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盲點(一)
【經文 路14:1-14】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張淑儀姊妹
路加福音14章1至14節,耶穌教了我們一個寶貴的屬靈功課,我們不要以為這裏單單指斥文士法利賽人罪大惡極,可能我們今天也同樣犯了這樣的毛病──屬靈盲點,是人所難以自覺的。耶穌責備當時的宗教領袖並非出於憎恨,而是出於愛;所謂:「愛之深,責之切」,這就是耶穌對法利賽人的嚴愛。文士、法利賽人有嚴重的品格和信仰上的錯失,仿如駕駛者在倒後鏡中看不到駛到旁邊的車輛,以為側旁沒有車,一旦向側扭動軚盤時便出事了。在錯失中,而自以為是,不肯悔改,問題就更嚴重。
在這段經文裏,我們看到兩個屬靈盲點:
(一)外表比內涵更重要
法利賽人只重外表,而忽略了生命的內涵,只著意修飾外表,對內裏的罪惡卻不屑一顧。安息日是猶太人領受神的道理和團契生活的日子,法利賽人是當時的宗教領袖,既熟悉聖經,又愛慕神的話語,很得猶太人的尊重。但他們請耶穌吃飯,卻心懷惡意,想要設局窺探耶穌會否說錯話,借機定耶穌的罪。他們假冒為善,用外表的敬虔來遮掩裏面的罪惡。
假冒為善是怎樣的罪?這是一種做戲的罪:
(1)演戲人生:「假冒為善」的原意便是「做戲」。法利賽人的人生正像一台戲,外表慈祥,卻笑裏藏刀。耶穌認為這是嚴重的罪,他們表面上熱心,但實質上用了奉養父母的金錢來捐獻給神,隱藏包裝着他們對父母的不敬和憎恨。另者,法利賽人和文士擔任抄寫聖經、教導律法的工作,他們要求別人行道,但自己卻只說不做。誠如馬太福音廿三4所言:「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記得一次我與一位大學教授同教一個學科。教授跟我道:「教學生怎樣關懷別人便可以了,我實在沒有時間去關心有需要的人。」因他忙於寫論文、做研究,滿以為自己已盡了責任。我們很多時卻是如此用教人學道去包裝不行道的罪。少年人無心向學,以為只要在教會內熱心事奉,便可藉此掩飾懶惰無心向學的罪;很多父親覺得管教兒女很煩氣,便留在公司工作至夜深,以公務「繁忙」作藉口逃避管教兒女的責任,這些都是假冒為善的表現。文士、法利賽人用祈禱來責備別人:「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十八11)。今日的信徒也會犯同樣的罪,例如,有時我們禱告:「神啊!求你憐憫我的哥哥,他沒有常返教會,又脾氣不好……。」
(2)社交生活的罪
馬克吐溫曾說:「人就正如月亮般有兩面:光明與黑暗。」人們總讓別人看到自己光明的一面,收藏黑暗一面。美國明星Robert Redford人有一次逛街遇到一位女士,對方問他你真是Robert嗎,Robert答道:「當我自己一個人時,我便是真的Robert了。」我們往往只是著重外表,忽略生命的內涵;與神和人的關係,有沒有讀經、祈禱,一概變得不重要。耶穌曾告誡法利賽人:你們祈禱不要站在會堂、十字路口;故意站在那裏,給人看見,得着稱讚。又告誡他們禁食應在家裏安靜地進行,但他們不然,常常表現得可憐兮兮的,惹人同情。據調查所得,有兩種人最不受人信任:一是戲子,二是政治家。希特拉的演說充滿激情,他善用抑揚頓挫的語調,表達對沉重的歷史擔子的承擔。面對敬虔愛神德國人,他很會講見證;也常在記者面前,顯示他那本破舊的聖經,賣弄他的「屬靈經歷」,圖爭取人民的支持。上回美國大選,民主黨有一個名為Howard Dean的參選者,為要討好基督徒選民,便向基督徒表示自己很熱心讀聖經。當記者問他最喜歡哪一卷書,他答道:「我最喜愛新約中的<<約伯記>>」由於錯漏百出,貽笑大方,結果選民都不支持他。假冒為善的人自欺欺人,像耶穌所說「狼披著羊皮」在扮演的過程中,他們逐漸以為自己真是一只羊;並將自己抬得很高。
(3)驕傲自大的罪
這等人的病徵是高舉自己,將所有錯處集中在別人身上,卻看不到自己的壞處。正如馬太七3-4說,只看到別人眼裏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有一位太太對來訪的朋友申訴:「鄰家的真不是,你看看窗外,他們晾曬著的牀單多髒!滿是一道道黃色的斑痕呢。」友人看個究竟,遂跟她說:「你看清楚點,是你自家的窗戶骯髒,玻璃上滿是黃痕啊。」又一位太太氣沖沖的跟丈夫說:「不得了!傭人偷了我家兩條毛巾!」那先生問:「是哪兩條呢?是我們從北京酒店抑或上海酒店帶回來的?」傭人做的說「偷」,自己幹的則說「帶」,我們慢慢不覺得自己有問題,養成驕傲的生活習慣。