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樂觀面對人生使命(一)
2015-07-12
 

積極樂觀面對人生使命(一)

經文【 腓1:12-20】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 梁莊儀姊妹

保羅在腓1:12-20提及傳福音極其困難,但他沒有投訴、埋怨,只感謝神,靠神的恩典勝過一切。就讓我們從這段經文學習保羅積極樂觀的人生態度,好教我們面對生活上許多的艱難。
在艱難的世代裡,我們當學習、欣賞保羅積極樂觀的境界。他為福音的緣故被人誤會,在一切困難中,他所遭遇的事情不但沒有成了福音的攔阻,反而更叫福音興旺(腓1:12),在眾多教會的紛爭裡,他仍看見神的恩典,這是何等高超的屬靈境界(腓1:15-16)。雖然有人為愛主傳福音,有人為建立名聲而傳福音(腓1:18),但最要緊的是福音能夠傳開,只要福音傳開了,他就歡喜。保羅在羅馬受審,不單關乎他生死,也跟福音會否被扼殺有莫大關係,但他只往好處想,「這事藉着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腓1:19)「得救」不是指重生得救,而是指不用坐牢,獲得釋放,能在外頭事奉神。歷史證明保羅的樂觀確實令他得到回報,他第一次在羅馬受審後,得以釋放。只是後來他為福音在羅馬殉道。從腓1:20也見他積極樂觀的人生觀,沒有任何事情叫他懼怕、擔憂,最要緊的是基督在他身上得着榮耀。我們可有這樣的人生觀?耶穌在太6:27也指出人不能用憂慮叫壽數多加一刻,憂慮只叫壽數減少,那麼我們為甚麼還要憂慮呢?

環境黑暗,福音前景卻一片光明

今天讓我們來集中細讀腓1:12。在末世時代,環境雖然黑暗,許多人反對福音,甚至誇口消滅基督教,然而我們不要懼怕,保羅身處教會萌芽時代,當時教會非常軟弱,四周環境黑暗,但福音前景一片光明。讓我們特別留意保羅說「我所遭遇的事」(腓1:12),其中包括他的背景、從前他的所作所為,以致他今天為福音受盡逼迫。

1. 保羅蒙召給他最大的動力面對困難

保羅是位拉比,拉比是律法教師。當時猶太人的教師有二,其一是聖殿裡的祭司,他們是亞倫的後代,大多是撒都該人;另一是普通猶太教的信徒,他們跟隨師傅學習律法真理,在會堂裡教訓人。會堂的拉比多是法利賽人,他們跟聖殿的拉比在信仰上有所不同。法利賽人的拉比相信神蹟和復活,而聖殿的祭司則不然。保羅年青時,他是熱心的猶太教拉比,聽見一群信徒自稱為基督徒,四處傳福音,說死人復活,他以為他們傳揚異端邪教,立定心志要在耶路撒冷和各地捉拿他們。但當他最積極消滅基督徒之時,他所敵對的耶穌在大馬色路上呼召他,突然有大光光照他,耶穌跟他說話,問他為何逼迫祂,原來耶穌用當時的信徒來幫助他,讓他明白福音的信仰,從此他的生命改變了,並蒙召成了福音的宣教士,四處建立教會。

保羅從拉比變成基督徒後,他沒有捨棄拉比的身份。當時拉比不單從事教導工作,還有世俗的職業。保羅以製造帳棚為業。當他信主後,以織帳棚來養活自己,傳神國福音。保羅認為主已命定叫傳福音的可以靠福音養生,但他沒有用上這權柄。因為他傳福音的地方,大多是不信的,若然收費,只會惹人反感,故此他甘願不收分文,白白傳福音予人。那是環境使然,待他們都信了主,屬靈生命漸長,又明白真理後,保羅便會接受他們的奉獻,就如他接受腓立比教會的奉獻。
他是猶太人的拉比,他既維持這身份,同時也蒙召全時間傳福音。蒙召給他事奉很大的動力,並對蒙召傳道非常感恩。基督徒也是蒙召的,可是有時我們忘了蒙召的身份,又或覺得蒙召攔阻我們賺錢,今天我們可會以蒙召為事奉神的動力嗎?

