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萬民的福音(七十):不要絆倒人!
2012-09-23
 

祝福萬民的福音(七十):不可絆倒人

經文【羅14:10-15】

講員:蔡少琪牧師 記錄: 伍狄奇弟兄

羅馬書第14至第15章一直強調人際關係,不單在家庭及社會上要注意人際關係,這問題在教會尤其重要,因為這是教會生命的彰顯。在人際相處之中,『用口傷人』是一大問題:我們有否論斷、輕視、藐視別人等表現?今天經文提醒我們一言一行將來都要在神面前交賬。我們不應因小事傷及家人與弟兄姊妹的感情,要珍惜對方是我們的親人及神家裡的人。

1.『惡意論斷』弟兄姊妹不是小事!要面臨神的審判!

『惡意論斷』和『藐視、輕視』弟兄姊妹,在神看來,不是小事。為此,我們要在『神的審判』座前面臨審判!羅14:10說:「你這個人(You, why do you),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You, why do you)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all shall stand)站在神的『臺』(judgment-seat of God)前。」當中有關審判座(judgment-seat)的字眼在新約裡共出現12次之多。(約19:13;徒12:21;徒25:10)在當代的用法,這是國王或有審判權柄的大臣的審判座位,彼拉多就是坐在『審判座』,判主耶穌死刑。世人的審判可能不公道,但神的審判是嚴厲的,也是公正的,必要審問我們一切歧視和傷害人的言行。

在歷代裡,常發生因小事、爭執及不同意見而掀起大論斷,造成很大的傷害。在羅14:15,保羅對比『食物』和『你的兄弟』:你若因食物叫『你的』弟兄憂愁(For if through ”food” your brother is insulted/ distressed)。雅各書第3章濫用舌頭的大傷害:舌頭雖在百體裡雖是最小的,卻能說大的話。好比能夠用最小的火,燃燒整個樹林。在人際和教會生活中,我們常常藉著一些小分歧,就產生大論斷,繼而對對方以所謂『扣帽子』的方式,作出極大的傷害。耶穌基督走遍各城各鄉,親近罪人,幫助他們認識真神,但人卻論斷耶穌,說,他是貪食好酒之人,更是罪人的朋友。

在歷史中,惡意的論斷產生過極大的衝突和傷害。1989年的天安門事件,其中一個觸發點,就是1989年4年26日人民日報攻擊性的社論:「這是一場有計劃的陰謀,是一次動亂…一場嚴重的政治鬥爭。」馬丁路德在1543年在《關於猶太人和他們的謊話》(On the Jews and Their Lies)一書中,寫了很急躁和攻擊性的說話,說:「猶太人只是盜賊和強盜;我們不要為他們提供保護;要焚燒他們的會堂;要將他們像瘋狗般被驅走。」這些在當年沒有產生多大影響的急躁話,後來被希特勒帶著惡心,借用馬丁路德的名聲,用在傷害猶太人的悲劇上。

神感動彼得向外邦人哥尼流傳福音時,並指出:「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徒10:48)後來彼得順服神的引導,往哥尼流傳福音,並吩咐以耶穌基督的名給外邦人施浸,並於他們同住了幾天。(徒11:3)但猶太人就指控彼得:「你進入未受割禮之人的家和他們一同吃飯了。」因執着一些不違背聖經真理的小題目,人往往忽略神更重要的心意:拯救萬民。並且延伸了許多論斷。保羅親身經歷過很多惡意的論斷和藐視。他雖然委身事奉,常常到各處傳福音時,不收分文(徒20:34),但在他建立的哥林多教會中,仍然有人以陰謀論去看他:他當年不收,現在藉著呼喚我們奉獻給貧窮的耶路撒冷信徒,一次斂財吧!(林後12:16)保羅非常激動地說:「罷了,我自己並沒有累著你們,你們卻有人說:我是詭詐,用心計牢籠你們。」(林前9:4)

基督徒要謹記:小事是小事;大事是大事。若有人將『小事化大』,我們就需要求智慧,將這所謂的『大事』化小。但若真是大事,大原則,我們卻不能遮蔽罪惡,做所謂的『大事化小』。我喜歡這一金句:「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8:11)若有罪惡,若不悔改,不能有真平安。當人有將『小事化大』的危機,讓仇恨和惡毒控制自己時,我們需要站出來,求神賜智慧的話,帶領人看見神的心意。亞比該當大衛想以惡報惡,殺害拿八的男丁時,提醒大衛,要堅持以善勝惡,堅持聽憑主怒:「我主現在若不親手報仇、流無辜人的血、到了耶和華照所應許你的話賜福與你、立你作以色列的王、那時我主必不至心裡不安、覺得良心有虧。」(撒上25:30)大衛得到亞比該提醒,走回正路上,這才是真正美好的『大事化小』。

2.神要審判我們的『一言一行』:都要在神的審判座前交賬!

