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召命,至死不渝
【瑪2:1-9】
講員:白智信傳道 記錄:梁莊儀姊妹
進食營養食物、恆常運動,都是對我們有益的,我們對這些忠告可會放在心裡,並遵照而行呢?懷孕母親因看重嬰兒,定會牢記相關資訊,絕不會置之不理。今天透過瑪2:1-9神藉瑪拉基先知責備當時祭司的信息,幫助我們檢視會否也落入祭司的光景裡;從而重新調較人生的目標,選擇活出神的召命,並堅持遵行,直至見主面。
神稱所有蒙祂揀選的以色列人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出19:5-6)。由此可見,祭司不獨是利未人,每個相信耶穌的人都承擔祭司的職份。擔當祭司的就要分別為聖事奉神(出29:1),他們以特殊的身份來承擔神的吩咐。及至新約,更指出「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經文說明所有信徒都是祭司。今天我們讀瑪2:1-9,當中的信息,也是神跟我們說話。
瑪2:2祭司本已不聽從神的話,但神卻說:「……你們若不聽從……」,從中表達神在最通牒裡,期望為祭司帶來盼望;在責備中,讓人回轉過來,以免陷入神的咒詛。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神跟他們立約,神吩咐他們遵行誡命,接著就論及立約的祝福和咒詛。「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申28:1)在往後經文中,神說明若以色列民遵守誡命,聽從吩咐,他們在城裡、在田間必蒙福,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必蒙福。筐子和摶麵盆都必蒙福。出也蒙福,入也蒙福(申28:1-6)。反之,若他們犯罪,違背與神所立之約,上述的祝福就變成了咒詛,臨到他們身上(申28:15-19)。在瑪2:3,神必斥責他們的族裔。獻祭本是呈獻予神,獻祭時理當除掉祭牲不潔之物,如內臟糞便,以免影響對神的尊敬。經文說明那些糞塗抹在祭司的臉上,他們要與糞一同除掉。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直至瑪拉基的日子,以色列民仍舊不守誡命。人會放棄所領受的約,然而神與利未人所立的約卻永遠長存、永不改變(瑪2:4)。瑪2:4所提的利未之約乃是指聖經所言:「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民25:12-13) 利未之約為祭司及跟從神的選民帶來平安,神讓祭司所立的約永存,從中可見祂從不放棄立約的關係。
有位愛寫日記的王弟兄三十歲生日時,在日記中道出自己經歷許多神的恩典,但卻疏於禱告,常陷在罪中,雖享神的恩典,卻辜負了神的恩典和慈愛,無顏面到神跟前來,然而神一直忍耐寬容他,直至如今。在日記結尾處,他說不再辜負神的厚恩了。我們的生命有如這位弟兄一樣反反覆覆,然而神終不放棄,仍等候呼喚我們回轉,好叫我們繼續跟從祂。當我們陷入如斯境況,就當回望這位守約的神。神對立約的人──享有祭司身份的屬神子民可有什麼期望?
神期望人敬畏祂,懼怕祂的名 (瑪2:5)。然而祭司卻不將榮耀歸神,不將神誡命存在心裡(瑪2:2)。若將從神而來的祝福當作理所當然的,就奪取了神應有的榮耀,亦落入昔日祭司不將榮耀歸神的境況裡去。在誡命裡,神為人帶來各種的祝福,包括生活裡有平安,有豐富的產業,賜我們活得豐足,神更保守我們出入平安,這一切都是神所賜予,並非我們努力賺取;若然沒有神祝福,縱使我們如何努力,亦會徒勞無功。一切都是神的恩典,我們當以感謝神的心態來看待我們所享有的,榮耀歸神。
1982年我有機會在某福利機構工作,我渴望被神使用,便努力進修裝備自己。1982-83年投考大專社工課程均告失敗,我求問神,為何我想以生命來事奉神,卻受到攔阻,叫我進修的申請落空呢?神在我生命裡有什麼心意呢?在失落的期間,我求問等候,學習順服神,不依靠自己,專心投靠神,接受神在我生命的安排。若然神真的確定我學歷只得中五程度,繼續擔任福利員工作來服侍祂,我會甘心嗎?透過聖經真道和禱告等候,我學懂順服,並接受神對我的心意。83年學院又再招生,心裡又反覆思量是否神真的不願我去進修,但我仍渴望再次申請,作最後一次嘗試。在申請表上,我剔除了一切短期課程的證書,只列出中五會考畢業的學歷。我期盼這次申請,神容讓我經歷祂的真實及能力,不論是成是敗,讓我看見神在其中的作為。豈料學院給我面試機會,最後竟取錄我修讀兩年全時間社工課程。神讓我看見祂親自為我開路,不是依靠自己的能力,神在其中自有祂的作為。我學懂常感謝神,常歸榮耀給神。或許我們會經歷挫折,仍須確信神依舊愛我們,將最好的給予我們,只要我們的生命仍在神手裡,經歷祂的愛,順服祂的心意,便能得著神的祝福。