2. 我們也是蒙召的人

我們從媽媽肚腹第一次生時,神賜我們工作的才幹。而當我們第二次生時,神則賜下事奉的恩賜。就前者而論,倘若我們清楚神給予我們甚麼工作才幹,我們便曉得神呼召我們進入甚麼行業。上世紀初西方文化以「智商」來檢測人類聰明與否,當中只測驗數學和語言能力,但現今卻發現這觀念有誤。人的智能不只數學和語言兩方面,哈佛大學研究指出人類共有十一種不同的智能。愛迪生的老師批評他太愚蠢,不會學習;愛恩斯坦語言能力低下,遲遲不懂說話,成績也很差,然而最終他們都成了出色的科學家。所以我們不宜批評兒女愚蠢,或許他們某方面能力不逮,家長當幫助他們發掘長處,讓他們發揮專長,切忌攔阻他們發揮所長。例如兒女不愛唸書,家長卻強迫他們讀書。從前我有不少同學唸了多年仍未能畢業,甚至精神錯亂。既然他們沒有讀書的能力,為甚麼強迫他們呢?這是父母之過。人們各有不同的智能,最要緊是認清自己的能力。美國青年黑人讀書不成,但運動了得,獲名牌大學取錄,加入球隊,為校爭光,既可賺錢,也獲大學安排畢業。英國有位出色的清道夫,他工作優秀,奪取許多獎項,國家給他獎金進修,研究如何處理垃圾。人若認清自己的智能,發揮所長,便可以成為成功人士。日本父母也強迫兒女唸大學,以為子女完成學業,光宗耀祖。有不少青年人不想讀書,但為了滿足父母的野心,拼命學習,終致考上東京大學,對父母有所交代,自己卻選擇自殺之途。從前美國有一華僑家庭,兒子讀書很了不起,父親建議他投考哈佛大學醫學院,他真的考上了,但畢業後,他卻跟女朋友往美國南部的街頭為遊客畫肖像,這才是他喜歡的。父母應幫助兒女發掘他們的才幹,發揮他們的才能。

當我們重生得救,第二次生時,神賜我們事奉的恩賜。聖靈按照自己的意思將不同恩賜賜予每位信徒(林前12:11),這樣我們便可在神的國度裡事奉。我們已認清屬靈的恩賜,並藉恩賜在神國度裡事奉嗎?

當保羅蒙召時,將生命傾注於福音裡,神要他傳福音,他便積極努力地拼命傳福音。我們也是蒙召的人,神同樣賜我們恩賜,即使我們沒有傳福音的恩賜,但也有傳福音的責任,故同樣也要傳福音。神把我們安置在教會裡,我們蒙召事奉神的教會,蒙召在神的國度裡被主使用。我們作成了甚麼呢?我們已將蒙召的事實擱置一旁嗎?我們如何面對耶穌的審判呢?我們應當發掘恩賜,你喜歡擔當教會某項事工,甚至愈做愈好,弟兄姊妹又讚賞你的事奉,那麼你便擁有那恩賜,否則只會做得不好,也不快樂。從前我在加拿大任教,神學院聘請一位美國教授,他是教會增長專家。他如何發掘自己的恩賜呢?他唸神學院時,葛培理被神大大使用,四處傳福音,許多人得到幫助。他有感動要當佈道家,畢業後他往南美洲當宣教士,對當地教會長老說要舉辦佈道會,由他來講道。頭兩晚都沒有人舉手決志,教會長老問是否因他心中有罪,以致無人決志。於是他認罪,第三晚再傳講,呼召時仍沒有人舉手。自此他知道自己沒有佈道的恩賜,後來他發現他有做研究的恩賜,當了專門研究教會增長的專家。我們都是蒙召的人,我們發現了自己的恩賜嗎?若然大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恩賜,教會怎能增長呢?保羅是蒙召的人,他教導我們也要做個真正蒙召的人。