「所有人」「所有的言行」都在在神面前交賬!神必審判我們的一言一行!我們每句說話每個行動將來都要向神交賬。我們都要(we all shall stand)站在神的審判臺前(judgment-seat of God),因為神是掌權的神。 (羅14:11)「這樣看來,我們各人(each of us)必要將自己的事(concerning himself)在神面前說明(will give word)。」(羅14:12)

所有人都要面對神的審判,基督徒也沒有例外。「因為我們眾人(all of us)必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judgment-seat of God)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each one may receive what is due for what he has done in the body),或善或惡受報。 (whether good or evil) (林後5:10)彼前4:17指出:「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to begin with the family of God)。」

基督徒面對審判時大概有三種後果。首先,對虛偽假信的所謂的『基督徒』,他們不能能得救:「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第二種的雖然因信稱義,但卻是生命上充滿任性和軟弱的基督徒,他們會遭受主的責罰。「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20:12-13)主耶穌對他們沒有結出美好生命的僕人說:「把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太:25:30)這或是說到他們不能得救,或是說到他們面對主嚴厲的譴責。

第三種是敬虔愛主信主的基督徒。他們要獲賜冠冕,被主稱讚,得著賞賜!他們雖不是完美,同樣有軟弱,同樣有低谷的時候,但他們竭力追求,願意隨時悔改,一生努力親近神事奉神。他們都是蒙神讚譽和賜福的好管家:「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的快樂。」(太25:21)有時候,我們好像沒有作甚麼大事。但若我們長存良善的心,我們一些良善的小事,主絕不輕看:「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37-40)

我們不要惡意論斷人,要注意一言一行。相反我們只有良言,只有忠言!「人心憂慮、屈而不伸。一句良言、使心歡樂。」(箴12:25)當我們決心說忠言和良言時,我們要預備付上代價。我們要求智慧,在恰當的時機時,說忠言、良言!縱有危難,記得主的提醒: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10:28)

3.不是『仇敵』!是『兄弟』!不能『絆倒』人,只能『彼此相愛』!

保羅在羅14:14-15提醒我們在爭執時,要緊記對方是兄弟,不是仇敵!我們不要絆倒人或傷害人,我們是要彼此相愛,凡事造就人!在家庭和人際相處中,特別在主裡的相交中,無論是開心或是不開心,大家要緊記一個真理:對方不是仇敵,而是弟兄姊妹。在今天的經文裡,保羅連續用了四次『兄弟』,其中三次更是用『你的兄弟』(your brother)的稱呼來表達他如何珍視對方。』「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你的』弟兄(judge your brother)呢?又為甚麼輕看『你的』弟兄(judge your brother)呢?」(羅14:10)同時保羅更要我們反思:是『你的食物』重要?還是『你的兄弟』重要? (羅14:15)

兄弟同心是何等重要。好比一根筷子容易折斷,十根筷子則不易折斷;五根指頭容易被折斷,但握成拳頭,卻充滿力量。兄弟齊心,其利斷金!惟可惜的是,在人類歷史上和神家裡,常有兄弟相殘的悲劇。其實舊約聖經內早已記錄了不少兄弟謀殺事件,包括該隱殺亞伯(創4:9)、約瑟遭哥哥所害(創37:11、37:16-26、(創45:4)等。既然是兄弟姊妹,就不能再任意傷害對方了。耶穌在太7:2-3說:「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your brothers)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他是你的兄弟,為甚麼要傷害或中傷他呢?今天就用以下兩句作為總結:「你是我的兄弟姊妹,你不是我的仇敵!也不是陌路人!」「我與你意見不同!但你仍是我的兄弟姊妹,我願意商討和商議,並堅定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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