我們在讀聖經時,能否感受到真的好甜蜜,好快樂的呢?晝夜思想包含有三個意思:第一,輕聲讀出來。第二,保護;(賽31:4)描寫獅子媽媽同他的孩子抓到獵物時,非常珍貴的保護並享受這個獵物;所以當我們越喜愛神的話語時,我們越想去珍而重之的閱讀。唐崇榮牧師曾謂:現代青年人最大的危機就是看重感受,而忘了重視真理的餵養。第三,遵行的意思。不只是誦讀、保護,更是要遵行。(書1:8)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弟兄姊妹,詩篇第一篇告訴我們:怎樣成為一個有福樂的人?減少犯罪,勤讀聖經親近神,以致我們能夠經歷神,享受神給我們的快樂。有時信徒教會誤解,以為靈修就是多讀聖經,其實靈修不在乎你讀經的長短,而著重你要更多的默想聖經,透過默想能建立與神相交的那種快樂。靈修就是與神相遇,讓神去改變我們。當我們親近神、敬拜神的時候,會有怎樣的福樂呢?詩篇16篇講述詩人病中禱告,他相信神會幫助他,他親近神因他對神有信心,他如此說:「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祢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祢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祢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祢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8-11)弟兄姊妹,人生的福樂很多,但不要忘記,永不失去的福樂就是:當你親近神的時候,你會有永遠的福樂,有滿足的喜樂。聖經提及喜樂最多的書卷,就是《腓立比書》,保羅說:你們要喜樂,要靠主喜樂,你們就喜樂。透過親近主耶穌就得喜樂。保羅說: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1:23)因為保羅明白,為了腓立比的信徒,他不可以離世,但他很喜歡與神在一起的快樂。不是要擁有些甚麼才有的喜樂,能同神相交就是保羅最大的喜樂。腓立比書第三章提到:認識耶穌基督才是人生的至寶,這才是永遠的福樂,滿足的喜樂。弟兄姊妹,真盼望大家留意這方面的喜樂,不要忽略了。城浸每一週都有成長班的聚會,相對其他教會來說,真的很不容易,有彼此相交,彼此關顧,在一起研讀神的話語,盼望大家透過親近神,能真真正正享受到那從神而來的喜樂,那份滿足永遠的喜樂。

二.有福的人有甚麼表現?

當一個人親近神的時候,他會怎樣呢?(詩篇1:3)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當人盡量減少犯罪,多親近神,多讀神話語的時候,就可以從神那裡得到力量,好像栽在溪水旁得到供應,致能按時候結果子。做一些應該做的事,做一些正確的事,透過與神相交,會認識神更深,領受神的心意更多,尊重神的吩咐。香港社會福利署署長曾在聖經公會主辦的聚會分享:當他還未信主之前,工作只講求效率,信主之後,常常都會來到主跟前親近神,讀神的話語,他被聖言所改變。每次處理政務調職的事上,都會同基督徒的上司們一起祈禱,讓神對他們說話,以至能為同事們作出最好最正確的安排。弟兄姊妹,當我們願意用時間親近神,用心讀神的話語時,我們會從神那裡得到力量。今天,我們不是但求快樂嘻哈的渡過一天,其實中間的限制不少。但我們可以得到一種福樂,當我們真的做到,對罪惡敏感的時候,自然會減少犯罪;多用時間親近神的時候,我們就好像一棵樹,可以得到平穩安靜的喜樂。「福樂人生」第二講曾引用腓立比讀書第四章,說明喜樂就是一無掛慮,這種心靈的平靜,安穩,淡定,是不可多得的。其實,生活中不乏擔憂之處,但因有神的力量,我們才可以面對。馬利亞為甚麼可以得到上好的福分呢?跟她姐姐不同的是:她不會被其他事煩擾,那種心靈的安靜,這就是上好的福份。我們所熟悉的張慕皚牧師患腎病,但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張牧師從沒有因為患病失去安寧,停止事奉,仍然關心神事工的發展。「神默然的愛你。」(番3:17)神愛我的時候,令到我們好安然;神的愛令我們有力量,能夠有能力面對人生的挑戰。這種福樂就像一棵樹一樣,永不動搖。

第4節,作者故意用惡人作一個對比,對比義人像一棵樹一樣;但惡人如果不選擇作有福的人,隨便的犯罪,不願意親近神,他們就會像糠粃被風吹散,沒有根基,站立不穩。他不能像一棵樹,按時候結果子。第五節,詩人更指出惡人不止沒有份量,當審判的時候必站立不住;因為他們沒有親近神,實踐聖經的教訓。第六節,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知道原文解釋為一種「認識」,一種親密的關係。亞當與他妻子夏娃同房,同房的原文是「認識」,描述一種好親密的關係。(創4:1)所以,當我們願意用時間親近神的時候,神便與我們有很親密的關係。神同時也願意親近我們,在亞當夏娃沒犯罪之前,神每一天都會去伊甸園探望他們,親近他們,神願意與人同在。(創3:8)摩西死的時候,總結他的人生。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他是耶和華願意關心的,摩西也願意認識神。(申34:10)弟兄姊妹,這就是我們追求的福樂。透過減少犯罪,透過親近神,與神相交,能成為一棵樹一樣。從神那裡得到的力量,以至我們可以堅穩扎實;知道怎樣面對人生的挑戰。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則特別的故事:1988年4月有一位在哥倫比亞大學讀書的24歲的學生霍華德‧金森,他選擇了<<人的幸福/快樂取決於甚麼?>>為他博士論文的題目。金先生採用問卷調查的方式研究幸福的指數,收集了五千多人的回應,發現其中121個人有兩類相同的答案:有50個人感到非常幸福快樂,因他們有權有勢,職業穩定,生活無憂,工作物資帶給他們快樂和開心;但有71人他們同樣感到非常幸福快樂,他們的事業都是一般的,只要他們的基本需要得到滿足,他們就很開心了,他們在平淡中感到快樂。他們的重點並不是想擁有甚麼,而是在乎自己的心靈的滿足。廿一年後,作者再回頭去諮詢這些人,那50個人中就起了很大的變化,失去好的工作,事業失敗,物資上的流失……讓他們感到並不快樂,甚至有人感到十分之痛苦。而另外的71人中有69位仍生存,依然感到生活無比的幸福快樂。相隔廿一年,無論物資,地位或某人給你的快樂,都不一定是長久的;人生中那淡定、寧靜的生活,是可以讓人感到恆久的快樂。
弟兄姊妹,讓別人快樂是透過愛心,讓自己得福樂是要有智慧。有智慧才會選擇做有福的人。聖經講的:不止是心靈的快樂,更強調心靈與神相交,就像一棵樹那樣的穩健、寧靜。無論我們在甚麼環境,透過親近神,與神相交,用心去讀神的話語,減少犯罪,就能得福。求神幫助我們有智慧去選擇一個正確的人生,福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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