工作的才幹和事奉的恩賜,哪項更重要呢?有人覺得要先做好工作,賺了錢,有空才回教會事奉,有人甚至認為婚後再沒有時間事奉神,毅然離開教會,待兒女長大後才回來事奉,這是不看重屬靈的蒙召。當屬靈的蒙召變成了基督徒的興趣,喜歡的便做,沒有興趣便自行離去,我們要為此面對耶穌的審判。耶穌教導我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太6:33),在優先次序上,事奉神和神的事情總是優先的,若然次序清晰,我們便可蒙福。有位宣教士蒙差遣往中國某城市做宣教工作,努力傳福音,當時某石油公司想在中國發展,便給宣教士十倍薪金,邀請他擔任中國的總裁,但他不為所動。他說石油公司的工作實在太小了,神呼召他當宣教士,拯救靈魂,如此偉大重要的工作,即使給他再多的錢也不會放棄。若他不傳福音,只顧賣石油,他就是蠢人。甚麼工作比拯救靈魂更偉大、更重要呢?美國是世界最強的國家,然而即使用上美國軍事能力、經濟能力,也無法叫人出死入生,重生得救;但若神用我們傳福音,叫靈魂回轉得救,這是連美國也辦不到的事情。有甚麼比神偉大的呼召更重要呢?我們為呼召作了甚麼呢?抑或我們已將之丟掉了、忘掉了?我們與保羅一樣,同有屬靈的呼召,保羅能積極樂觀、冒生命危險來傳福音,乃因他知道自己蒙召。對他而言,這是最重要的。

3. 保羅面對極嚴重困難而沒有退縮

正因保羅知道自己是蒙召的,即使遇上許多逼迫、困難、凌辱,也不懼怕,反倒積極樂觀地面對。保羅「所遭遇的事」,指的是他在耶路撒冷被猶太人拘捕,被誣告不守律法,帶外邦人進入聖殿,褻瀆聖殿,要把他打死。羅馬則以為他是帶領猶太人背叛羅馬帝國的頭目,因此他成了宗教和政治的頭號要犯。此外為福音的緣故,他又被人誤會,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坐牢兩年,這是他所遭遇的事。保羅成了羅馬人,有權上訴至該撒,可是他在羅馬受審,卻對他不利,因為當時羅馬王尼祿是位瘋狂、殺人無數的暴君。他母親也十分殘酷,殺了羅馬王Claudius,讓17歲的尼祿繼任。後來尼祿殺害母親和太太,為了討好情人,竟將太太的首級懸掛起來,任人觀賞。後來他又踢死已懷孕的情婦。保羅就在如此殘暴的羅馬王跟前受審,幸好當時的制度規定殺人放火的案件才到羅馬王處審理,而那些在自己省裡已審理的的民事案件則交羅馬王的助理處理。雖然如此,保羅受審仍是件艱難的事情。羅馬人相信他們的君王就是神,對羅馬人言,敬拜君王是件重要的事情;而保羅被神差遣,建立神的國度,羅馬人認定保羅所信的是危險的,他們有自己的君主,保羅卻傳揚耶穌才是全世界真正的君王,這樣帶來誤會。

4. 更叫福音興旺

保羅為福音面對特大艱難,他說「我所遭遇的事」(腓1:12)是極艱難又危險的,但為了耶穌,為了福音,他努力積極地盡上本分,「更是叫福音興旺」,「興旺」是羅馬軍隊在打仗前的先鋒部隊,以工程師為士兵開路,除去一切前進的攔阻,讓軍隊作戰。他所遇上的事情叫他成為福音的先鋒,為以後傳福音的人開路。保羅面對極其艱難的環境,但他積極樂觀,福音的前景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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