神期望祭司教導真理,造就別人的生命(瑪2:6)。祭司口裡訓誨的話理當是可靠、令別人得著幫助,可惜當時的祭司卻不持守神的話語,偏行己路,不造就別人,甚至令人跌倒(瑪2:8)。神期望祭司言論公正(瑪2:6),但他們只管討人歡心,在律法上瞻徇情面(瑪2:9),不將神公義的說話表述出來。某姊妹談及她的工作情況:一天,她的下屬跟另一部門主管發生爭拗,各持己見,兩人爭得面紅耳熱,走到她跟前,部門主管指著要她講真話,究竟孰對孰錯。姊妹可會瞻徇情面,即使主管犯錯,也作出包庇,抑或會講出真相呢?然而聖經卻教訓我們秉行公義,以神的真理作為仲裁的標準。
剛才提及那位愛寫日記的王弟兄,不論在30、35、40歲所寫的都差不多,他期盼追求聖潔,努力作工,多親近父神,不再辜負神的托負。我們也許跟他一樣,靈命時好時壞,時而跟從,時而跌倒。他深知自己常落在失敗裡,但仍舊堅持跟從神,繼續與神同行,討神喜悅,不致失去神的幫助。其實,神十分期望祭司能夠履行天職,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瑪2:6),幫助別人回轉,討神喜悅,滿得神的祝福。這幾年我在教會事奉,有機會跟弟兄姊妹接觸相處,間或有些弟兄姊妹邀請我探訪他們病危的父母,傳福音予他們,好叫他們同得救恩。我們可有將所愛的人存在心裡?可有記掛他們仍在罪中,應當爭取機會將他們帶到神跟前,得著神的拯救呢?祭司的職份乃叫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當神藉瑪拉基向祭司宣判祂的責備,表明祂對祭司的期望時,神以瑪2:7總結祂的期望:領受祭司職份的人應當確立好榜樣,不但敬畏神,尊神為聖,又當教導百姓真理,榮耀父神。聖經卻描述當時違約的祭司,樹立了壞榜樣,他們不但沒有遵行神的誡命,也不將神的吩咐存在心裡──「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瑪2:8-9)祭司偏行正路,使以色列民也廢棄神的律法,神的刑罰就臨到。摩西本是神所重用的僕人,但他不免有過失,就是當以色列民在曠野沒有水喝,向摩西發怨言時,神命他吩咐磐石出水;摩西不能承受百姓的埋怨,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出水,以致未能遵從神的吩咐。神為此責罰摩西,不容許他在有生之年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只能在曠野裡終其一生。神對摩西的懲罰甚是清晰而具體,摩西雖面對神的責罰,但仍勇於遵行神對他的托負,直至他臨終時,仍繼續勉勵百姓遵守主命。(申30:11-15)今天,我們對神的誡命又認識多少?又能否切實遵行呢?耶穌曾教導門徒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12:30-31)我們當學習以神居首位,像摩西備受神的責備,也深信神的約永不改變,繼續持守神的召命。當摩西離世後,神稱呼摩西為「我僕人摩西」,摩西雖然犯錯跌倒,並親嘗神的懲罰,但在神眼中,神仍視他為所看重的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來3:5),只因他堅守神的召命,直至他離世為止。
在新約裡,我們從保羅也看見類似的片段,當他晚年回顧自己的年日時,他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4:7-8)我們似是跟摩西、保羅有天壤之別,然而能否達成乃靠我們有否努力跟隨神、以事奉神作為人生的目標。前會牧張有光牧師退休後仍舊努力事奉神,在他的追思禮拜程序表上,刊印了「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這句經文,道出了他所期望的人生,又或這是家人、朋友對其生命的總結。聖經裡有許多寶貴的話語,能成為我們人生立志追求的目標、方向,你又如何?
神期望承擔祭司職份的人應有這樣的生命素質:敬畏神,畏懼神的名,尊神為聖,榮耀歸神;當教導百姓真理,叫人生命得著造就;在生活言談中,常說公義的話,以神真理作為仲裁的標準;又常與神同行,行在神正路上,帶領人家離罪,領到神跟前。這樣誡命並不難守,只要在神跟前立約,求神不斷施恩幫助,信神必會加力。當你離世,在安息禮拜上,你又會選載哪段經文來總結一生呢?
2000年成長班曾查考瑪拉基書,2003年我以該書卷作為靈修材料,深深被其中一節經文吸引,那是:「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瑪2:6) 此刻,我仍繼續努力,以此作為人生目標,期望在我離世時,此節經文編印於安息禮拜程序表上,甚至刻在墓碑上。神寶貴的說話不獨在我心裡成了我的幫助和人生目標;更祝福我的生命,既美滿又豐盛。也許你仍在摸索如何渡過此生,我鼓勵你多親近神,多讀經祈禱,好叫神將祂的心意顯明。若然你已知道神在你生命的計劃,就當按著祂的吩咐而活,依靠祂,忠心事奉祂;又持守神所賜的目標,不辜負祂對你的期望,將人生呈獻予神,讓別人從你身上見到神,榮耀歸主。 |