神藉著哈該先知責備當時神的子民:他們只顧自己住天花板的房屋,而聖殿卻荒涼破舊。他們看不到神的家的荒涼,只知道自己的房屋越豪華越好。我們今天作為基督徒的,可有像文士法利賽人般充滿虛偽?好像一些宣教士到了貧困的地方宣教,住的是豪宅、駕駛的是豪華汽車,卻只懂對當地人說:「神愛你,你平平安安的去吧。」在香港貧富懸殊嚴重,我們有否一邊對人說著耶穌基督愛你,一邊卻只懂過奢華的生活,卻沒有真心去幫助別人呢?這就難怪教會的信息沒有能力。感謝主,耶穌基督來世並不如此,他不住在皇宮、大洋房,不過豪華的生活,反與最低下的人認同:「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但人子連枕首的地方也沒有。」當時的人很愛戴耶穌基督,因耶穌是一個很誠實的人,沒有人會說耶穌口是心非。在二十一世紀裏,青年人最不喜歡長輩們虛假,口裏說著基督的愛,但對人卻心懷怨恨,說一套做一套。我們當以真誠的心像主基督般幫助盲眼、瘸腿者和有需要的人,當我們學效基督真誠地去愛人時,福音可以迅速地傳開去。
經文第2至6節顯示了第二方面屬靈的盲點:
(二)人為規條比「人」更重要
文士法利賽人制訂了一連串的規條,卻不理會人們的需要。經文記載到有一位患水臌(水腫病,可由心臟衰竭、腎衰竭引致)來到筵席那裏。實際上是法利賽人特意將他帶來,以之試探耶穌,這人不是自己來找主醫治的,因為第二節有「看哪!」這樣的表達在前面,是不尋常的意思,還有這人不是自己來找主醫治的,因他沒有直接要求主的醫治。在此之前,聖經裏最少七次記載了耶穌基在安息日治病。法利賽人覺得這樣不妥,便借機要抓耶穌痛腳。他們在進屋前的前院裏安置了這個水臌症病人,看看耶穌會否違反他們的條例。若耶穌醫治他,法利賽人便會控訴他違反規條;若不醫病,法利賽人又會詆譭耶穌沒有愛心。耶穌採取主動面對問題,他問法利賽人:安息日治病可不可以?這問題表示他們不明白安息日的真理。耶穌要責備他們墨守成規,指責他們不明白律法的真正意義。舊約律法和新約裏神的教導都是永恆不易的。無論舊約和新約的教導為的都是人的好處,兩者之間是沒有衝突的。舊約神賜律法是對祂子民的愛,新約也是講求愛,只不過是兩種不同的表達。父母需要給予幼小的子女一些做人處世的細則,但到子女長大了,這些細則便不需要了。但法利賽人覺得舊約律例未能好好幫助他們,便在律例上定下行為細則。
神設立安息日的本意是希望我們好好安息,並敬拜神,能夠在屬靈方面安靜下來,建立我們與神的關係。到了人屬靈生命成長──新約時代,神看重人的愛心,按照大原則去愛神愛人。保羅教我們察驗神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雖然艱難,但我們要努力去做。法利賽人製訂很多細則,但當這些細則越來越多的時候,出現的問題便越來越大。比如說他們規定安息日走路不可多於2250尺,不可拿重東西,不能穿太厚的衣裳,怕太熱除下來會在手裡便變成安息日搬運的工作、不可綁繩結、不可打仗,故連蒼蠅、跳蚤也不得殺、不可照鏡(因為當你照鏡看到白髮時會不期然拔走它,這樣等同「收割」,即犯了「不可工作」之條)最大問題是不可醫病,因醫病也是工作的一種。故當發生塌樓意外時,他們只可為傷者止血,但不可將人從瓦礫中救出來。在文士和法利賽人人為的規條下,大家都生活得很痛苦。法利賽人甚至將人為的規條凌駕於神的律法之上(太十五1-9)。他們將人為的條例偶像化,規定在安息日不可打仗,但敵人哪會理會你的規條,於是他們躲進山洞裏去,活活被敵人燒死。他們除了不明白神的律法外,也犯了懶惰的罪。其實神要我們細心思考,經過這麼多歷史和屬靈的操練,我們要懂得因時制宜處理問題,察驗神的旨意。有人覺得察求神旨意過生活艱難,便去算命、通靈交鬼,但這是罪惡,不是神的方法。我們不努力尋求神的旨意,越來越懶惰,便想出很多細則來綑縛自己。
人之所以陷於按本子辦事、墨守成規的境地,是因我們不喜歡思考,不關注環境、社會的改變,也不理會人的需要。從前我在美國讀神學的時候,覺得神學院不訂定學生守則很不像樣,後來漸漸認同他們的做法,因如果訂太多細則反縛死自己。教會的會章、附則解釋、成長班的規例固然是好的,這些都指引我們怎樣處理問題;但我們不要犯上法利賽人的錯,墨守成規。我們不能將會章、成長班的規矩高舉等同神的律法,因這樣做是十分危險的。時代不斷改變,因此神說律法最大的原則是愛,我們隨著神的帶領、時代的需要,好好應用這些原則。主所問的第二個問題(第五節)就是要給他們看見,墨守成規是容易的,也不必要負出問題的責任,但卻忘記了人的需要和好處,安息日是為人,人不是為安息日(可二2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